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緣生法本性空
如何才能真正通達一切法無所有呢?《攝大乘論本‧增上慧學》偈云:
應知一切法 本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 無分別智無(T31.148a)
「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可以作二義解釋。
第一義:「一切法」即因緣生法。因緣和合,此法現前,即是現在;因緣未和合未現前,名為「本」。「應知一切法」是現在的因緣生法;而「本性無分別」即指諸法未生之時,是無分別的。
舉 例言之,因緣所生法發生以後,或是一朵花,或是一棵樹,我們可以分別是蓮花、是菊花,是松樹、是柏樹,是青黃赤白種種顏色,是大小枯榮各種形貌;若是一個 人,則此人是男、是女,是胖、是瘦,是讀書人、不是讀書人,作各式各樣的分別。而這些分別在本性的時候是無所有的,故云「無分別」。
如此言之,因緣生法「本性無分別」,則現前之時應有分別?若能尋思因緣生法現前雖有,而屬諸因緣,自性是空,則現在有分別時,即無分別。若復觀察因緣生法終歸無常敗壞之時,既不可得,還有所分別乎?
禪宗有慧可禪師斷臂供養達摩禪師的公案;可禪師斷臂之後其心不安,請問達摩祖師安心之道。師曰:「將心來與汝安。」可曰:「覓心了不可得!」師曰:「我與汝安心竟!」(《景德傳燈錄》T51.219b)
先於禪宗記錄,見之於唐.道宣律師的《續高僧傳》:「遭賊斫臂,以法御心,不覺痛苦。」(T50.552b)讀此傳文,斫臂之事發生於「達摩滅化洛濱」以後,不與達摩同時。又「以法御心,不覺痛苦」,應知可禪師定慧境界甚高,應無請問安心之道之事。
何 謂「以法御心」?可禪師是學習《楞伽經》(四卷)的,此經云:「前聖所知,轉相傳授,妄想無性。」(T39.384c)應是此法也。於所緣境取相分別,名 為妄想;妄想所緣,自相空寂;所緣空寂,能緣亦無。觀達所取、能取自性寂滅,心無所住,故云:「妄想無性」、「獨一靜處,自覺觀察,不由於他,離見妄想, 上上升進。」(T39.384c)是名以法御心;此與「覓心了不可得」義亦無異。由此可見漢傳禪法中,古代是如是如是的學習的,與後代的看話頭有差別乎?
我們凡夫的習慣,總是在虛妄的形象上執著分別,不能觀察一切法的本性空寂。若是我們能通達「本性無分別」,修習止觀破除執著,就沒有分別了。
《金剛經》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則是要吾人學習無為法,才能破除內心的分別。若不學習無為法,老是在世俗諦上執著分別——這是好的、這是壞的,這是可愛的、這是可憎的……,作各式各樣的分別,則遠離無為法不得解脫。
「不採集名智」:《金剛經》特別注重智慧:「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這正是現證無為的真智,無所住無所著,現證解脫。
禪定中的「般若」,是通達無為法的勝慧,有勝堪能斷除一切煩惱,既破我執,亦破法執,超越二乘,故名「金剛般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