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八、與戴大使談心
十月十一日,星期六。
今天在早餐之後,戴大使跟我交談了一個小時。因我馬上就要離開,彼此都有點依依不捨。他是我四十六年前陸軍通信兵學校的同學,畢業後,不僅沒有碰過面,也未通過信。他是流亡學生,十五歲隻身從軍到臺灣,憑自修補習,考取大學,獲得獎學金赴美留學,完成博士學位。他的恩人是趙麗蓮博士,鼓勵他、支援他,成為外交官,進入新聞局。直到他當了副局長,以及國民黨文工會主任委員,因昔年軍中的另一位同學尹祥伊的關係,彼此才有機會重逢見面。只因他是官員,我是僧侶,行業不同,聚首的因緣也很少。這次我到羅馬訪問,能有整整七天相處,受他照顧我,招待我在他的官邸落腳,麻煩他的夫人呂瀟男女士,準備中式早餐,清理起居環境,乃是我的殊榮。
戴大使建議我,宜及早建立久遠性的規制,來為佛教的教團作永續經營的打算,否則可能在我身後,各項由我所建的佛教事業,便會人亡政息。例如天主教教會從西元三一三年起,歷經近一千七百年,教會雖經數度分裂,迄今依舊是世界最鞏固最龐大的宗教組織。
▲聖嚴法師在戴大使官邸與戴大使夫婦合影。
我的回答是:「以佛教的原始體制,加上中國文化的特性,要學天主教的教皇制度,並不容易。」
所謂佛教的原始體制,是指釋迦牟尼世尊的僧團制度,名為僧伽的組織體;實質上並不是一個有縱有橫的組織體。佛說:「佛不領眾,佛在僧中」,又說:「依法為師,依戒為師,依律而住。」使得僧團只有自然的倫理觀念,沒有行政組織的領導中心,彼此的聚散,不受任何約束,成員僅依理想的正法及戒律,若不依法依律,雖遭團體摒棄,卻無任何力量規範他們。所謂十方常住十方僧,可以到處在別的寺院掛單,也可隨時離開。中國古代政府曾對僧尼實施度牒制,出家、掛單、行腳、返俗,都受控制,也受保護,但那不是佛制的教會組織,而是政府的型態。所以大乘佛典中,都將護法的任務,託付給王臣,佛教也隨著歷代王臣的動向而盛衰起落。
所謂中國文化,是指「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觀念,只要有了人才,那個王朝就能接替前朝而隆盛一時,如果人才凋零,那個王朝便會衰微沒落,而被新的王朝接替。因此不像日本的天皇,雖也曾有問題,永遠還是同一個皇族。西藏佛教的轉世制度,雖非佛法,也非民主,但有其穩定性;泰國的僧王制度,也非佛法,卻有其安定力。故在中國文化背景下要佛教建立像天主教這樣的制度,大概還做不到。例如在日本,雖經歷史的演變,但其憲法基本精神,始終會追溯到聖德太子於西元七世紀初所立的十七條;美國立國二百多年,國家基本精神是立國之初的憲法及獨立宣言。不像我國的憲法精神,是可因政治理念的不同隨時修改的。
雖然如此,這也有我們的好處,那就是只要有人類文化的時代和環境,就會有人需要佛教,所以我們永遠不會失望,永遠要培育人才,永遠要為適應每一個時空環境的需要而全力以赴。佛教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能否推展出一套美國憲法式的教會制度來,尚待佛教徒們的努力。
在我出國訪問的經驗中,這是第二次住在外交官的官邸,一九九一年七月訪問哥斯大黎加,住在參事周明義居士的官邸。但是我有一個旅行原則,出外訪問最好不住在家人的私宅,因為我的起居是起得早也休息得早,不希望整天有人找我談話,特別是人口眾多的家庭,會為彼此帶來干擾。
所幸我住的這兩位外交官的官邸,孩子都已大了。譬如說戴大使只有一個獨生女,已經獨立生活,正在臺灣,讓給我的那個房間就是他女兒住的。而且官邸是在一個山丘上,四周是一片蒼翠幽靜的樹林。
上午十點,搭乘中華航空公司的班機飛返臺北,經過十多個小時,已經是第二天,十月十二日的上午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