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中國佛教近代史上冊 東初老和尚

中國佛教近代史上冊 東初老和尚

第十二章 華北佛教革新運動 - 第三節 北京佛教會發表宣言

[日期:2011-05-12]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東初老和尚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民國四年,袁世凱撤銷「中華佛教總會」,代以「管理寺廟條例」三十一條後,全國佛教便陷入無組織狀態。民國六年章嘉等呈准之「中華佛教會」,至民國八年,因管理寺廟條例關係,又遭撤銷。民國十年,江蘇程德全面請徐總理修正管理寺廟條例,由三十一條減為二十四條,仍未能達到撤銷的目的。

  當時政府最懼佛教徒活動,所以不准成立全國性教會。民國十二年,因地方人士要求,只准成立地方性教會,因此,北京佛教徒眾,乃發起成立「北京佛教會」,暨發表弘法利生宣言,使全體佛教教友覺醒,並說明歷年佛教所遭受之壓迫,這裏包括了地方官侵奪廟產,及耶教破壞佛教等實情,顯出軍閥割據局面下佛教遭受的壓迫。該會第一章所說:

  一、地方官侵奪廟產:前清光緒三十三年直隸漕河慈航寺方丈因病吸鴉片煙,由地方官誣以私存煙土,竟將該寺查封入官,並將北京南柳巷該寺之下院永興寺,一併沒收為官產。民國元年,江蘇如皋縣廣福寺因有萬壽宮之名稱,竟由地方官强認為前清官產沒收,已登入上海佛教月報。民國六年直隸磁縣某寺,亦由官方强迫沒收,該寺住持習儀,曾上控於內務部。又房山縣玄心寺,被土棍張姓,將廟產完全訛出,並將該寺住持下獄,其結果復由該縣從張姓手內奪出入官。民國十二年十一月,吉林山神廟被山東同鄉會串通地方官,將該廟判歸山東同鄉會,並將住持果真和尚繫獄。是年湖南又發

  P.314

  生收廟產辦教育議案,幸由湖南同鄉佛子運動中央大僚,將此風潮息滅。又某督軍在某省佔寺廟,已見各報登載。是年廣東孫某又大賣寺院,分作上中下三等拍賣,以充軍餉。以上佛教受危險損失之事不一而足,乃指所知聞者而言,其被屈含冤未知未聞者,尚不知有若干也。

  二、耶穌教之擴充破壞佛教:自清咸豐十一年,外國趁洪楊內亂,將我軍戰敗,在天津立約强迫傳教,准在各省州縣設立教堂。此時强兵壓境,恭親王奕訢不敢不畫押簽字。此種國恥,我國民當如何痛心疾首,奮起自鞭,努力强國,以洗此恥,不意愚民無知,重身輕國,貪外人有限之財,甘心為虎作倀,直忘國恥為何物,反借教欺人,挾制官長,冤民受辱太甚,一旦爆發,遂釀成庚子拳變之禍。而教民既受此創,當如何將教權收回,歸華人自立教會,以謝前愆,孰知變本加厲,外人之傳教資本愈多,將來贖回教權愈難;以是觀之,將來中國喪亡,不亡於通商,而亡於傳教,亦大可悲矣!我國民醒乎?否乎?近年以來,青年會與救世軍,努力並行,以致於無地不傳教,無日不傳教,無時不傳教,逢街必到,巡行演說,大旨總不外破壞中國原有之宗教,以伸張彼教勢力而已!疾呼我佛教徒醒乎?否乎?尤可怕者,教民升入大僚,掌地方政治大權,如某督軍在某省作督軍是(顯指馮玉祥而言—作者註),謹將民國十一年九月十三號,北京光報所登某督軍治豫新聞列下。「如城隍廟、東嶽廟、觀音廟、相國寺等處,或駐有軍隊,或改為學校,或改為救苦收容所,或改建巿場,所有偶像多被破壞,所有僧道多被驅逐。舊派人物,及一般善男信女,莫不詫為咄咄怪事,被逐之僧道,更敢怒不敢言云云」。某督軍奪寺廟而不以為罪者,因彼乃基督教徒也。孫某大賣廣東寺院者,彼亦基督徒

  P.315

  也。設若各省督軍皆是耶蘇教徒,則全國佛教財產無瞧類矣。美國自退還賠款,以此項財產組織清華學校,完全以耶蘇教經典為主科。自去年又在海甸街西北,買帶河之空地,聞係賽尚阿之園基,廣建樓房,為燕京大學校址。此兩種大學,純粹為教會成立,其中學生,既有大學畢業之資格,難免將來作地方大僚,果與孫某心理相同,則佛教受害尚可問乎?以是觀之,外國政府利用耶蘇教改變中國人心,即是英人以印人殺印人,嗚呼!我佛教徒醒乎!國民醒乎!

  三、新學黨之廢教主義:自歐西停戰,學說大行,有哲學,有科學,有共產黨,有無政府黨。此數黨派,皆以廢除宗教為宗旨。俄國希臘教,現在已被共產黨消滅。此種廢教主義,已傳到中國;倘將來地方大權,操之於此輩之手,欲求佛教不亡,難矣!謹將此種廢教學說例後,此書名曰「中國改造芻言」於民國十年曾登在京話日報,今將原文節錄於後,便知道與佛教的關係了。

  「地方治理設立道德維持會,由人民選舉博通中外倫理學、心理學、哲學、科學,洞明中外社會情形,深悉社會大勢趨向,老成持重,眾望素孚的人物、任為會員。各巿鎮村中,設道德宣講所。宣講員由人民選舉,或由會員推薦,由人民通過認可,以後把宗教廢除。因為基督教雖講博愛,佛教雖講慈善,在上古教育未興時代,本有益於社會,現在倫理、心理、科、哲各學、研究的日益精進,人民的程度增高,其道德的範圍,實較宗教家所講的廣大,並且盡人情合公理,且宗教專以天堂地獄等假設想像之物,利誘恐嚇,使人民利令智昏,凡一切奧妙的物理事理,此時尚未發明者均推為神秘,阻礙思想的發展,使人民不能發揮天賦的本能,實為人類進化上一個大障礙,佛教的遁世離群,尤為

  P.316

  不盡人情。我們終日勞心勞力得來的金錢,供他們享受,養活這麼多寄生虫,實為文化國家莫大恥辱啊!我們這新國裏,在社會有生產能力的,方能衣食住,就是老人生食,還要憑他壯年在社會服務的功績大小,定他的休養費多少,這樣看起來決不能容寄生虫存在。除蒙藏喇嘛教緩廢止和外國的教會的處置另論外,所有僧道尼一律還俗,授以職業,回教戒食豬肉一層,有益衛生,應仍其舊,其餘有關迷信各節,亦應廢除,廟產歸公,殿宇保存原狀,永不許拆改,如把偶像撤去,作慈善、道德、宣講、閱報、學校、圖書館等用,均無不可,惟不得改換洋式門窗,以保存古蹟名勝。其餘如星命、卜筮、相術、堪輿等件或消人民志氣,或勾引人民奢望,或縛人民的自由,亦應禁止,至於巫覡挾乩,以及香灰符咒治病,害人性命,尤當嚴防厲禁,在理會本是白蓮邪教,雖有戒烟酒的益處,實為迷信一途,也應禁止。」按中國改造芻言,係北京陳權慎所撰,於民國十年,登在京話日報,今節錄一段,便知黨人的宗旨了。我國政體數變,層出不窮,倘將來此種人,操兵權及政治大權,實行滅教政策,和尚道士能抵抗乎?在理會及星相堪輿,能幸免乎?此種滅教黨人之勢力,只能施行於佛道兩教而已,對於耶蘇教決辦不到也。只因耶教是由兵力而强迫傳來,還須由兵力强迫而去,試問黨人之兵力,果能敵抗西洋列强乎?是亦妄想耳。今日之佛子,賢者是自修自了;不賢者,逢迎奔走,利益色身,直不知結合團體為何物。迷信派之在家佛子,事事都要仰仗佛菩薩,是亦大可哀。我佛教若長此終古,不知發憤,廣造佛教人材,將來必有大苦在後。此時之某督軍奪寺,孫某於粵拍賣僧寺。嗚呼!印度自被英人侵滅後,大乘佛學已完全消滅,雖有小乘佛學,已大受英人鉗制,所幸中國大乘佛學

  P.317

  尚未絕滅,豈可不急圖挽救哉!我今試問自修自了之賢者,諸公命終證果後,若聞中國佛種斷滅,諸公心果安乎?再問添置廟產之佛子,若將來廟產被人侵奪,諸公心果安乎?以是觀之,是決不可不添造人才也明矣。(註十四)

  由此可知,北伐以前,全國佛教,遭受地方官吏、異教徒,及新學派種種壓迫,致使佛教寺廟財產遭受嚴重損失,同時佛教內部又不能團結自强。該會第二章道出不能團結的原因:

  「國中佛教不振,一誤於厭世派。厭世派以清靜自修為本,只求自己的法身不墮落,便已知足,對於興教護法,廣播佛種,決無此種願心。愈遠離塵囂愈好,愈早到西方愈妙,有離世之心,無救世之願,視混俗如畏途,以合群為煩惱,雖不作惡,亦不為善,置斷佛種於不問,置救苦難於不管,以佛教之巢父許由自命,與耶教牧師之眼光及手段,適成一大反對。以此觀之,我國的物質文明,不但被西洋戰勝,而精神文明也快要被他們戰勝了,可怕哉!此為厭世派誤教者一。二誤於迷信派,迷信派的奉佛情形,乃是佛仙神鬼妖,一概分析不清,既然是非不明,豈能利害洞曉,出家者不但不研究佛學,即國家學、社會學亦不學習,且又如何知世界大勢是何潮流,當如何以應付。外來的凌辱,一概不知覺察;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之原理,更為何物。大禍臨到自己頭上,只可束手無策,喪氣垂頭,屈死認命,此種佛子只可稱之曰屈死鬼。自佛教受欺以來,此種屈死鬼實不知有若干,彼等雖知在森羅殿可以伸冤告狀,奈遠水解不了近渴何!在家者將佛菩薩看作多神一樣,不以僧侶為法師(不會說法,豈可謂之法師),只以僧侶為廟祝。闊老布施金錢,乃是借寺消遣,愚者視為免罪求福之地,汚踐

  P.318

  寺院,奴隸僧侶。死人靈前酒肉具備,佛菩薩像前供品毫無,恭敬全失,威儀盡喪,僧俗毀教,直成狼狽為奸。持戒造福尚且不曉,豈知見性明心為何物哉!咦,此種佛子欲求其弘通佛法,護持三寶,豈可得乎?此是迷信派誤教者二。」

  由於多數僧徒覺醒,當時佛教不能振興,乃由於僧智不開,於是齊聲呼籲興辦僧教育,培植弘法人才,幷主張創辦日報,宣傳佛義,如該會第三章主張:

  一、多設立僧學校:現在佛教不振,只因是僧智不開,南方雖有幾位明白法師,亦是手大不能遮天,對於一省尚且指揮不動,豈能普及全國哉?僧智不開,佛法終無挽回之一日,亦無振興之一日矣。武昌雖有一座佛學院,奈各省方言不同,求學者只幾十人耳。佛學院之經費,尚不如武昌之道院乩壇充足,而全國佛教徒,只恃武昌一座佛學院,豈能敷用?以此觀之,非各省一齊添設不可。

  二、創辦白話佛學報:現在中國,雖有兩三種月刊,第一只能度有佛學根底者,不能開示未學。第二消息太慢,耳目不能靈活。第三貧窮者購買為難,北京曾有覺世日報出版,因經費不足,所以停版。今日既擬耳目靈活,宜先辦旬報,以創銷路。俟銷路大增,藉此報,商募捐款,改成日報。若捐款不充足,或改星期報,或五日報,兩日報均可。漢口佛教會,於癸亥年七月,已出旬刊,本地每張售洋一分,外埠一分五厘,名曰佛化報,宗旨甚好,白話亦多,可以普度國民也。此種白話報較文言為最緊要,因擴充佛教勢力,非此不可。

  三、立臨街宣講所:現在北京之臨街宣講所,只有耶穌教福音堂,及學務局之通俗講演所而已。

  P.319

  其福音堂傳教方法極妙,可惜人民腦中,以外國人帶兵强迫傳教,對於清恭王持槍威嚇,硬搯鵝脖,勒令傳教,清廷不敢不認可,此真耶蘇與保羅,意料所不及也。彼等如此强迫,我國民引為大恥,凡有血性愛國之兒女,但明白一毫國家學原理,決不肯進福音堂。其學務局之講演所,不離教育及科學範圍,不准講演宗教,聽講人數比福音堂雖多,究竟不及評書館。若佛教宣講所成立仿照評書的形容,大說法苑珠林,即或令國民出不了生死,總可以知因果識罪福,少作許多罪孽。諺云:豪傑崛起多草莽,或能隻手把天撑。豈窮民便不能獲佛法耶?設宣講所,正是平民奉佛教打算,以擴充勢力之計耳。或有人說,廟內既有講經,何必再立臨街宣講所,此真不達時務之言也。殊不知此一時,彼一時,蓋歷代傳布佛教之時,所遇波旬之黨羽,均不如今日之甚,勢不能不貧富並度,而廣造護法的人才了。再三藏經論,乃由奉詔所譯者多,所以非文學家不能譯,非文學家不能註,非文學家不能講,非文學家不能聽,直是個文學家專利的佛教而已。假如一位文理不通的和尚,而冒充法師,若被文學家一聽,真笑掉了大牙,不通文理的佛子一聽,愈發糊塗了。大凡文學家的性質,恐怕淹沒了自己的文章,決不作白話,腆然面目,名之曰不博不典,不典不雅。只求簡練,不管辭達,寧可費心費腦,斟文酌句,決不肯多寫幾個字,以求平民易知,而平民讀書尚且不多,何況開講?而九十六種外道,盜竊佛說,攬為己有,編出最淺白之鼓兒詞,以伸張彼教,使平民容易明白,而平民不辨黑白,竟棄神而信鬼,此皆是文學家不肯就下之過。再廟內講經,乃是夏日,不是常年,而見廟像莊嚴,威儀甚大,有一班闊老及名士聽經,都要布施幾元大洋,彼一班貧民,自慚形穢,不敢居然進廟,所以設立了

  P.320

  臨街宣講所,每個人都敢進去聽講,比在廟裏可見活動多了。窮民既明白了佛理,決不能誤入岐途,弄出白蓮教義和團之禍了。而且現在的軍人是無錢的人才肯當兵,軍人若奉佛教,若值軍事旁午之日,他們只有保護寺廟,不能拆毀廟宇的了。以是觀之,若欲擴充佛教勢力,必須度多數人;欲度多數人,非成立臨街宣講所不可。宣講所之講演法,不拘日期,白晝夜晚,都可以講,豈不比廟內講經利益大的多麼!

  四、立佛教施醫館:基督教以施醫作傳道之釣魚餌,國民由此上鈎者頗多。(可歎忘記了國恥)。只因病人只求不死,唯醫生之命是聽,彼醫生之功歸上帝,對病人有再生之德,令病人感恩莫忘,勢不能不崇奉上帝,而入耶蘇教了。今佛教若成立了施醫院,一半施醫,一半傳教,比耶蘇教又是順水推舟了。而且佛教的主權,完全是中國人自掌,決定鬧不出國際交涉來,給政府添煩惱,給外交部招麻煩。以此看來,佛教施醫館,比宣講所的效力決不為小,快快設立罷!(註十五)

  自此以後,北方佛教,不特有了教會組織,也有了僧教育機構,為社會福利的機構,於是北方佛教逐漸走上復興坦道了。

【書籍目錄】
第1頁:蔡序 第2頁:自序
第3頁:第一章 導論 - 第一節 中國佛教近代史之範圍 第4頁:第一章 導論 - 第二節 近代中國佛教之特質
第5頁:第一章 導論 - 第三節 近代中國佛教之成就 第6頁:第一章 導論 - 第四節 近代中國佛教之護國
第7頁:第二章 元明時代之佛教 - 第一節 元代喇嘛之興起 第8頁:第二章 元明時代之佛教 - 第二節 西方宗教之東來
第9頁:第二章 元明時代之佛教 - 第三節 儒釋思想之融和 第10頁:第二章 元明時代之佛教 - 第四節 經藏開版與西學輸入
第11頁:第三章 清代佛教之式微 - 第一節 清代之喇嘛教 第12頁:第三章 清代佛教之式微 - 第二節 諸宗思想之融和
第13頁:第三章 清代佛教之式微 - 第三節 大藏經之出版 第14頁:第三章 清代佛教之式微 - 第四節 敦煌藏書之發現
第15頁:第三章 清代佛教之式微 - 第五節 居士佛教之抬頭 第16頁:第四章 鴉片戰爭與宗教壓迫 - 第一節 西方教士之狂妄
第17頁:第四章 鴉片戰爭與宗教壓迫 - 第二節 傳教事業之發展 第18頁:第四章 鴉片戰爭與宗教壓迫 - 第三節 查還教堂與迫害佛教
第19頁:第四章 鴉片戰爭與宗教壓迫 - 第四節 太平天國之荒謬與義和團之反動 第20頁:第五章 維新運動與佛教厄運 - 第一節 變法維新與廟產興學 - 第一節 變法維新與廟產興學
第21頁:第五章 維新運動與佛教厄運 - 第二節 自動興學與自保寺產 第22頁:第五章 維新運動與佛教厄運 - 第三節 革命思想浸入佛教
第23頁:第六章 民國肇興與佛教新生 - 第一節 改革金山與革新運動 第24頁:第六章 民國肇興與佛教新生 - 第二節 保護寺產與教團組織
第25頁:第六章 民國肇興與佛教新生 - 第三節 三大革命與革新僧制 第26頁:第六章 民國肇興與佛教新生 - 第四節 管理寺廟與信仰自由
第27頁:第六章 民國肇興與佛教新生 - 第五節 三民主義與佛化思想 第28頁:第六章 民國肇興與佛教新生 - 第六節 以佛法調和東西文化
第29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一節 第一次廟產興學運動 第30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二節 危亡中的佛教救星
第31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三節 破除迷信與摧殘佛教 第32頁:第四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節 各省寺產遭受宰割之紀錄
第33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五節 第二次廟產興學運動 第34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六節 召開全國佛教徒代表大會
第35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七節 中國佛教會獲准成立之經過 第36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八節 名流居士製造糾紛
第37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九節 如何健全佛教會組織 第38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十節 政府無意保護佛教
第39頁:第七章 佛教存亡關頭 - 第十一節 假興辦慈善公益之名與扼殺佛教之實 第40頁:第八章 叢林制度與僧教育 - 第一節 叢林制度的由來
第41頁:第八章 叢林制度與僧教育 - 第二節 僧教育之開創 第42頁:第八章 叢林制度與僧教育 - 第三節 僧教育的成功與失敗
第43頁:第九章 內政部所擬訂僧教育及整理僧制辦法 - 第一節 「佛教學苑組織大綱」之駁斥 第44頁:第九章 內政部所擬訂僧教育及整理僧制辦法 - 第二節 教育部為辦僧學事覆內政部咨文
第45頁:第九章 內政部所擬訂僧教育及整理僧制辦法 - 第三節 如何健全僧教育制度 第46頁:第九章 內政部所擬訂僧教育及整理僧制辦法 - 第四節 如何健全「佛教學院」組織
第47頁:第十章 佛教文化事業之發展 - 第一節 佛教宣傳刊物之發行 第48頁:第十章 佛教文化事業之發展 - 第二節 佛教弘法團體之設立
第49頁:第十章 佛教文化事業之發展 - 第三節 佛教經藏開版事業 第50頁:第十章 佛教文化事業之發展 - 第四節 佛教圖書館之設立
第51頁:第十一章 世界佛教新運動 - 第一節 世界佛教聯合會 第52頁:第十一章 世界佛教新運動 - 第二節 中日佛教代表會議
第53頁:第十一章 世界佛教新運動 - 第三節 各國代表之講演錄 第54頁:第十一章 世界佛教新運動 - 第四節 日本佛教代表備受歡迎
第55頁:第十一章 世界佛教新運動 - 第五節 東亞佛教大會 第56頁:第十一章 世界佛教新運動 - 第六節 世界佛化大學之計劃
第57頁:第十二章 華北佛教革新運動 - 第一節 華北佛教之革新 第58頁:第十二章 華北佛教革新運動 - 第二節 佛化新青年運動
第59頁:第十二章 華北佛教革新運動 - 第三節 北京佛教會發表宣言 第60頁:第十二章 華北佛教革新運動 - 第四節 華北佛教之發展
第61頁:第十二章 華北佛教革新運動 - 第五節 華北佛教事業中衰 第62頁:第十三章 西北佛教之復興 - 第一節 朱子橋將軍與西北佛教
第63頁:第十三章 西北佛教之復興 - 第二節 康寄遙居士與西北佛教 第64頁:第十三章 西北佛教之復興 - 第三節 巴利文學院之設立
第65頁:第十四章 中原佛教之重建 - 第一節 毀滅佛教之馮玉祥 第66頁:第十四章 中原佛教之重建 - 第二節 重建河南佛教
第67頁:第十四章 中原佛教之重建 - 第三節 籌辦河南省佛學院 第68頁:第十四章 中原佛教之重建 - 第四節 澤被中原兩大師
第69頁:第十四章 中原佛教之重建 - 第五節 戴院長倡修白馬寺 第70頁:第十五章 西南佛教之重建 - 第一節 雲南之鷄足山
第71頁:第十五章 西南佛教之重建 - 第二節 重整雲南佛教 第72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一節 唐以後漢藏之關係
第73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二節 民國以來漢藏之關係 第74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三節 英俄覬覦西藏之野心
第75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四節 西藏內部派系紛爭 第76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五節 中央對西藏之政策
第77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六節 中央對班禪大師之倚重 第78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七節 中央對章嘉大師之尊重
第79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八節 中央對達賴大師之尊敬 第80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九節 中央對諾那大師之優禮
第81頁:第十六章 佛教與邊疆民族 - 第十節 佛教與邊疆民族之文化 第82頁:第十七章 東西密教之弘傳 - 第一節 我國密教之傳承
第83頁:第十七章 東西密教之弘傳 - 第二節 唐密法脈之重返 第84頁:第十七章 東西密教之弘傳 - 第三節 權田雷斧與王弘願
第85頁:第十七章 東西密教之弘傳 - 第四節 談玄與台密 第86頁:第十七章 東西密教之弘傳 - 第五節 弘揚藏密之尊者
第87頁:第十七章 東西密教之弘傳 - 第六節 入藏求法之漢僧 第88頁:第十七章 東西密教之弘傳 - 第七節 漢藏文化之溝通
推薦 打印 | 錄入:jaso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1)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1-10-3 9:33:23
真好我一直在找這本書但是會有下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