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吾人命終的時候,如能真的往生淨土,當然是最慶幸的;但若還帶著垢穢的罪業,拜見大導師、諸上善人,那多麼慚愧呢!如所修集的淨業強而有力,能否究竟除滅惡業?若修集的淨業雖強,猶未是聖道現前,現覺法性。
無始劫來惡道的罪業,未與果者,只能損其勢力,令不現行招感果報而已,未能除滅其種子;所以往生與否,都是有「帶」義的。
茲引二文為證:
1.《成唯識論》卷九.頁十八:
初歡喜地,斷二種愚,及彼粗重:一、執著我法愚。二、惡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彼粗重言,顯彼二種。
2.《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二.頁三:
又於得證初地時,此菩薩之一切惡趣,皆悉永盡。豈不從得加行道忍位,便能不因業力而往惡趣,已盡惡趣道耶?得忍位已,不墮惡趣,非以對治壞彼惡趣之種子,特緣不具耳;此以真對治壞彼種子,名滅惡趣。
由是得知,凡位的念佛者,只是息滅惡業阻礙往生的作用,名為「消」耳。消而不能盡的罪業,當然是帶走了。若真實的究竟除滅惡趣的業果,必已是聖慧成就得無生忍的大人。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云:
「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受持讀誦此經,先世所造的罪業,不能牽之墮落惡道。僅在今世為人輕賤,先世的罪業即消滅了。所以若想清淨的消業往生淨土,無罪業可帶,敬請受持讀誦《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一九八三年發表於菩提樹雜誌第三六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