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間神權宗教拯救世人的精神
神權宗教即是以崇拜神為主宰之宗教,分一神及多神兩種。一神宗教主要者有天主教、基督各教派、回教、印度神明教、猶太教等。多神教則有印度教、道教、以及民間諸神道雜教等。不論其為一神或多神也好,世間宗教有一共同點,那就是各以其所信奉之神為真,其他皆假。又以其所行之法為正,其他為邪。在此「我是他非」的信念之下,任何人如不依照其法奉行,便一定失落,於死後下地獄受苦。這一來便形成宗教之間的緊張,積極方面的影響便是各出奇謀,發展教務,吸收會員。消極方面的影響則是各自排斥,水火不容。輕微的可引起地區性的爭論,嚴重的則可導致糾紛,甚至戰亂的,在歷史上有耶、回兩教的戰爭,便是宗教爭執之極端。這皆因各宗教皆以為自己在替天行道,誅魔降妖。這樣救世人還未做到,生靈卻遭受塗炭了。
從以上可以了解,世間宗教的精神不夠廣闊,亦無從擴大,因為先天性的信念使其信仰者狹隘。由於此信念多為教徒相信是來自神意,是以「順我者生,逆我者死」是千古不移的教條。所以耶教各派俱相信只有耶和華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只有敬奉耶穌說話的人才能升天享受永生。其他的人無論良善到怎樣,如不肯接受耶穌救贖之說,便一定落地獄受永遠痛苦的。回教則說只有可蘭經的話才是真實,人如不奉照可蘭去做,則必下地獄無疑。其他宗教亦大同小異的說只有其法方真,使人升天,成仙,成神不等。這裏且不討論各教的可信或不可信,而專在討論其救世人的精神。正因各教只救信服其教義的人,所以可以斷言其弊病在於精神過於狹隘。環境各宗教除了拯救順其神意的一小撮人之外,餘者置諸不顧。那末不信其神的好人不救,未知其神的人不救,已下地獄的人不救,畜生不救,魔鬼更不救。這樣不單顯示各宗教的精神之不可能偉大,還使人懷疑創造萬物的神是否真的全能全知。
二、佛法度眾生的精神
佛法不同世間宗教,主要在乎佛法不教人求一神或多神拯教,而是人人依因果律而修行,即是修學醒覺的方法而實踐之於生活中。佛之示現世間主要是指出修行不可依靠神權,並說明了六道輪迴中,神不過像人一般的佔一道而已,也開示了神福比人福大,但人的智慧實比神高。佛也說了例子,顯示天上的神,有時反要向有道的世人求救,以解災難。迷者不察,以為神的智慧高過人的智慧,向神求拯救,直等如向木石救助一樣了。所以一迷一覺重點在乎了不了解人神之關係。如向外求者為迷,回光自照者為覺。世人覺者當然不多,有迷於神權的,有迷於錢財的,有迷於享受的,有迷於名利的,不一而足。所以已知覺或能覺的便要引導迷者,令他也覺,所以說諸佛菩薩都自覺覺他。基於此,佛法信奉者的度眾生精神乃可無邊宏大,即是凡有迷的眾生,都要去醒覺他們,不論在天的,人間的,甚至畜生,鬼和地獄界的,都要去以開悟各道的生靈。因此,在世界上,佛教不排斥任何別的宗教,不但不排斥,反而要找尋機會去警醒外道信仰者。但是,有一點要說清楚,「不排斥」的意思不是說不指出他們的錯處,而是對他們和對任何人一樣的慈悲。事實上眾生千品萬類,業不重不為人,愈是走錯路的眾生,或大邪大惡的人,愈要先度他們。所以諸佛菩薩普度眾生,包括天魔與惡神在內的。這一點又和世間神權宗教不同。在神權宗教裡,神與魔就如同善與惡的對立,藉以解釋人性的超昇和墮落。即是靠神的超昇,倚魔的墮落。因此從有人類之始,便得有魔,不然便無從解釋人類的罪過,也無從卸下全能之神因何不造全善之人的責任。佛法則不須對人之罪過有所交代,因為一切都依因果以及助緣而生起,一切現象都是報。所以善與惡不是對立的,而是兩種因緣和合以後的暫有假相。善的因緣可引伸更多的善報,惡的因緣則可招延更多的惡報而已。因此菩薩度眾生不必一定以善或好人的身份去度惡人,亦可以現惡人相去度惡人,甚至以惡相去度善人的,此之所謂以種種形而普度諸有緣了。
由此可以明白,佛法是沒有像神道宗教那樣傳教工作的。事實上佛教不是一個具體的組織,而是一種宏大無比的慈悲願力,任何眾生有難,不論那一界,都要去替他度脫之,更進一步,使之出輪迴,徹底了斷生死。因此佛法的度人精神不在乎令人加入甚麼團體或組織的,而在乎使人實實在在的明白佛傳授的法門,依法生活,解脫生死之痛苦。這些解脫生死苦之法是人人都應學習的。學法是份內事,不學便對自己不住,也即是對不住眾生,因為學法除了自度之外,還有無量無邊眾生等著成道的人去度他們的。我們這樣的一懈怠,無數眾生便延長了受苦期。
這樣看來,一個真正明白佛法的人要時時刻刻惦記著眾生的苦,有機會便要教他們或告訴他們真正可行的解脫生死方法。這樣的做法是艱辛的,因為眾生業重,兼且迷失長久,一旦要他們放棄依神鬼之法,很不容易。所以度眾生工作是不計人我,酬報或條件的,也不論其為親人或仇人,總之有肯聽的便告訴他。如不可以用直接方法教他,也要用間接方法行之。即使有些人未能立刻信服,但也可藉此結來生之緣,或下道種,以成將來接受佛法之因。如是工作方是佛法度眾生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