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指頭陀的生命,換來「中華佛教總會」的立案,使佛教僧寺獲得短暫的安寧,那知到了民國四年,袁世凱竟明令取銷「中華佛教總會」,代以「管理寺廟條令三十一條」。其條令內容之苛刻、剝削,尤勝於日本帝國主義二十一條的要求,這是中國近代史上政府對佛教所頒布最苛刻的法令,想藉此來消滅佛教。
這項條令,又牽涉到諦閑法師,說是諦閑法師的請求,於是直接破壞了佛教日後的團結。這一個問題,傳說甚久,迄今仍有不少人在傳說著,是否屬實,尚待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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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年,諦閑法師應邀北上講經,雖受北京政府顯要人物邀請,但諦老與袁世凱素無任何關係,在當時諦閑法師雖為佛教名僧,但其維護佛教的宏願與熱忱,我想不會遜於任何一位僧徒。況且周年應各方邀請講經傳道,席不暇暖,巖然為佛教當代領袖人物。說他甘願出賣佛教的權益,斷送佛教僧徒的生命——寺產——我想任何人都不會相信的。至於「內務總長朱啟鈐擬訂寺廟管理條例,咨詢於師而著為令」(見蔣維喬諦閑大師碑銘),這是一種政治上的陰謀,藉以卸責嫁禍與他人的策略,以便盡情剝削佛教寺產。說已徵得諦閑法師同意,意在製造佛教糾紛,離間教徒團結,這是政治家慣用的一種手腕。(這與民國三十二年內政部欲抽提寺廟收入興辦慈善公益,係太虛大師呈請等語,如同一轍的藉詞。)當時的人不知其詐,竟認以為榮,而貽後人指責諦老的話柄,試問諦閑法師有多大的權力,即使他是全國佛教會會長,也不敢承擔這一個出賣佛教的罪名與責任。況且諦閑法師不過為一講經傳教的名僧!說他不知愛惜自己的聲譽,甘願出賣佛教利益,誰敢相信呢?在諦老年譜說:「籌備帝制,舉國風靡,師具慧眼,但云僧人唯知奉持佛法,不知有君王民主。超然象外,迄未……一言勸進……」。
末法時代的僧眾,缺乏互相和合團結的精神,以致互相猜疑、攻訐。俗話說:「要得佛法興,除非僧讚僧。」民國初年,佛教僧眾,卻缺少了這種僧讚僧的雅量和美德。北京龍泉寺覺先首先傳出諦閑法師出賣佛教的利益,並列舉要害呼籲全國僧徒起來反對。南方僧徒亦發表文章反對,並聯合寧波佛教會竹溪北上,請求政府撤銷三十一條例,終未有效。滿清政府雖有提撥寺產充當教育經費,尚未制訂條文作有計劃的剝削,袁世凱竟敢如此的做法,已注定他日後失敗的因素。有人說諦閑法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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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國師,說「管理寺廟條例」,出之於諦閑法師的請求。像這種說法,完全出於一種想像,或猜忌的心理。試問這與想做國師又有什麼關係。至於內務總長製訂「寺廟管理條例」,內多由部長與其咨商,已如前說,這只是一種陰謀,想以掩耳盜鈴的說法,純為借刀殺人。
八指頭陀聲望與地位,要比諦閑法師高得多,又以堂堂「中華佛教總會會長」的身份,內務總長尚不肯接受八指頭陀的勸告,又怎麼能接受諦閑法師的建議?這分明是袁世凱施用的陰謀詭計,以分化佛教的團結,及離間教徒的感情!
民國五年,袁世凱做了八十三天皇帝迷夢,終因各方反對帝制,一氣而死,但管理寺廟條例,並未因袁世凱死而被取銷。民國八年又重行公布一次。民國十年,由程德全面請徐總統一度稍加修改為二十四條,仍未獲得取銷。這一項條例,等於一條繩索縛在僧尼頸項上,一直到民國十八年,由「管理寺廟條例」修改為「監督寺廟條例」,無異等於一條舊繩索,日久腐爛,又換了一條新繩索,比較更加有效,拉得更緊、更加有力,勒在僧尼頸項上幾乎透不過氣來,更談不到活動與自由了。
民國是以民主政治為號召。剝削寺廟財產,不特違背了人民信仰自由,也違背了民主政治的政策。袁世凱死後,北方開始實行新文化運動,當時以陳獨秀為中心的「新青年」一派,以「憲法與孔教」為題(新青年民國五年一月號),及「孔子之道與現代生活」為題(同年十二月號),對儒教地位痛烈的攻擊。民國八年五月四日(五四運動),北京各校學生燒打親日派外交總長曹汝霖住宅,未幾波及全國各省,擴大為有組織的反帝國主義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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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約法是以信教自由為標榜,後來被「獨立評論」議為「被非自由束縛之自由」,其中有許多反宗教的言論。
民國十一年北京學術界及大學生成立「反宗教同盟」,對受列強帝國主義支援的基督教作思想上的攻擊,其主要是:
一、宗教與科學不能相容。
二、宗教幫助資本主義,掠奪無產階級。
顯然係唯物論共產黨份子滲入其中,散布反宗教思想,且謂宗教是帝國主義政治、經濟、文化侵略的先鋒,反對甚督教學校,反對基督教經營的一切事業。這一運動波及到全國以及東北遼寧各地,——當時基督教在國內潛在勢力非常的大。
在此紊亂的環境之下,當時有張純一教授起來提倡佛化基督運動——給與中華基督徒以相當大的影響——張氏原屬基督教徒,後來改信佛教(請參閱「近代學人與佛學思想」)。
民國六年,北方出現了一位傑出基督徒徐謙,他是熱中於政治的人物,嘗以基督救國主義,勸服馮玉祥參加國民革命,復挾馮自重,而與鮑羅廷於民國十六年合作製造武漢赤色政權。旋又勸馮驅逐鮑氏——這是他在現代政治上的傑作。
徐謙字季紀,安徽歙縣人,一八七一年於江西南昌,一九四○年歿於香港。
世界先進各國,對人民宗教信仰,在憲法上只有信仰自由的條文,決沒有管理宗教的規定,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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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動輒頒布管理宗教寺產,顯然在剝削人民信仰的自由,更顯出中國還是一個民智落後的國家。民國六年,徐謙以基督教在中國憲法上未取得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開創歷史上空前未有的先例,乃聯合所有的信教人士,組織一信教自由總會,推舉徐謙任總會會長,參加入會的,則有佛教,回教、天主教、道教,由於這一浩大的聲勢,在憲法草案上卒被列入這一信仰自由的規定。
當時反宗教運動中,雖以基督教為對象,尚未殃及到佛教,因佛教未接受帝國主義支援。但基督教一旦被打倒,這對佛教,必然會發生重大不利的影響,所以佛教也參加了信仰自由的組織。此一組織,對佛教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日後政府每頒布有關佛教的法令,必要注意到這一點。信教自由這一口號,本出於西方社會,國人運用這一口號,卻始自徐謙的倡導。
佛教在這一個多災多難風雨飄搖的國土中,未被消滅,雖有眾多必然存在的因素,但亦有賴於這一信仰自由的口號幫助。自此,每遇政府干涉寺廟權利,或妨礙傳教事業,勢必運用這一來自西方社會的「信仰自由」的口號,作為護身符。因此,儘管宗教間存有不少的歧見,張純一的佛化基督教運動,固然對基督教有了不少幫助,但徐謙的信仰自由,也幫助了佛教不少的忙,所以佛教在中國近代史上始終屹然不動,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徐謙這一著,欲藉重西方「信仰自由」口號列入憲草上,以求宗教團體獲得保障,這與光緒末年清廷不能保護佛教,迫使杭州三十多所寺院投靠日本真宗布教所要求保護,如同一轍,同屬宗教史上不光明的舉動。同時,也為近代中國政治史上留下了最大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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