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藏
壬午年四月初一
2002年5月13日
一說到伏藏品,很多學佛的人都認為是寧瑪巴特有的,這種想法完全是孤陋寡聞的標誌。
佛陀在顯宗的《現行等持經》中云:「一旦吾趨入滅盡,遺體法寶留於世,諸佛菩薩受持後,繕寫裝入寶篋中,藏入佛塔地與巖,交付天龍等眾生,此等經典恆不滅,如同天人之淨戒,未來因緣成熟時,無論種姓之大師,依佛菩薩言開取,如願利益諸有情。」《正法攝持經》也云:「阿難,何人為正法長久住世,將法書於紙上,隱藏而供養,能獲得四利。何四?得佛眼……」可見佛陀早已明示伏藏之由來,只是我們翻閱的經論太少,才會有此誤解。
不論怎樣,伏藏品在末法時期的利益實在無法估量。伏藏大師班瑪朗巴說過:「此法度化濁世多數眾,甚深無缺無障義廣大,僅依部分教言也解脫,是故甦醒佛性有緣者,憶念死亡精修伏藏法,一生必將獲得解脫道,濁世伏藏法有信心者,曾經已見蓮師並發願,皆為有緣善根者當喜。」
關於伏藏的功德、道理、辯論等解疑,在班瑪朗巴撰著的《伏藏大史》中有詳解,有興趣者不妨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