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勇與法尊,都係太虛大師的得意門人。法尊為武昌佛學院第一屆畢業學僧,大勇是依太虛大師出家,其於藏密弘揚,及溝通漢藏文化,頗具宏願,亦有輝煌之貢獻。
大勇先學東密,後學藏密,其於民十三年春,依白普仁喇嘛、及多傑尊者學藏密,並計劃先集一班學僧學習藏文,待藏文稍有根柢,再進入西藏學習。至此,不得不捨棄東密,改學藏密,組成藏文學院。意欲窮究日藏兩部密法,然後創中華密乘,為東西佛教開一新紀元。並得胡子笏、湯鑄新、但恕剛、劉亞休、陶初白等贊助,乃於民十三年九月十三日於北京慈因寺,成立「藏文學院」,並請多傑尊者為導師,留院兩月,為宜示瑯忍次第,及藏中佛教住持傳承規模,和學法習定,修持淺深,成就過程等。又為大勇識破乩盤狐冒充護法,武院職員大剛、超一、及研究員法尊、觀空、嚴定、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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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舫等亦來入學,經一年有餘,大勇改組藏文學院為留藏學法團,專究藏密。並請太虛大師開示,大師隨書四偈示之:
心佛眾生,一如無別;下同悲仰,上齊慈力(本依)。
率身律儀,澡心冰雪;嚴己正人,住持體立(嚴正)。
寬消峻怨,和凝厚德;事緣吉羊,成因福德(寬和)。
隨順時機,施行法教;攝化無方,廣學善巧(攝化)。
大勇後於民國十四年夏六月四日起程,經四川、西康入藏。
第一項 留藏學法團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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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將佛教藏文學院留藏學法團行程規則及辦事簡章附後:
第一章 總綱
一、本團同志為貫徹入藏求法濟世之目的起見,又因結隊遠行,欲求保持公共秩序及安全到達,特製此規約與簡章,共同遵守之。
二、本規約及簡章,自北京出發日起實行,但途中及到拉薩後遇重要情形,得隨時公議變更或廢除之。
三、赴藏同志在途中一切語默動止,皆須隨時自檢,務令端嚴靜肅,不違律儀,起人淨信,若偶失覺照,設遇同伴勸誡或經院長及值日主任制止,應歡喜聽納而改勉,不得乖角鬥諍,妄逞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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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行人眾各有所司,應各盡其職,以資互助,即臨時若遇推辦事務,亦不諉卸。
第二章 分股
五、同行人等,除院長總攬一切外,餘人亦均各有任務,分為三股辦事:甲、總務股,乙、事務股,丙、法務股。以上三股各設主任一人或二人,秉承院長籌辦,主管各事;股員若干人,受主任之指導,分辦本股事務,其人員名表另紙揭示。
六、總務股承辦關於行程規劃,擬撰函牘,登記帳目,及其他不屬於各股事項。
七、事務股承辦關於出納物品,接洽各站宿舍,及舟船轎馬,管理伙食醫藥,照料行李等事項。
八、法務股承辦關於傳法引禮,香燈供品,保管經像圖書,油印文件,每日早晚唱唸禮誦,及承侍服勞等事項。
九、關於招待賓客事宜,由各股主任分任之,或由院長臨時特派。
十、每日須有各股主任一人及股員三人,除侍者外,挨次輪流值日,是日不得出外,遇特別事故,應向院長請假,并挨次委託他股主任或股員代理。
第三章 規約
十一、在行程中凡寢與食息時間,不能預定,臨時聽院長指示。
十二、同行人一律佩帶本院徽章,以資識別,不得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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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預定漢口、宜昌、重慶、峨嵋、成都、打箭鑪等處為七大站,凡途中經過各口岸,若在該 地停留或住宿時,同人出入必請假,並應嚴守時限,以免誤事,或致多人久待。
十四,各股員出入,應向本股主任及值日主任請假,至多不得超過四小時。其四小時以上之給假應經院長許可。
十五、值日處置請假簿一本,記明出入時間,逾限者由值日主任報告院長核辦。
十六、陸路經行時,同伴應互相聯絡,不得距離太遠,以免散失,倘遇敞地休息,一聞號聲或見旗信,即須迅速集合,不得故延。
十七、總務事務兩股員代為籌劃照料之責,遇事總以能於遠離障碍,減少困難,安全通過為主;如偶因事勢所迫,或未能籌劃完善,同行人宜加鑒諒,但圖補救,毋起爭執,以示清淨和合之範。
十八、凡遇各站或舟車團聚時,但遇無妨碍之塲合,同人每日早晚仍應照常禮誦各一時,并按期誦戒,不得無故缺席。又無論行時住時,同人除禮誦外,每日至少須自習藏文語一小時,看經論一小時,能多習多看者尤善。此禮誦自習之四小時,如因病緣公務不能誦習者,臨時須向值日主任請假;倘不誦習而又不請假,查出即行斥退。
十九、院長及各主任處理事務,如同學認為不盡妥當,應當面陳述商酌,不得私有後言,妄肆譏評;倘既不面商,又背生訾議者斥退。
二十、令之不行,禁之不止,及派定職務不服指揮調度者,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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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無論何時何地,各人皆須沉默厚重,少出無益之言,勿作無益之事;如有舉動輕浮,嬉笑調弄者,申飭,舉手動足者,斥退。
二十二、凡閱書限於經律論藏文藏語,佛法著作及有關西藏政教民俗之著述,其他世學雜書無關佛化者概不許閱覽,違者斥退。
附職員表 二九五二,又四、二五揭示
總務股主任大剛師股員嚴定師(記錄)
觀空師
杜居士(管帳)
主任 超一師股員採辦伙食組天然師
密嚴師
孫居士(管帳)
行李組圓住師
事務副主任一人會中師
密吽師
霍居士(登記)
醫藥組恒照師、圓住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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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股主任朗禪師
(兼油印)股員悅眾組法尊師
粟葊師
智三師
侍者組法芳師(管理圖記)
恒演師(管錢)
香燈組恒明師
大勇於十四年秋,率領大剛、法尊、嚴定、觀空等一行二十餘人,由北京經川入西康,沿途行化,是年冬抵川邊打箭鑪,藏人疑大勇等有政治作用,被阻於西康,依大格西潔尊者,專修藏文經典,並翻譯宗喀巴大師「菩提道次第略論」。
民十六年春,大勇率領徒眾繼續前進,本擬赴拉薩,抵藏邊甘孜,又為守軍所阻。止甘孜扎迦寺,歷盡堅苦,志卒不撓,幸宿緣湊巧,得藏來某喇嘛而依止焉。勇師年來造詣,深純可知(註二十四)。留藏學法團,抵甘孜後,同行徒眾,因水土不服,交通不便,多所喪亡,僅存不及二十人。大勇以積勞成疾,終於民十八年八月初十日,安祥示寂甘孜扎迦寺,世壽三十七歲,僧臘十年,法門龍象,不幸早世,僧俗各界,聞悉無不哀傷。
第二項 大勇阿闍黎之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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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諱傳眾,字大勇,四川巴縣人,俗姓李氏,幼從嶷劬學,文行卓越;清季,卒業法政,會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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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義,創建民國,歷充軍政司法之職,公餘博覽群籍,皆不足以饜其志,繼依佛源法師,建香光學社於重慶,因得窺佛教門徑,即衷心嚮往,如飢乏者之得食焉。時太虛大師在上海倡立「覺社」,牖導國人,八方風動,師聞而感歎,邀大慈大覺二人,立馳至滬,同乞上人為之剃度,錫字大勇,是為民國八年之佛誕日也。嗣受具金山江天寺,參究禪宗,多所穎悟,照師意不屬焉。九年北趨五台,頂禮文殊,乞勇猛智。十年秋,隨侍太虛大師,講法華於北平,一時知名之士,善根萌動,歸佛者不可勝計,自清初康雍以來二百餘年久潛之佛化,於茲復放光明。漢口、長沙、安慶、寧波各處,相繼設立佛教會,念佛法門,風行於時。師獨夷然曰:「末法眾生去聖時遠,知見狹劣,垢障叢深,欲令入佛,非得三明六通,難以起大眾之信,迴流俗之狂,而佛法終無由昌大,刼亂終無由拯救。」因是發大悲願,研究密乘,先後東渡日本,至高野山,從金山阿闍黎修習密法,得盡其傳以歸,而震旦久墜之結,於茲復續,一時乃有東密之稱,而國人亦因師得識蒙藏之密乘大德,如蒙古白普仁喇嘛,西藏多傑葛巴格西,均本宏願,傳佛三密,應各大宰官居士之請,親赴各都巿,布設曼荼羅,授受心印,而密宗始興。北平一地,先後建立金光明法會,及仁王護國法會,際茲末法時期,於冥冥之中,為國民減除刼運,潛銷兇戾者,何可思議。師於斯時,竭全力創設藏文學院,遴選青年俊秀沙門習學藏文,溝通藏漢語言文字之隔閡,使我佛心法數千年遠滯西陲者,得由茲廣宣於震旦。師之願力,可不謂弘乎?十四年秋,率全院生徒,由燕赴藏,道經鄂蜀,隨機勸化,歸向者殊眾。是冬抵川邊打箭鑪,藏人疑有政治作用,多方阻撓。師於廣場法會,為四眾講演四諦六度諸義,遂解疑團。旋依大格西潔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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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修學藏文經論,以虔誠之故,其黃教綱要經典,如宗喀巴大師之傑作,靡不心領神會,譯成漢文者,已過其半,諸課之暇,復為西康漢民,演說佛教,使漸知敬信。十六年春,挈僧眾擬赴拉薩都城,行至藏邊甘孜,為守吏所阻,蓋英人處心積慮,使中藏隔閡,感情疏遠,彼乃坐收漁人之利,獨惜中國內亂頻仍,無暇經營蒙藏固我邊圍,致令外人生心耳。先是甘孜有札迦大喇嘛者,道隆德劭,為全藏所崇仰,師乃依止其間,尋求佛法,窮研密宗,精勤不懈,得傳阿闍黎法位。同行徒眾,因水土不調,交通壅阻,多所喪亡,迄今健存者,不及二十人。師亦以積勞致疾,於中華民國十八年八月初十日,安祥示寂於甘孜札迦寺,距札迦大喇嘛湼槃之期,僅後七日。門人恐病體傷悲,相約弗告,以大喇嘛湼槃之事,而師自知之。嗚呼,豈偶然耶?計享世壽三十又七,僧臘十年,四方僧俗聞者,靡不愁憂嗟嘆,冀乘願再來,振興密乘,完成宿願,用是敘其梗概,以為之傳。(註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