宗教的功能為三種滿足
陳月卿:現在我們請李院士回應這方面的問題。
李亦園:人類的宗教的確非常古遠,連十萬年前的人類遺跡中都可以看出宗教的存在,為什麼宗教會如此遍存全世界?我想有三個主要原因,首先是宗教能滿足
人心理上的需要,早先由於物質缺乏,有種種生活上的困境,於是藉著宗教來彌補、安慰、滿足人們;就如法師所說的第一種到第五種,無論是存款式或證人式、賄
賂式,都能滿足個人心理、物質種種不能滿足的需要。
其次,宗教的另外一個意義,是使人們能夠藉著宗教信仰而在一起,例如法師所說的第六種「愛與捨」,因為有宗教的存在,有聖嚴法師的號召,法師的弟子們都能夠發揮愛與捨,使國父紀念館演講現場都坐滿了人。
由於宗教的號召,宗教的境界,使人們能團結在一起,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到一般民間的宗教寺廟,都可以團結很多不同的村落在一起,也可以說,宗教在社會上扮演了整合的力量。
但宗教最重要的意義,也就是第三種,是滿足人的終極關懷,使人們能知道人為什麼存在,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怎樣能跳脫平凡,能入聖,能成為一個好的宗教徒。這一種終極的關懷,是宗教最高的層次。
我認為聖嚴法師所領導的宗教,不但特別強調第七跟第六種,也同時能滿足兩個宗教意義,亦即能使眾人凝聚一起,也能使眾人在宗教情操的領導之下,超凡入聖,理解人生。
不過第一種宗教的意義,也不能完全沒有,但要看它所占的比重多少,能讓眾人在超凡入聖的境界裡,慢慢把凡人的苦惱,凡人不能滿足的地方逐步減少。
只是臺灣現在的民間宗教中,卻是第一類的意義,大於後面兩類,因此才會產生種種混亂現象。我想作為聖嚴法師的弟子,應該理解這三個層次的意義,不但要
達到第二個層次,同時要努力追求第三個層次,才能把第一個層次的宗教意義慢慢減低,使它成為一個有意義的宗教;而其它如基督教、天主教,也是一樣,如此宗
教的品質與意義,才能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