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又要去香港
▲從海上看香港的景致,是多麼的寧靜與安詳。
對我而言,去香港要比到美國更難。雖然從臺北到香港的距離很短,飛行時間只有一個小時,但是去香港的簽證要求跟去英國相同。因為我有美國居留權的身分,持的又是中華民國護照,為了防止入境之後既無法遣送至僑居地,又不受中華民國臺灣政府的歡迎,增加香港及英國政府的麻煩,所以像我這樣的身分,必須在美國取得回美許可的證明,然後才許入境。
回美許可證的取得,在一年以前相當麻煩,必須起大早到移民局門口排長隊,幾乎要消磨一天的時間,這是我很難有空去做的事。所以前次去香港,用的是過境簽證,到了當地之後,再請醫生證明我害病,延期了兩天離境。這一次直到我從紐約回臺北之前,還沒有想要取得回美證,原因是我的工作太忙。最後因為答應了香港的三天演講,不得不在六月二十八日去一趟移民局,經過詢問之後,始知現在這項申請手續相當容易,只要取得表格,附上綠卡或是前次申請而已過期的回美證,用信封加上手續費的支票和兩張斜側面半身相片,即可在兩至三個月內收到這項證明文件。因為它的顏色是白的,所以通常被稱為白皮書。
七月上旬回到臺灣之後,因為法務忙碌,幾乎已把白皮書和要訪問香港的行程都忘了。直到九月上旬,果元比丘從紐約回到臺灣參加一項講習會,為我帶來那份白皮書,才開始通過旅行社申請到了訪問香港的簽證,而且只給我一週的逗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