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觀
「觀」,梵音「毗缽舍那」,觀察思惟義。這與一般妄想不同;妄想不是貪、就是瞋,或者東想西想(非善非惡)。而「觀」一定要根據佛的法語思惟觀察,是智慧境界而非虛妄分別。
怎 麼修觀呢?靜坐時,可以先修「止」;如果修得合適,很長的時間內能一念不生、明靜而住,則可以先止幾個小時之後再修「觀」。「觀」十五分鐘、半個鐘頭或一 個鐘頭,之後再繼續修「止」。「止」而後「觀」、「觀」而後「止」,持續不斷這樣地修習,可能某一天早上盤腿而坐,一下子一念相應得無生法忍,就是聖人 了。當然,這不是輕描淡寫可以成就的,非得要拿出全副精神、長時努力靜坐不可!
1、依《金剛經》修觀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教導我們修二種觀:
一、假觀。如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二、空觀。有二種:
(一)我空。如云:「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二)法空。如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又有四種空觀,即大乘的四念處觀。
(一)身念處觀。如云:「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如來身如是,眾生身亦如是,都是自性空的。
(二)受念處觀。如云:「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此 義應加以解釋。「住」,執著之意;凡夫執著內六處、外六處及六識為實有,如是內六處、六識與外六處接觸之時,觸緣受故,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於苦生 瞋、於樂生愛、於不苦不樂生愚癡心,故名「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若是佛教徒通達十八界皆是緣起,如夢幻泡影、畢竟空寂,而三受及貪瞋癡等亦無生無滅,而 有無所得慧現行,故云「應如是生清淨心」。
(三)心念處觀。如云:「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四)法念處觀。如云:「佛告須菩提!於意如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故《華嚴經》云:「觀察於諸法,自性無所有,如其生滅相,但是假名說。」(T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