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先生締造中華民國,以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為主體,五族中除却部分回族而外,其餘四大民族多屬信仰佛教者,尤以藏族為最,幾乎百分之百,信奉佛教。因之,佛教與邊疆民族歷史文化之關係,亦以藏族最為密切。
我國與西藏發生接觸,早在隋唐以前,但兩族和親發生,卻始於唐代。唐時吐蕃氣勢最為兇勇,常以戎馬侵擾邊疆。唐貞觀十五年(六四○)其第七世贊普吐蕃綠王曰贊普噶木布者,遣使來朝,請求尚賜公主,而太宗皇帝以文成公主下嫁藏王贊普。公主信奉佛教,乃鑄釋迦牟尼佛像入藏。噶木布遂習華風,並與中國親善,數次遣使朝貢。
至景雲元年(七一○)睿宗復以金城公主下嫁藏王。至建中四年(七八三),德宗復割陝西以西之地與之,復立「舅甥二主聯盟碑」,於布達拉大招寺。自此以還,唐滅宋興,西藏民族亦漸衰落矣!這是第一時期之關係,基於政治上利用和親的政策,以攝歸內向,歷宋迄元—一千二百五十三年—凡四百七十年,漢藏兩族關係之密切,自此更無顯著之衝突。
元寶祐元年(一二五三),憲宗於甘肅之河州,四川之天全、魯通、犁、雅、打箭爐、宣遠等地,置宣慰司都元帥等官府,宣撫邊疆民族。至元六年(一二六九),始置烏斯藏,即今之前藏,封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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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喇嘛發思巴為大寶法王,尊禮為元之國師,使彼統領其地。發思巴之弟子為官者皆賜金玉印,凡來京師朝貢者,元帝咸以金銀財寶恭敬供養,優禮無以復加。
至明朝洪武六年(一三七二),太祖因藏民宿信佛教,又因元朝已利用佛教治理藏民,故繼以佛教攝化內向。於是封佛號,封法王,封灌頂師,封國師號,不下數十種。幾盡利用佛教為能事,漢藏兩族在明朝,確能收到兩族和善預期之效果。
由於明代尊重西藏佛教,大收其效果。並把內外蒙古、青海、西藏冶為一爐,政治宗教推行無礙,但其成功的主要力量,則在宗喀巴大師。
宗喀巴大師生於明永樂十五年(一四一七)。圓寂於成化五年(一四六九),當時西藏佛教,極端腐敗,不守戒律,即所謂紅教。宗喀巴初於紅教學習,後另樹一派,以改革佛教為己任,即所謂黃教。將僧侶品行提高,紀律加嚴,改正咒語,禁止娶妻,以「呼畢爾罕」之轉生,為其傳授衣鉢之法,未幾黃教大興。
宗喀巴共有四大弟子:一為達賴喇嘛。二為班禪額爾德尼喇嘛。並居前藏的拉薩,到五世達賴,班禪喇嘛分居於札什倫布統治後藏,此在清康熙年間。三為哲布尊丹巴喇嘛,後居蒙古之庫倫(蘇俄入侵外蒙之後,即禁止哲布尊丹巴喇嘛轉世)。四為章嘉呼圖克圖,居多倫諾爾和北京等處。西藏黃教的勢力不僅限於西藏、蒙古、青海,並漸入中國本部。
滿清入主中原,對於西藏喇嘛至第五世達賴尚能優遇有加。以當時外蒙尚未歸順清廷,而蒙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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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又唯達賴之言是從。因此,達賴不僅為教中之元首,實世界之天聖。蒙古人既承認其為法王,於是達賴擴大其勢力,協助清廷收復蒙古。自此,蒙古王公尊重清廷統制權。崇德二年(一六三七)始通衛藏,以第五世達賴為活佛。順治九年(一六五二),遣使迎達賴五世,封以佛號,統治天下之佛教,禮極隆重。唯五世達賴圓寂,第巴尊密不宣布,以致第六世達賴轉生真偽爭論,西藏大亂。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一七),清廷派兵入藏,至雍正二年(一七二四)平定了西藏內亂。因康濟鼐案,始置正副二大臣,兵二千人分駐前後藏,這是我國置駐藏大臣之始;亦即實行政治和軍事統治西藏之始。乾隆五十五年至五十七年(一七九○—一七九三),因平廓爾喀(即尼泊爾)犯藏之難,又以番兵三千,漢兵、蒙古兵一千,駐守西藏。並確定駐藏大臣之實權,凡噶布倫下之官屬,皆為大臣之屬員,大小政事悉取決於駐藏大臣。凡噶布倫之選任,由大臣會同達賴喇嘛選舉之。於是駐藏大臣之治權與達賴班禪同等。自此我國在西藏始握有政治上之特權,亦即我國於西藏取得宗主權,西藏地區正式劃歸中國版圖。
不僅如此,並劃定西藏與哲孟雄布魯克巴之邊界,提高駐藏大臣職權。凡達賴班禪等與外番之通商等,均須得駐藏大臣之許可與照會。至於懷柔藏民,以免其糧稅;供養喇嘛以尊其法化。此為清代治理西藏,政教兼備,恩威並施。並廣置寺院,推崇黃教,以信仰代替征誅,以喇嘛制藏人;班禪統治後藏,達賴統理前藏。清廷之所以崇尊黃教,並非崇信其教以祈福,祇因邊疆各部落敬信黃教已久,故以神道設教,藉使其誠心歸附,以安定邊疆,實是一種政治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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