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寺院和僧伽
一、留學僧和日本寺院
最近,在美國弘化的樂渡法師,由香港飛返紐約之際,道經日本,在東京小住了幾天。他到我的住處,見我僅住一間四個半榻榻米的小房間,裡面供了一座佛壇,放了三架書籍,還有一張書桌,活動的空間太小,又聽我說連水電瓦斯和雜費在內,每月也要二十五元美金的房租,所以他就問我,為什麼不住日本的寺院?他這一問,也就引起了我寫這篇報導文字的動機。
外國人住日本寺院的例子,不是沒有,去年八月,陪同來日本訪問的印海法師去高野山參觀,晚宿高野山的親王院,該院住持是高野山大學的教授中川善教,我向他試探,如果到高野山大學修學密法,需要什麼資格和條件,假如沒有錢,乃至連學費也沒有的話,怎麼辦?中川先生的回答很簡單,他首先問我的年齡,接著的要求是先得把日語學好。他說到高野山學法的人,如果能夠吃苦,住在寺院中,為常住擔任勞役,每天打掃庭院,擦拭門窗、桌椅和地板,汲水炊煮,乃至為投宿的旅客送飯、倒茶、搬菜、鋪床、疊被、準備沐浴等等。常住生活大多依賴旅客的收入維持,寺院的住眾便可享受免費食宿的優待,甚至免除學費讀書。當時見到該院的僧侶均係二十多歲的青年,原來他們都是來自各地的學生,當然是高野山派的密宗子弟了。其中還有一位白種人,他是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正在讀博士學位的學生,名叫StevenYoung,因他專攻佛學,也將以佛教學作為博士論文的主題,所以到高野山選修學分,但他沒有帶錢到日本,照樣過得去。不過,中川先生聽說我已三十九歲,看我的體質又極單薄,對我之能否勝任寺中的勞役,要我好好考慮。其實,我國僧人至高野山留學的,於民國十年(西元一九二一年)已有大勇及持松,民國十二年(西元一九二三年)又有顯蔭,他們當時也沒有想帶了生活費去,也許他們留日時的年齡還沒有我大吧!
在東京方面,我所知道的,也有幾位外國僧侶住在日本寺院中。有一位越南比丘,住在臨濟宗的寺院中,但他必須生活得和寺中僧人一樣,不忌葷腥,也換穿了西裝,他是由於越南統一佛教會和日本該宗的一項默契而被接受,他的另一項義務,便是清潔寺院的環境,還得酌予補貼一點伙食費。
又有一位泰國比丘,名叫Udonsak Chanklad,住在日蓮宗的東京池上本門寺,可是當我初次見他,不信他是泰國的比丘,他自己也說已經不是比丘,為了適應日本的環境,他做了日本和尚,穿了在家服裝。他是由泰國的佛教大學和日本的立正大學交換而來的留學生,他若保持比丘身分,便不能住進日本的寺院,好在泰國比丘的還俗是不成什麼問題的問題。
還有一位尼泊爾比丘,名叫Sumangala,住在橫濱孝道教團的孝道山,該教團不但供給他食宿零用,還供給他學雜等費。好的是物以稀為貴,尼泊爾從來沒有僧人到日本留過學,整個尼泊爾國內也不過幾十名比丘,孝道教團正在希望以國際上的地位來提昇其國內的聲望,所以接受了這位來自佛陀出生地的異國比丘,尤其這位比丘是在錫蘭受的戒,魚肉之類對他不成問題,即使如此,他也有苦衷,孝道教團把他當作向國內外炫耀的裝飾品,每遇各處集會或外客到訪,必然要把這位穿黃色袈裟的比丘帶著同行,或請出來陪客,以致使他無法用功,乃至常找機會溜到學校的圖書館去「避難」。
說起孝道教團,我總覺得也可以為我們留日僧尼,向它做一點補助的要求,目前該教團每月給陽明山文化學院的三、四十名留日學生,每人補助五千日圓,乃是由於張其昀先生的交際有方,與佛教毫無關係。我想,假如我們也有人願開口的話,留日的僧尼也很可能得到一些補助。我個人和該教團亦算熟識,奈我自己也是留學僧,不便開口。
更有一位印度學生,他不但不是比丘,而且不是佛教徒,名叫,Naresh Mantri,他是印度教徒,吃素吃得很淨,連蛋類也不吃,但在印度教中,酒能通神,所以他很好喝酒。他住在日蓮宗派下的日本山(是寺院的名稱),原因是日本山有廟在印度,印度也供給日本山的日本僧人讀印度大學,他是在交換的條件下來到日本,研究大乘佛教,請不要以為印度教徒不能研究佛法,他說釋迦世尊也是他們崇拜的對象之一,不過與佛教徒的信仰不同而已。事實上,近世以來,印度的佛教學者幾乎很少是佛教徒,而是印度教徒,正像近世以來歐美的佛教學者,好多是天主教或基督教徒。再說這位Mantri先生所住的日本山,在日本佛教界是極少的例外之一,該寺是素食的,看來不像是為戒律,因其既然素食,卻不戒酒,因在五戒之中沒有戒葷腥,倒是要戒酒的。也許日本人太喜歡酒了,他們把酒稱為「般若湯」,日本無論男女,不喝酒的比率很少,好多僧侶竟會無酒不能過日子,有個老僧還把不喝酒的人視作異類。這位印度留學生,倒是得其所哉了。
看了以上的幾個例子,除了高野山,我似乎還可一試之外,其他的寺院,至少在我而言是不相宜的。假如要住寺院,不是沒有地方,但你亦得照常繳納房租及伙食費,可是,除非寺院所經營的出租公寓,准許個人自己炊煮之外,不會允許你自行炊煮。
日本寺院,除了大本山之外,均已家庭化及家族化了,縱然是他們本宗本派的人,也很少有甲寺的人到乙寺去掛單借宿的事,他們出外,不是住旅社便是住寺院經營的旅客招待所(規模完全和大旅社、大飯店一樣)。我有一位同班同學,他是日蓮宗的僧侶之子,並已取得了僧侶資格,自己的廟在神戶附近的兵庫縣,在東京借住本宗的寺院,每月照常繳納房租伙食費。所謂「十方道場十方僧」,在今天的日本佛教界已經用不上了。道場不是十方的,僧侶則是道場的,也非十方的。
最近也有一位日蓮宗某大寺院的住持對我說,他歡迎中國派送幾個十二、三歲的沙彌來日本留學,住在他的寺院中,一切由他負擔,培養到大學院為止。這話聽來很舒服,細想起來,問題卻很多。他為什麼願意培養中國沙彌而不成就中國比丘?除了可能利用少年為他的寺院服勞役雜務之外,將來這些少年成年之後,由於耳濡目染,全是日本的東西,對於中國的佛教毫無痛癢之感,他們如果成了人才,也不會想到中國佛教的復興問題,充其量是中國血統的日本人。這是很明顯的,不用說是沙彌出國,以往有些比丘出國,也會如此。凡在國內有了學養基礎的人,出國之後必有成就,例如法尊、法舫等人。否則當在國內之際,了無基礎,出國後縱然努力,也是無多益於中國佛教。所以我不贊成派沙彌出國。
此不僅日本,在泰國也曾盼望我國派送沙彌去留學。
二、日本寺院的種種
前面說過,今天的日本寺院,除了大本山之外,均已家庭化及家族化了。所謂大本山是什麼呢?這是源出於德川幕府時代所頒行的一種「寺院法度」,因在此之前,地方派閥勢力,往往利用佛教各宗之間的矛盾,形成武力的抗爭,德川幕府使佛教各宗派,依其所握勢力的大小而分別組成大本山、本山、末寺;一宗之內,以一個大本山為中心,統領全國的本山及末寺。又使全國人民,悉數納入寺院及神社的「檀信徒」之內,名之謂「檀家」,人民的出生、死亡、結婚、就職、旅行、遷居、移動,均須取得所屬寺院的證明,也就是將宗教信仰納之於幕府的封建制度之下。按寺院的大小,分配來的檀信徒數字也有多少不等。寺院的信徒,不是由於寺僧的德化而來,乃是出之於政府的配給而得。於是,寺僧攝檀信,本山攝末寺,大本山攝本宗各寺,幕府則統攝全國各宗的大本山。這樣一來,既可防止地方派閥利用佛教,又可使得全國人民不致有越軌的行為;最主要的是由於基督教徒謀反幕府統治,德川幕府為了根絕基督教的流行滋長,所以使得全國百姓一律成為寺院或神社的「檀家」。
看起來,日本佛教徒應該感謝德川幕府的提攜,實則此一提攜,未必是福。神聖的宗教信仰,要用政令來硬性強制,豈不失去了信仰的價值;寺院的僧侶,不用為了爭取信施的教化,自己不必用道德感召,信者之對寺僧也不要求精神的救濟,僧侶也就漸漸形成俗化,失去了宗教師的莊嚴和神聖;最後,所謂佛教的信仰,不過是一種風俗習慣,至於佛法的普及和人間的淨化,遂不為大眾所知了。
所以,當我初到日本,看到除了已成遊覽觀光中心的大寺院之外,一般的寺院都把大殿的門閉得緊緊的,平常根本無人進香祈願。有一次我到金澤市去,該市有一條街,名叫「寺町」,全市的寺院,都集中在這條街上,各宗各派大大小小,共有二百多座,在京都也有一處地名叫作寺町。這兩種現象,在我初到日本的中國僧人看來是很難理解的。例如說,寺院沒有香火、沒有信徒,怎麼維持呢?那麼多寺院集中在一起,教化的對象是些什麼人呢?寺院與寺院之間,會不會因了信徒的問題而產生不愉快的事呢?
其實,如果知道了日本寺院的歷史背景之後,也就不會覺得奇怪了。因為這些寺院,大多從德川幕府的江戶時代(西元一六○○─一八六八年)以來,代代相傳,寺院的住持換了很多人,寺院的檀家雖也換了很多代的很多人,但因他們的祖先是某寺的檀家,他們祖先的子孫,也就生來是某寺的檀家。原因是日本人對於祖先的崇拜和敬仰,甚至比中國人的意識還要強,檀家的祖墳或祖牌,供在寺院中,如果逢到「彼岸」及「御盆」(相當中國的清明及盂蘭盆)、「開山忌」(建寺者逝世日),久久不去寺院,寺院中為了新到者需要位置,就很可能把久久無人奉祀的墳墓及名牌,當作「無祀孤魂」處理掉,這在日本人是極不願意的事,這也正是日本之所以很少有人信仰基督教的原因之一。寺院和信徒之間的關係,不是建立在信徒的信心或寺僧的感化,乃是基於祖先崇拜的結合。所以,德川幕府的統治,雖已結束了一百多年,寺院的「檀家」制度,仍在維繫著與寺院的關係。也因於此,這種狀態的寺院佛教,被知識階層稱之為「葬式的佛教」或「墳墓佛教」。現代的許多新興教派之不建寺院而設教會,並且把寺院的佛教當作攻擊的目標,原因也在於此。
日本全國的寺院總數,在八萬座上下,大多均擁有墓地,以東京而言,擁有墓地的寺院,即佔百分之八十五點三,東京寺院之建於江戶時代及其以前的,佔百分之七十九,明治以後新建的佔百分之二十一。這是為了適應人口的增加而增加了寺院的建設,這些新寺院的僧侶,多係老寺院中分張出來,新寺的檀家,也多是各該宗派老檀家的後代,雖無政令規定他們成為某寺的檀家,在習慣上若到了新的地方,在祭祖季節,他們自然地會到就近的屬於老家同一宗派的寺院去。
因此,新建的寺院漸漸地也就有了固定的檀家。
我們從東京的寺院史看來,明治(西元一八六八年)開始以來一百多年之間,只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一,可知其新建寺院的速度並不太高,原因是日本佛教通常是一寺一僧制,長子繼承寺產寺職,接下父親的寺院,成為第二代的僧侶,幾已成為定規。如有兄弟數人,除長男而外,總是另向寺院之外求發展。而且,由於寺廟生活安定,擁有財產大多在中產的俗人之上,故而寺院的長子殊少願棄權,特別是淨土真宗及日蓮宗系的寺院為然。不過,在天臺宗及曹洞宗等已在日漸衰微的鄉村寺院,也有發生乏人繼嗣的現象,甚至只要有人願做該宗的僧侶並終身照顧寺院者,便可奉送給你,可是,那些沒有前途可觀而且收入很少的鄉村寺院,除了老年人,誰願意去呢?
日本建寺的人,有些是從俗人子弟,自願成為僧侶而且有些家產背景或社會背景的人,以自資或募化方式集得經費,興建寺院。建成之前,寺主必已在某一宗派的大本山,取得了合格的僧侶身分,寺院落成,便是寺主所屬宗派的「末寺」之一,對於本山及宗內的各種共同事業,有負起經費捐助的義務,也可享受該宗的各項權利,出錢越多,寺院的地位越高,權利也越大。所以,日本寺院的經濟,原則上是各寺獨立的,屬於各寺寺主支配的,在其各宗之內,卻是有無相兼相通的、互惠互助的。不過,出身在小寺院的僧侶,除了為宗內事務有特殊貢獻者外,便無法掌握到宗內的大權。因此,小寺院出身的僧侶,如果資質優秀的話,便向學術上求發展。和他們談起來,他們也覺得這種制度不平等、不合理。
難得的是日本民族重視歷史遺跡,他們所建的寺院,幾百年乃至千百年後,縱然被毀於天然災害及人為的兵火,也會很快地重修起來,那怕是小寺院在二次大戰中被炸毀的,現在早已修復。所以不像我國的寺院,容易建,也容易毀。即使他們的寺院大多已非修行的道場,而是生兒育女的家庭,他們的佛殿仍有神聖不可侵犯的莊嚴。現在一般的日本寺院,僅有定期的「法要」如「大般若」及「施餓鬼」之時,通知檀信徒前來參加念誦,平時則唯有檀信徒的喪儀佛事假寺院舉行,大多數還是請僧侶到檀信家去超度。可是,像中國那樣,在佛殿上開飯及喧嘩的情形,我還沒有見到過。他們的佛殿,也不許穿了鞋子進去,殿內是榻榻米,也有鋪了地毯的,殿前設有放鞋子的格子櫃。殿內僅燒檀香,一般人的線香均燒於殿外天井中的大香爐內。
三、各宗的大本山
再說日本各宗的大本山,便是各宗宗祖的根本道場,經過歷代的整建擴充,便成了各宗的領導中心,大本山的寺主,即是各該宗派的領袖,由於宗派不同,名稱亦各異,例如管長、貫首、貫主、門主、座主、燈主、法主等。此等領袖的產生,各宗的方式亦不盡相同,大致上說,是採用民主的選舉制度,被選或候選者的資格限制則很嚴,他們皆有僧階,必須是最高階的僧侶,在一宗之內,能到最高僧階者中,必須又是具有最大實力一派的人,才有機會登上管長的位子。因此,管長的人選雖以德學兼優為準,實則學術界的人是無望的,唯有大寺院出身或在宗派事務方面有大影響力量的人,才能當選。明治乃至大正時代,規定管長必須是獨身的僧侶,昭和而到了戰後,在獨身僧侶之有資格當管長的人越來越少的情況下,也就不能不以有妻有室的僧侶來充任了。以致今日有些宗派的管長,不但有太太,而且不止一個或兩個。
不過,當我參觀了日本各宗的大本山,例如密宗的高野山、天臺宗的比叡山、臨濟宗的京都妙心寺、曹洞宗的福井縣永平寺、日蓮宗的身延山、淨土宗的京都知恩院、淨土真宗的京都東本願寺及西本願寺、黃檗宗的萬福寺,以及鎌倉的建長寺及圓覺寺,發覺在其三門之內,尚多是清淨莊嚴的,每日的鐘板殿堂、威儀作法,仍如昔日各宗宗祖所制的遺範。寺主及諸職事,雖皆來自家庭化的寺院,大本山內則沒有他們妻室的臥寢之所。他們雖都是「酒肉不避」的俗僧,在大本山內則多戒禁。因此,在各宗的僧侶及其信徒,仍將各宗的大本山視為聖地。年輕的僧侶要去大本山接受養成教育的生活訓練,現在多於暑期及春假中報到,依宗派的不同,每人要受三或兩個月的訓練,有的分為二年或三年的分段受訓。一般的信徒,也以朝拜本宗的大本山為畢生的心願。目前的各大本山,均已建設成了觀光中心,寺前固已建滿了街市,除了專賣紀念品及飲食的店鋪,尚有許多的日式旅館和數家西式的觀光飯店。有的大本山本身,也建築了十來層高的所謂「信徒會館」之類的觀光大廈,例如永平寺新建的所謂「參拜休憩所」的「傘松閣」及「吉祥閣」,日蓮宗池上本門寺的「朗峯會館」,真言宗成田山的「信徒會館」(且有兩所)等,都是觀光大飯店的氣派,建築費用均以億圓日幣以上來計算的。這些經費從那裡來的呢?也有像中國一樣,靠信徒及大財閥的捐獻,但有的是自派下各寺的奉納,最主要的是本山自己的產業經營而來。他們經營寺院,類似經營公司,當作企業來做,雖在戰後的日本寺院,經濟不太景氣,且有許多土地也因政府的土地改革而被分解,但仍留有足夠的用地及房屋。房屋及土地不論多少均可用來賺錢,如移作出租停車場、辦幼稚園等,再有一點,可用土地向銀行信用貸款建築出租的或分別讓售的公寓。結果,日本全國的經濟繁榮,也為寺院帶來了繁榮。
從原則上說,大本山的地位是永遠不變更的,但到江戶幕府結束之後,政治上的規定便失去時效,尤其到了二次大戰以後,好多有名有利的寺院派系,即行脫離原屬的大本山,自行成立一派,獨立門戶,另向政府申請為新的合法宗團。原因倒不是在於另有了新的宗義,或出了偉大的祖師,乃是為了不願讓大本山來分享它們的利益。例如奈良的法隆寺,原屬於法相宗的藥師寺及興福寺管下,但在實力上已超過了大本山,故到昭和二十五年(西元一九五○年),即脫出所管而自成一派「聖德宗」。鎌倉的建長寺與圓覺寺,皆係中國高僧所建,然在派系上屬於臨濟宗,因其實力強大,便成立了建長寺派與圓覺寺派。再如東京的淺草觀音寺,本屬於天臺宗,由於它的財團力量雄厚,也於昭和二十五年,脫出了天臺宗,自行成立「聖觀音宗」。
以上所舉獨立門戶的數派,尚係寺院的集團,更有由於根據昭和二十六年日本政府所頒「宗教法人法」的保障和許可,全國共有一千五百所單獨的寺院脫離舊屬的大本山而自行向政府登記。但其在日本的社會中,所失多於所得,日本是一個習慣於群體活動的民族,如果不屬於某一群體組織,至少有三點不便利:1.在社會上的地位孤立,2.養成佈教人員的不易,3.宗教事業無法靈活而形成停滯。
再說各宗各派的大本山,除了生財事業的經營,尚能涉及教化、教育和社會事業的統籌辦理。現在且舉幾個主要宗派的活動如下:
(一)天臺宗
教化活動分有:(1)天臺座主的特別佈教;(2)有三十名佈教師駐於總本山的各堂以及宗內寺院的佈教;(3)由本山派遣至各教區的巡迴佈教;(4)各教區佈教師的區內佈教;(5)電影佈道(平均每年放映一百五十至兩百場的佛教教育電影);(6)文書傳道,係對僧侶及信徒發行《天臺宗報》每年七次,《檀信徒必攜手冊》每年一萬部,《青少年手冊》六千部,以及其他手冊每年發行五次。
教學研究則有:(1)天臺宗教學大會,(2)B.S.指導者講習會及研修會,(3)學校教職員研修會,(4)社會福祉指導員研究會,(5)中央寺庭婦人研修會,(6)中研佈教教化研修會。以上都係每年一回。
互助會及學校則有:(1)天臺宗寺院共濟組合,(2)大正大學,(3)叡山學院。
(二)臨濟宗妙心寺派
佈教活動有:(1)親化佈教(每年由管長到指定的五個教區,每一區做三日以上的親修授戒會),(2)定期巡化(每年春秋兩季,派遣佈教師遊化全教區巡化,春天在二月和三月的兩個月間,秋天則由各地決定),(3)各教區設置教化本部,(4)花園會(以全國信徒組成,策勵奉行花園法皇.西元一三○九─一三一七年在位〕的遺勅,妙心寺即為花園天皇的離宮改成者)。
所辦的學校有:(1)花園大學,(2)正眼短期大學,(3)常葉女子短期大學,(4)尚有六所高等中學。
研究機關及雜誌有:(1)禪文化研究所,(2)佈教研究會,(3)法式梵唄研究會,(4)《正法輪》月刊,(5)《花園會報》季刊,(6)《妙心寺派社會福祉連盟》季刊等。
(三)曹洞宗
佈教活動有:(1)法座活動的指導推進,家庭教化的推進與研究指導;(2)以寺院經濟研究會,確立寺院經營的方法,例如農村寺院問題,都市寺院問題及人才的發掘培養問題的研究改進;(3)農村巡迴傳道車有七輛;(4)電臺廣播。
教育機構有:(1)駒澤大學,(2)駒澤短期大學,(3)駒澤大學北海道教養部,(4)岩見澤駒澤短期大學,(5)苫小牧駒澤短期大學,(6)愛知學院大學,(7)栴檀學園東北福祉大學,(8)尚有七所高等中學。
集會活動有二十多種。
印刷物有:(1)《宗報》月刊,(2)《禪之友》月刊,(3)其他不定期書刊有二十多種。
(四)淨土真宗本願寺派
佈教活動有:(1)在本山舉行者分成兩種:一是總會所佈教,每日三次,終年不息,每週日有週日演講。二是特別演講,於春秋兩期的法會之際舉辦。(2)在地方者分為三種:一是常例佈教,二是駐在佈教,三是一般佈教。(3)視聽傳道則分為電臺廣播(全國共被利用了十二家電臺)、錄音傳道、電影傳道及音樂傳道。
學校教育有:(1)龍谷大學,(2)京都女子學園大學,(3)武藏野女子學院大學,(4)相愛學園大學,(5)九所短期大學及二十所高級中學、十三所初級中學。
佛教學院有中央、東京、高岡、行信、廣島、福岡等六所。
(五)日蓮宗
佈教活動有:(1)特派佈教,每年七十次,聽眾八十萬。(2)常任佈教,每年三百五十次,聽眾四百五十萬。(3)特殊佈教,至醫院、療養所、監獄、工廠等處,每年三百八十次,聽眾不可計。(4)街頭佈教,每年四千回。(5)傳道車巡迴佈教每年三千五百次。(6)文字佈教。(7)視聽佈教。(8)地方講習會等。
學校教育有:(1)立正大學,(2)身延山大學,(3)東京立正女子短期大學,(4)奈良立正女子美術學院,(5)立正學園女子短期大學,(6)立正大學短期大學,(7)尚有四所高級中學及一所初級中學。
研究機構有:(1)日蓮宗教學研究所,(2)日蓮宗現代宗教研究所,(3)法華文化研究所,(4)日蓮宗佈教研修所。
日蓮宗的修行道場有:(1)日蓮宗信行道場,(2)日蓮宗修法道場,(3)日蓮宗佈教院。
各宗派的大本山或總本山,即是各派的中心樞要,但是,我最欣賞的,則為高野山和身延山,若以修行而言,身延山更好於高野山,日蓮宗的信行道場所修的「荒行」(苦行),為臨濟、曹洞之所不及,而且不限於僧格的養成者所受的生活訓練。
因此,也許日蓮的思想最符合日本民族的性格,以我所見的日本僧侶之有宗教情操和強烈的宗教信念者,亦以日蓮宗的較多,真宗的創祖親鸞,即自稱是個非僧非俗的愚禿,而在今日的真宗派下,即有不少名學者。
四、僧侶與信徒之間
當我初到日本時,對於日本僧侶與信徒的不同之處,實在分辨不出。他們所說的出家和在家,也使我感到迷惑不已。比如說父親是僧侶,他的長子便說是出家的,他的次子以下的子女,又算作在家的,同樣是出身在寺院中的孩子,竟有在家和出家的不同。原來,唯有準備繼承寺院住持的兒子,始可名為出家,並且隨同他的父親學習誦經,為信徒家的亡魂追薦。其餘的子女,一旦成長之後,即須離開寺院,別覓枝棲,所以名為在家。
也有雖住在寺外,依舊自稱是出家僧侶。這是由於住持的父親尚未告老退休,兒子則已另在寺外找到教書等的職業,所以將妻兒搬出寺外,成立一個小家庭。等到父親退休或者亡故之後,需要兒子接管寺院,繼任住持,便再把他們的家小撤回寺院。也有因了父子或婆媳間的年齡差距,意見相左,兒子先行離寺,等待父親老去,再返寺院的。立正大學有一位副教授,就是一例,他的寺院在橫須賀,離學校單程快車約一個半小時,所以另在東京租房子住,我初以為他是在家人,但在今春,其父退休,他便搬回寺院當了住持。
一般的僧侶,他們的職業、生活、衣著、飲食等,完全和俗人一樣,除了法會或誦經時穿上僧服,誰也看不出他們是僧侶。因此,我問了一位有僧侶身分的日本朋友,請他說明日本僧侶與俗人之不同,究竟在何處?他說:住於寺院而為信徒誦經祝福,並且具有僧侶資格者,名為僧侶;不住寺院而亦沒有僧侶資格者,即為俗人。僧俗之分,不在於修持或誦念,但在於是否住寺與信徒舉行喪葬等的佛事。
日本僧侶資格的取得,已如前述,是到各寺的大本山接受僧格的養成教育的生活訓練,不像中國或南方國家之有戒律的傳受。日本佛教自傳教大師最澄(西元七六六─八二二年)以來,即已不傳比丘戒,故其只有受持所謂「圓頓大戒」的菩薩僧而無比丘僧。可是,日本佛教的傳承,即是靠著這樣的菩薩僧,唯在明治以前,除了淨土真宗,各宗僧侶多還是獨身與素食主義者。
今天的日本僧侶,雖在宗教精神上已不是「人天的師範」,但因他們尚非無知之徒,以其素質而言,平均仍高於一般的俗人,故在日本社會中,和尚仍被大眾尊稱為「先生」(老師或夫子的意思),絕不會像我國的廣東人,如果早上出門見到和尚尼姑,即以為不吉利。而且,由於寺院生活優於一般的俗人,許多女孩子為了要嫁大寺院的僧侶之子,特別去攻讀佛教學或各宗的宗學,今年立正大學佛教學部第一名畢業的某女生,最近便嫁給了日蓮宗的僧侶。大寺院的僧侶,為了寺務的發展,固然要好好地培養兒子,也要物色通曉佛學的媳婦。
寺院的經濟情況,大致都算不錯,寺院收入的來源,乃是多元性的,根據佛教徒文化交流會的調查,有如下的一個結論:1.儀式法會佔百分之五十六點九;2.財產收入百分之八點八,事業收入百分之九點二;3.兼職(如當教員等)收入百分之九點九;4.護持會(相當我國寺院的護法會)收入百分之三點二;5.附屬設施(如辦語文補習班等)收入百分之二點五;6.其他收入百分之四點二。
一座日本寺院,如果擁有一塊五百坪以上的墓地,並且經營得法的話,是相當富裕的。現在舉一實例如下:湘南地方的某寺,在市內擁有二千坪的寺基,每月收入約有二百萬日圓,每年的葬禮收入有一百五十萬日圓,不動產的收入五十萬日圓。該寺的住持,身兼宗內宗教事務的數職,並為當地好多家公司的顧問或董事。住持的太太於寺內經營幼稚園,每月收入也不在一百萬日圓以下。因此,太太每月要上東京三次,均投宿於最高級的帝國大飯店,他的女兒就讀於東京的一家貴族化女子大學,所住公寓的月租是兩萬八千日圓,並且有一輛汽車代步。
當然,日本寺院並非都是如此闊綽,我有一位朋友的寺院,就只有二百坪寺基,一家五口,孩子們讀大學,尚得靠各自去工作,因它僅有三十多家信徒,而且多非富有,每次到信徒家去誦經,通常僅得二、三百日圓的供養。因為日僧誦經,只有一人,每次不超過半小時,但也絕不議價,如果誦了經當然不會不給供養,但是「檀家」請求檀寺僧侶誦經是一種權利,即使不給供養,也得有請必到。他們除了為死者誦經,也得向活人說法,他們稱為「說教」。
在寺院中舉行比較大的法會時,也有集合了好多寺院的好多僧侶來做的,特別是七月間的「施餓鬼」,各寺僧侶互相協助,輪流著分日舉行。我們知道,中國的「焰口」並非來自印度,乃由中國先賢們依據密教的咒文及顯教的經義,編集修訂而成,故在日本的「施餓鬼」,各宗所用的名目雖同,所誦的內容則各異,例如淨土宗誦《阿彌陀經》,日蓮宗則誦《法華經》,七月齋孤的信仰乃與中國一樣,同是從《盂蘭盆經》的孝道思想而來。法會之時,信徒到寺院參加,沒有飯菜招待,卻有一份點心可領。
雖在各宗的佈教計畫之下,每年花費的宣傳經費不少,例如有一小寺院,每年總收入為二百二十萬日圓,用以教化的則達四十萬日圓。但是,一般的寺院殊少舉行講經說法的活動,不是僧侶不會說,而是無人去聽僧侶說法,像新興教團的那種常有成千成萬人的信徒集會,在寺院佛教中是絕難見到的。他們與現代的、動態的社會大眾之間,是脫了節的。因此,若非已成觀光地區的寺院,僅賴信徒所供給的葬儀費、誦經費、寺院護持費、墓地使用費、特殊助捐費等,已無法維持寺院的門庭,必須仰賴經營旅館、結婚禮堂、賣藥、製材、保險代理業、出版事業、醫院、診療所、公寓、各式補習班、幼稚園、保育園、托兒所、停車場等副業,僧侶們則以兼任教職員居多。因為一個寺院的開支,也著實可觀,例如地產稅、宗派及教區的常年費、佛教會會費、寺院交際費、寺院修繕費、環境整理費、信徒會議費、教化費、寺務辦公費、寺內水電香花供果費、寺眾日常生活費及薪水、徒弟教養費等等。
僧侶本當是專業的宗教師,今日日本的僧侶所做的宗教師事業,在比率上是很少的,他們僅以宗教的寺院作為生活處所,沒有利用寺院來發揮宗教的信仰工作。他們將寺院家庭化了之後,僧侶無力以道德感化群眾,反被世俗的群眾所同化。說得好聽,他們是隨俗化俗,實則已被世俗所化。這一點,在日本僧侶自身也不否認。但是,我們不用為日本佛教擔心,由於他們的教育普及,並在繼續要求僧侶素質的提高之中,根據十年前的一項調查,寺院住持的學歷統計,百分之七十九點五是大學畢業以上的程度,現在當要超過此數,故在各宗之內,均在盼望有了碩士學位的人來當寺院的住持。而且,僧侶多從事教書工作,在各級學校中影響青少年,佛教之在教育界的力量,已到了能夠影響文部省教育方針的程度。所以,日本僧侶失去了寺院的感化力,卻在另外一面找到宣揚佛化的出路。
五、教團制度與僧階
前面所說有力寺院個別獨立的現象,現在已無法繼續增加了,依照現行的「宗教法人法」,寺院之獨立需取得文部省的批准,文部省要根據各寺所屬大本山宗務廳的許可,宗務廳要依據各教區區長的文件,教區區長則在召開了教區的寺院大會之後,由大會議決,假如自教區區長至文部省的過程中,有一關通不過,就達不成獨立的目的。事實上,各寺住持雖然討厭層層管轄,卻也樂於接受重重宗團保護,反正每年所繳的「宗費」為數不會太多。
最值得注意的,日本政府的政令和宗教教團的行政權是相當配合的,絕不會如臺灣省的民政廳和中國佛教會之間,常常採行相背的措施。
原則上,日本政府非常維護佛教教團,沒有故意排斥宗教教團的傾向,對於民主政治而言,這是非常開明的現象。
日本的僧人,繳納宗費或「宗稅」,是依據僧階的高下為準的。天臺宗及淨土真宗的僧階分為十三等,自高至下依次稱為:大僧正、權大僧正、僧正、權僧正、大僧都、權大僧都、僧都、少僧都、權僧都、大律師、中律師、律師、權律師。不過,全日本各宗派之中,以天臺宗的大僧正最多,凡是經營寺院及宗務得法者,即視為有功勞,而予以「特進」為大僧正,同時對於本宗的行政總機構宗務廳,納獻最高額的宗費。曹洞宗的僧階分為八等,最高算起為:大教正、權大教正、大教師、權大教師、正教師、一等教師、二等教師、三等教師。曹洞宗規定,唯有大本山的貫首才是大教正,大本山的副貫首才是權大教正,該宗有永平寺及總持寺兩個地位相等的大本山,所以只有大教正及權大教正各兩名。另有須加說明的,僧階本以表示德位的,現在的日本僧階,不論何宗何派,除了表示出錢多少之外,並無其他意義,唯在宗教行政職位的選舉上,僧階是主要條件。故有一個日僧說,從前中國的君主政府出賣度牒,以實國庫之虛,現在日本佛教的各宗,則售僧階以資經營宗務。
日本佛教的各宗大本山與各宗的宗務廳或宗務院,也有區別的,他們的制度與君主立憲類以,大本山的管長相當於天皇,一宗之內,地位至高,但他除了育訓宗內僧侶及宗教儀式的主持而外,不管行政業務。在管長之下的宗務長,相當內閣的總理大臣,在宗務長之下,分設各部部長及課長,例如庶務、財務、教學、社會、總務、法會、山林、法務、海外等各部。有的宗派,分設幾個局,各局之下分設數部,部下再設數課。參觀幾個大宗派的宗務廳時,儼然如政府的省級機構。
正由於政府與教團配合,並以法令授權教團,教團的宗務院或宗務廳有權執行派內的行政方策,組織運用也很有力。假如僧侶違犯了各宗的法規,例如不納宗費、不受命令,或犯了國家的刑法之時,輕則降階,重則取消僧侶資格,由政府協助,勅令退出寺院,其所遺之寺院則由宗務院另行派人接管。因此,日本寺院雖已家庭化,仍與一般的家庭不同,政府不能沒收或查封。因為當違法的僧侶被逐出寺之際,他的家族亦必須遷出寺院,家族無權繼續居住。說到僧侶的家族住寺,也有一定的限制。唯有住持的父母及妻子兒女可以住在寺內,兒女成年之後,若不結婚,尚有居住權利,一旦婚嫁,若其尚未取得僧侶資格者,就得遷出寺外了。僧侶之子若預定要做繼承人者,自十歲起,便成為和尚爸爸的「徒弟」,並可將教育「徒弟」的教育費列入公帳。實則,從表面上說,每寺均有帳目,真正向各寺查帳的事太少了。(《菩提樹》月刊二二六、二二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