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上來所說消業、帶業的涵義,似乎有矛盾。主張消業者說:罪業有阻礙作用,有罪業者不得往生。主張帶業者說:雖有罪業,藉佛慈力,可以帶業往生。帶與消,生與不生,二義相違,如何融會,令無矛盾?茲引《觀無量壽佛經》文,會釋其義如后。《觀無量壽佛經‧下品下生章》說:
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
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
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佛者,應稱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命終之時,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於蓮華中,滿十二大劫,蓮華方開。
觀世音、大勢至,以大悲音聲,為其廣說諸法實相,除滅罪法。聞已歡喜,應時即發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
(T37.304b)
文 中所云「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乃至「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即是消業往生。華開以後,二大士為說除滅罪法,是帶業往生;因為此人,雖已往 生極樂世界,還是有罪業的。此罪當然不是往生以後新有的,是以前在娑婆世界時造作的。前文雖說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還未除盡,猶有殘餘。所餘的罪業 帶生極樂世界,故二大士為說除滅罪法;故知此文正是帶業往生。總之,在此一人的往生情況中,兼有帶與消的二義。
帶業往生者,涵有消業之義。消業往生者,含有帶業之義。其所以如此的原因為何?試為分析之。
求生淨土的人,所修淨業,有強有弱,所造的罪業,亦有強弱。若人在生之時,雖有念佛等功課,然未能攝心不亂,輕浮易動。臨命終時,正念無力,又得不到清淨因緣的資助,罪業得因緣而現行,不能降伏,是人必隨罪業流轉惡趣。既不能消業往生,亦即不能帶業往生。
如 所造的淨業勢力強大,能伏罪業,罪業即不能為障,便即帶業往生。相反的,若所造的罪業強大,此人必須提高理智,澄清正念,斷相續心,決定不再造了,懇到懺 悔,至誠念佛,學習止觀我不可得、法不可得,求生淨土,如是等淨業時時修集;果能如此的話,罪業雖是強大,也會被削弱了,無力擾亂淨業,淨業也就容易現 行,就可以帶業往生了。所帶的罪業,是已被削弱了的,故帶中有消。消而未盡的部份,帶生淨土,故消中有帶。此義適與前文所引《觀經‧下品下生章》相合;故 帶業與消業,彼此相兼,非是互無。此義之要點:無論說帶業說消業,必其淨業能增長至強有力的程度,纔能帶業或消業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