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使用緊急避孕藥的情況包括:
在自願性生活時未采用避孕防護措施;在錯誤或未連續使用常規
避孕方法或在使用其他避孕方法時發生意外情況,如:避孕套破裂或滑脫;使用安全期避孕時,錯誤計算不孕期,或者在非安全期同房;宮內節育器脫落;體外排精
失控,包括遺留在外生殖器上;連續3天或者3天以上漏服口服避孕藥;延誤注射避孕藥的時間。最後也包括性犯罪的受害者,並且沒有避孕防護。
但是所有上述情況下,當事人都該盡快服用緊急避孕藥,保證在第一次*後72小時內。如果時限已過,應該同時做好受孕的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