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不被自己框住
執著和固執
我們常說堅持己見的人太執著,到底什麼是執著?執著與固執又有什麼不同?執著又有什麼不好呢?
固執的意思就是堅持自己想法、做法是最對的,一旦決定之後,任何人都不能夠改變他,也不願意接受別人的建議,這就是固執己見。
執著的意思是放不下,非常在乎、介意自己的想法與看法,或自己的立場、態度以及身分;只要是與自己相關的任何事、任何物、任何人,乃至於任何觀念,你都很在乎的話,那就是執著。
表面上看來,固執和執著好像一樣,但是執著不僅如此。執著是心中放不下的牽掛,有的是牽掛著愛情,有的是牽掛著名位,有的是放不下名利權勢;有時候雖然沒有特別的對象和原因,但就是對任何事都非常在乎,包括在乎自己帽子戴得怎麼樣?頭髮梳得怎麼樣?臉上長了什麼東西?只要跟自己有關係的事情都非常在乎。
過度的執著甚至是一種非常痛苦的病症,因為樣樣東西都很在乎的人,他的精神一定經常處在緊張狀態中,沒有辦法放鬆休息。
以佛法來講,執著又叫「我執」,一切以自我為中心,而且非常在乎自己的利害得失。他不僅在乎自己的存在,或者不存在;還在乎別人對他的想法,對他的價值判斷,也會非常希望別人知道他。對於他所關心的人,他也會非常在意,在乎那個人到底是個怎樣的人,在乎他身上發生了什麼事,在乎他變成什麼樣子。
譬如說,如果一個做母親的,總是對她的孩子不放心。孩子小的時候她不放心,或許還有道理,可是當他都已經長大成人,結了婚,甚至也生了孩子了,這個母親還是把他當成小孩子一樣看待,隨時隨地擔心著不說,還想掌握他在做什麼、想什麼,這就叫做執著。
我有一位在家弟子,從小和母親相依為命,都已經五十多歲的人了,她的母親還是把她當小孩子看,她只要出去一、兩個小時,沒有打電話回家,做母親的就會到處打電話找她,弄得她很痛苦。後來,她只好把母親送到老人院去;看起來雖然好像很殘忍,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她也有不得已的苦衷,而且可能對兩人都比較好一點。
另外,有些人認為「擇善固執」也是一種執著,其實兩者間還是不一樣的。
執著,是一種過分的在意、在乎和擔心,會讓我們像根緊繃的弦,不能放鬆,結果自己痛苦,周遭的人也跟著痛苦。
「擇善固執」則是朝著正確的信念,堅持自己的方向和願力,並且以意志力──毅力、恆心和決心來完成,這和執著是完全不同的。如果非得要說這也是執著,至少這是一種好的執著。
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不能沒有目標,不能沒有方向感,如果能以意志力,持久朝著自己的方向,持久地讓自己努力,持久地堅持自己的心願,便能夠將生命導向積極成長的路。
堅持的是原則還是偏見?
待人處世的過程中,「堅持原則」本來是正常的,問題是:你所堅持的究竟真的是原則?還是自己的偏見?
如果對任何事都堅持自己的想法才是對的,堅持要用自己的做法。只管自己,別人的建議和商量,都不願意接受,也不願意為任何人改變,不替別人設身處地著想,到最後可能於人於事都會造成傷害。你以為這是堅持「原則」,其實不是!你所堅持的,不過是個人的偏見,這就是「我執」。
堅持原則,是指自己所堅持的,也會為其他人所接受;不僅現在的人可以接受,未來的人也可以接受,甚至過去也曾經被人接受過,這才叫做原則。
做人有做人的原則,做事有做事的原則。做人的原則首先要「保護自己」,可是保護自己並不表示要傷害他人;考慮自己的同時,也要尊重他人,自己受益,也希望對他人有幫助,秉持彼此互惠互助的立場,這種原則才是對的。
做事的原則,應該要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如果所堅持的原則,是出於自私或為了少數人,或貪圖一時的方便,這就是偏見,就是執著。
但許多人經常分不清到底是「擇善固執」,還是把個人的偏見當成了原則?其實,只要觀察別人對這件事情的觀感,就能判斷出究竟是偏見還是原則。
如果你的想法和做法,讓每個人都覺得受不了、很痛苦,每個人都覺得那是錯的、有問題的,只有你認為是對的,那很可能就是偏見。能夠符合每一個人或是多數人共同的的想法和意願,那才是原則。
原則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會隨著時間或區域環境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唯一不變的是:一定是為眾人著想,能夠為大家所樂於接受的。
執著偏見的人,就是我執太重。我執會帶給我們很多煩惱,因為自我意識太強,自我中心太堅固,就會堅持自己的性情或想法,全身如同刺蝟般長滿利刺,「稜角」很多,動則傷人,而無法圓融待人。
所以有人說:「做人處事要內方而外圓」,「內方」就是原則,「外圓」就是不傷人。雖然在心裡有一定的標準,可是當需要變通的時候,也不要執意不變,食古不化。必須要有一些善巧方便,觀念想法適時地轉一個彎、換個角度,或是多用同理心、柔軟語,這樣才不會讓人覺得你很難相處,事情才容易成就。
時時提醒自己「內方外圓」的原則,也是化除我執的方法之一。更進一步說,如果我們能夠放下我執,不以自我為中心,任何事情都能看得開、看得淡、放得下,而且能夠包容所有的人、所有的事,自然而然就不會有偏見,當然就沒有煩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