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在於你自己的態度、想法和動機
發心清淨
無論做什麼事,發心一定要正確。不管你是農夫或禪修者,只要是貪求此生的安逸和名譽,就形同禽獸。
我問過一位住持,何謂世間法。他的回答是賭博、耕種等這些世俗的行為。一般人往往這樣認定世間法,只在乎行為而非動機、發心。其實,若是出於清淨的動機,即使是賭博、耕種等行為,也可以成為清淨的佛法。
沒有一種行為,光憑它的本身,就可以被界定成世間法;那種行為可能是佛法或世間法,善或不善,什麼都有可能。不管是農作或禪修,只有在瞭解發心之後,你才可以把人們的行為安上聖法或世間法的名稱。
帕邦卡‧巔千‧寧波在《掌中解脫》中舉例如下:有四個人向度母誦讚。第一個人發願成佛,以利益其他眾生。第二個人發願自求解脫。第三人企求來世的安樂。第四個人只求現世之樂。
第一個人的祈願,成為成佛的因。第二個人的行為,不構成成佛的因,因為是出於自求解脫的動機。他僅是造解脫的因,也就是超生死輪迴;這不是成佛的因,成佛是消除一切過患,圓滿一切功德、證悟的心境。
第三個人的讚頌,既不是成佛、也不是解脫的肇因。因為他行為的動機僅是為了獲得來世安樂,所以就成為轉生天人,獲得輪迴樂的因。
前三個人的讚頌都是聖法。但是第四個人的讚頌,就不是聖法,而是世俗法。因為是出於俗慮,貪著現世,是不善的發心。我前面提到,出於俗慮的行為,都是惡行,會導致墮入地獄、餓鬼及畜生道。即使讚文本身是佛法,那人的行為並不是聖法。
帕邦卡‧巔千‧寧波舉這個讚頌的例子,以澄清常見的錯誤。人們往往以為,只要所作所為和佛法有關─課誦、讀經、禪修等,行為本身就自然成為佛法,大家很容易這麼認為。
如果出於俗慮的讚頌可以帶來成功,成為樂因,那麼搶銀行也可以是樂因。搶銀行可以使人致富,生活舒適。這麼說,偷盜真的是造樂因嗎?這兩個例子有些相似。如果出於愛惜自我、貪、嗔或其他煩惱而從事偷盜的惡行是樂因,那麼惡行就能夠帶來安樂。這樣的妄見,很自然會隨之生起。
不是出於俗慮,而是對治俗慮的行為,才稱得上是佛法。從早到晚,不管做什麼事,行住坐臥,只要是為了對治煩惱,都是佛法。反之,出於俗慮、貪戀現世的作為,就是世俗法或惡行,不是聖法。
就像大菩薩寂天在《入菩薩行》中所說:
眾生雖然希冀獲得安樂,消除苦難,但是由於不瞭解心的奧秘─佛法的無上義,因此毫無意義地漂泊輪迴。
在此,「心的奧秘」不是指高深的悟境,諸如淨光、幻身或雙運,不是在談很複雜的東西。我們可以把「心的奧秘」解釋為不同層次的發心。這首偈頌強調觀照、防護自心,與保持善念的重要性,因為苦樂都係於自己的心、自己的善念與惡念。某一種想法造樂因,另一種想法帶來苦難。每一件事─從日常的問題和六道的苦難,乃至解脫、成佛,都在乎我們的居心和見地。
你可能沒有覺察到心的奧秘,亦即一切苦樂來自你自己的心,也就是你的見地和態度。
懂得這個奧秘,你就能夠消除妄見。妄見會製造問題,導致來世所有苦難,以及成佛的一切障礙。有了正見,你想要獲得任何快樂,都能夠如願以償。
二個乞丐
《啟開佛法之門》中還有一段引文說:
從事佛法活動之前,心的作用(指發心)至為重要。一個人如果抱持惡意談話、做事,後果就會是受苦,就像頭被輪子輾斷的例子。反之,如果用平和的心說話、做事,就會得到安樂,就好比樹蔭移動的例子。
這是說,基於三毒之心的所作所為都會受苦。上述的例子和以下宋仁波切說的故事有關。兩個乞丐分別向一個寺院乞討食物。其中一位傍晚的時候去,正好僧眾禁食,就得不到任何食物。而另一位乞丐去的正是時候,僧眾正在吃中飯,所以得到很多食物。
沒有討到食物的乞丐非常生氣,就說:「但願我能夠砍掉所有僧眾的頭,看著它們掉在地上!」說完不久,當他躺在路旁,有一輛馬車經過,其中一個車輪輾斷他的頭。
另一個乞丐得到很多食物,十分高興。他很感激僧眾,就說:「但願我能夠以天人的甘露,供養僧眾!」這個願望在他的心中滋生很大的功德。之後,他到公園的一棵樹下躺著,當天就留在那裏,而樹蔭一直沒有離開過他的身體。那時當地人正在找一個具有特殊功德的人當他們的國王,見到乞丐一直被樹蔭遮蔽,就請他當領袖。
有三種業,依其成熟的時間而異:有些是你今生造業,今生受報;或者你今生造業,下一世受報;還有,你今生造業,好幾世以後才受報。即使上述的那個乞丐不是真的供養甘露給僧眾,但由於僧伽持守很多戒律,是非常有影響力的受供對象,光是動念供養他們甘露,就累積很大的功德。因此,當生就受用果報。
菩薩船長
還有其他的故事。一般來說,殺生是惡業,不過本師釋迦牟尼佛在過去世中,曾殺過一個人。當時他是船長,載了五百位商人,其中一人打算把其他人全都殺掉。船長得知這件事,想到這個人的計謀如果得逞,會墮地獄受苦好多劫,因此對他油然生起無限的悲心。他想:「我要代他下地獄。我要在他有機會殺其他人之前,就把他殺掉。即使造殺他的業,勢必會下地獄,我還是要這麼做。」就這樣,船長出於無限的悲心,殺了那個商人。
然而,由於大悲的發心,這個殺業不但不構成惡業,反而變成累積功德的特殊方便,使他滯留輪迴的時間縮短了十萬劫。教典在此說得很清楚,這個行為不構成惡業,不過這一點有時候有爭議。有些人很難接受出於悲心的殺生是善行。他們辯稱,發心雖然良善,行為本身卻是惡的,所以菩薩船長理應為此受一些惡報。有些格西可能基於聲聞乘的教義而這樣地論辯。但是在波羅密多乘的教典中,這方面講得非常清楚,船長的行為不是惡業。
依聲聞乘的教義,三種身業(殺、盜、淫)和四種語業(妄語、兩舌、綺語、惡口)一定是惡行。聲聞乘強調行為本身勝過發心,因此不容許這些行為。但是在波羅密多乘,如果佛陀肯定這種行為一定能帶給眾生很大的利益,便容許這些行為,因為這不會危害到菩薩的心性發展。他的行為,不但不構成成就佛果的障礙,反而會促使菩薩迅速地成佛。總之,如果這種行為有大利、尤其是並無弊害,佛陀就容許它。
聲聞乘是波羅密多乘的基礎,可是聲聞乘不談菩提心。波羅密多乘揭示的菩提心,足以轉惡業為善行。在心性發展的過程中,首先是把非善非惡的心,轉化為善心,然後發菩提道心,並逐漸加以發展,過了一段時間,你會進步到甚至足以轉惡為善。菩提心使我們能夠做到這個地步。
在《掌中解脫》中,帕邦卡‧巔千‧寧波解說船長的殺業「累積了很大的功德」;而在這部論典中更進一步闡明:「這個殺業不但不是惡業,反而是圓滿功德等等的特殊善巧方便。」其他許多教法都同意這一論點,而即使從世俗的觀點來談,它也言之成理。
這部論典還說:
「如果布施飲食是為了戲弄別人或找麻煩,會招致不幸而非幸福。」
換句話說,你布施飲食給別人的動機,是要傷害他們、製造麻煩。在此,即使行為看起來很好,因為發心不善,後果實際上是惡報──今生的不幸與來世受苦。這和菩薩船長的例子正好相反,船長的殺人行為並非惡業,反而是累積功德之道。
論典接著說:
「本著虔誠、恭敬、悲心等善心布施,自他雙方皆大歡喜。這樣的大歡喜也是肇自布施的行為。可見,一切都係於心念。苦、樂,善、惡業:一切都和不同的心念有關。」
換句話,一切都和你自己的態度、思考方式和動機有關。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次第的教說中說過,除了某些例外的行為,任何行為除非是依三主要道發心,否則都會成為輪迴的肇因,也就是苦因。那些不論發心如何的例外行為指的是與佛、法、僧等神聖的物件有關的行為。供養這些神聖的物件,即使是出於世俗的發心,也會得到好的果報。
有一部經典說:「整個世界,是以心為先導。」意思是說,心是世界的製造者或創造者。例如,一切的幸福都導自善行。一切美好的際遇──天或人的報身、好的處所、令人喜歡的感官物件──都依善心而生。一個人只要修了菩提心,就能夠成就大乘道、密續、乃至成佛。這些成就都出於菩提心,以菩提心為先導。
所有的苦都導自惡心。一切不好的際遇─苦趣眾生的報身、惡道─都依惡心而生。一切都來自心,而心是無形的。經上又說:「心不見心。」我想這是說,由於心無色、無形,我們不能像看見、感受到身體或其他境相那樣的看見或感受到心的存在。雖然我們的心念和煩惱無色、無形,可是我們相信它們是真實存在的無明卻比岩山更堅硬。我們的煩惱,比鋼鐵還要堅硬。
岩山和鋼鐵有始有終,可以被外在的元素,例如劫末的大火或相當於七個太陽的熱能所摧毀。然而我們不間斷的煩惱、無明卻是沒有始點。我們的無明是無始的,卻一直還沒有發生變化,真是令人驚異!除非我們修心,實證菩提道,否則我們的煩惱永無止境。假使我們能夠生起對治煩惱的菩提道,就能夠止息煩惱。
經上的引文最後說:「無論是善行或惡行,都由心識彙集。」
轉惡為善
聖天提到一個故事。有一位阿羅漢十分痛苦,就要求他的一位比丘弟子把他悶死。他的弟子照做了,然後去請示本師釋迦牟尼佛他這種行為的業果。釋尊告訴他,由於他的行為發心良善,所以沒有造下殺阿羅漢的業,亦即五無間惡業之一。由於那位阿羅漢處於極度的痛苦,殺死他的行為是出於善心,佛陀說,這不構成無間惡業,而是善行。
不過,關於殺眾生以解除其痛苦,還要考慮另外的層面。如果一個人或動物即將投生地獄,由於在人道受的苦和地獄之苦比較起來,根本微不足道,最好讓他們在這兒多留一天,少受一些苦。假如那個眾生是要投生到更高的善趣,當天神或人,那只是換個身體而已。這中間的區別必須徹底地思考。事實上,我們要有神通才能做這樣的決定。
出自善心而殺受苦的眾生,可能成為善行。不過得考慮該眾生的來生究竟是會到善趣或惡趣,因為這對那個殺人的眾生來說,有很大的差別。所以《菩提道燈》說,沒有神通,很難為眾生服務。
另外是有關一個老比丘的故事。他有一個兒子,也是比丘,住在同一個寺院。有一天寺鐘響了,召喚所有比丘作懺悔。年輕的比丘聽到鐘聲,就催促父親趕快走。老比丘因為走的太快,死了。年輕的比丘去請教佛陀,佛陀說,由於他的行為發自善心。不構成殺父的無間惡業。
聖天還舉了其他的例子。有一個人見到佛像在外面淋雨,就把他的鞋子放在佛像頭上遮護。雨停了之後,另一個人走來,說:「喔!把鞋子放在佛像頭上,真是罪過!」就把鞋子拿掉。這兩個人都造了轉生為轉輪聖王的因。為什麼呢?因為兩個行為都發心良善。把鞋子放在佛像頭上遮雨,以及把鞋子拿掉的人都造了善業。
關鍵在於發心,尤其是我前面提過的初發心。可能的話,行為過程中的動機也應該是良善的,不過兩者之中,初發心更重要。除了我提過的那些例外─與佛、法、僧有關的行為以外──一種行為是否良善,取決於初發心。
在《啟開佛法之門》中,這一點寫得特別清楚。我再覆述如下:
對大多數人而言,殺生是惡業。不過,菩薩船長殺人的行為,是基於大慈悲的發心,所以不構成惡業。此外,這也是圓滿功德等等的特殊善巧方便。
船長累積了大量的功德,是因為他徹底地自我犧牲,為了不讓那個人墮地獄而殺死他,情願自己為此投生地獄。
在佛教的教法中時常提到,菩提心是累積功德的特殊善巧方便。這在卡千‧耶喜‧堅贊廣泛的修心開示中,也解釋得很清楚。總之,一個人可以轉惡為善,這完全在乎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