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獎學金與合作契約
下午討論中華佛學研究所和夏威夷大學佛學研究所的合作計畫。因為我們跟夏威夷大學已經簽訂合約有三年多的歷史。契約規定,中華佛學研究所每年提供該校專攻佛學的博士課程研究生獎學金一至兩名。那是一九八八年的事,當時是由夏大中國籍教授鄭學禮博士,和臺灣大學的教授恆清法師的介紹,目的是為了支持夏大開設研究佛教的博士課程,同時鼓勵中華佛學研究所優秀的畢業同學前往深造。我們已經連續匯出兩年的獎學金,而該校還遲遲未能設立這項課程,同時也不能承認中華佛學研究所畢業同學的學分。也就是說,我們出了獎學金,而我們畢業的同學還要從他們宗教系的碩士班讀起,在完成碩士學位之後,也沒有機會在該校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的佛學課程。
所以,去(一九九○)年本所便停止了這一項獎學金的匯款。但是,今年初,李美煌得到夏大入學的許可,並且覺得沒有學生去接受那一筆獎學金也非常可惜。迄目前為止,該校教授會議和校長,已經同意成立研究佛學的博士課程,尚在等待董事會的認可。而且原來宗教系佛學課程的負責人David Chappell對於這項計畫非常的熱心,不僅促成李美煌的進入該校,給予照顧;而且三番兩次的給我寫信,希望能繼續支持他們設立佛學博士班的計畫,否則由於經費來源的中斷,勢將遭到董事會的否決而胎死腹中。
他們已經邀請我三次訪問夏大,而這次終於成行了。讓我看看他們的學校、董事、設備,再懇談繼續合作的契約問題。因為我們也需要有保障,不能把來自十方信施的善款,無條件提供給外國的大學。討論的結果,有三點具體的協議︰
這項由中華佛學研究所提供的獎學金,以中華佛學研究所畢業生為第一優先的申請者,其次是臺灣來的出家人,再次是東方來的專攻佛教的研究生。
該項獎學金如果沒有中華佛學研究所的研究生申請,得繼續保留兩年之後才開放給其他臺灣的出家人和東方人。
基於彼此的互惠,夏威夷大學得聘請中華佛學研究所的教授擔任夏大的課程,而夏大的相關教授也考慮接受中華佛學研究所的邀聘到臺灣授課。在這種情形下的課程,所修學分夏大應予承認。
根據Chappell教授的意思是最好我能接受他們的邀請擔任夏大的教授。每學期去一個月到兩個月擔任夏大的客座教授。若能如此,則我在臺灣中華佛學研究所開的課,他們也能承認其學分。
基於這樣的共識和考慮,我們也重新簽訂了合約,並且說明在未來的一年之內,如果該校還沒開設研究佛學的博士課程,我們便終止這項契約的合作,而已經提供的獎學金則到本所派遣的研究生用完為止。
類似這種我們提供獎學金讓外國大學培養佛學人才的合作計畫,也是受到現行臺灣教育政策,使佛教教育有無力感才想出來的辦法。因為在我們的研究所畢業的學生,無法取得政府合法正式的認可,而天主教和基督教他們有國外大學的關係,所以在臺灣的神學院可以取得外國基督教、天主教大學授予學位,我們佛教則沒有。因此,我們就不得不盡我們全力向國際有關的著名大學接觸,通過結盟和提供獎學金、交換留學生、互派研究員與教授的方式,以達到我們培養佛教高等的學術及教育人才的目的。這樣的作法,可能對我們來講是迂迴吃虧的;但是,我們也不做傻瓜,必定是站在平等互惠的立足點上,與國際的相關大學之間建立合作的關係,以建立互通有無的管道。
到了一九九○年為止,我們中華佛學研究所已經先後跟美國的夏威夷大學、密西根大學,日本的京都佛教大學及東京立正大學,泰國的法身中心基金會建立了姊妺的關係。他們並沒有要求我們提供對等之外的利益。像泰國法身寺派了兩位比丘到我們中華佛學研究所來深造,我們農禪寺也派了果醒及果稠兩位比丘代表中華佛學研究所到泰國去深造。日本的佛教大學和立正大學都答應先後派教授到本所任教。到本年九月,佛教大學已經派他們的前任校長水谷幸正博士到本所,以集中教學的方式來上課。同時我們對於密西根大學為鼓勵研究中國佛學的計畫,於一九九○及一九九一兩年之間,提供了兩個半年的研究員獎學金。但是,此項獎學金跟合作契約沒有一定的關係,倒是為我們本所畢業的研究生到該校研究,開了一扇門。第一位得到這一項榮譽的就是即將從日本東京大學完成博士學位的本所研究生惠敏法師,他將於明年一至三月間以客座研究員的身分,到密西根大學做觀摩研究。以我們中華佛學研究所草創僅僅幾年的資歷,而跟日、美兩國歷史悠久的著名大學進行合作交流的計畫,不僅是本所的光榮,也是中華民國臺灣佛教界乃至於全體國民的共同努力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