褻瀆屍體在現今法律上是違法的,因為屍體和活人的身體一樣,值得我們尊重。但是這一天,有位修行人路過墳場的時候,看到有人在鞭打屍體。
「這個人已經死去了很多年了,為什麼您要在這兒抽打他的屍體呢?」修行人有天眼通,可以看到凡人看不見的天地鬼神,那個鞭打屍體的人抬起頭來看著他,很顯然的這個鞭打屍體的人並不是一般的「人類」。
這個鞭打屍體的「人」,瘦得皮包骨頭,眼睛深深地陷下去,身上還有血跡斑斑。
「我是一個餓鬼,這個屍體是我上一世的身軀。」鬼停止了鞭打的動作,十分感嘆地說。
「每個人都十分愛護自己的身體,有的人甚至不願意火葬燒毀自己的屍身,你為何還回來鞭打自己呢?」修行人疑惑地問道。
「人身難得,我的確是應該要將他當作珠寶一般珍惜。」
鬼嘆了一口氣繼續說:「但是我生前作惡多端,死後便輪迴在餓鬼道。每天什麼東西也吃不到,有時餓的實在是受不了,不得不去找一些污穢、不堪入口的東西來吃。但儘管如此,還是得常常和別的餓鬼你爭我搶,打得頭破血流。」
餓鬼用淒慘的聲音繼續說:「我時常來鞭打自己的身體,因為我很懊悔,也非常痛恨前世的自己,竟沒有利用珍貴的人身好好修善積福,整天只知為非作歹,誹謗佛法,還偷盜、騙人,欺負女人,對父母不敬不孝,對兄弟不和不睦,又貪吝錢財,不肯幫助別人,死後感生在餓鬼道中,每天忍受飢餓和痛苦,實在是世間人難以想像的。你說,我這身體是不是應該處罰呢?」說完,餓鬼又開始鞭打自己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