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精的真面目
我曾看到這樣的情景。
在某個可以外帶的咖啡店,一個年輕女子端著一個盤子,上面放著幾杯剛買的咖啡,同時在用手機打電話。
“咖啡買了,大家需要牛奶嗎?”
大概受同事或朋友所托,她來給大家買咖啡。
“xx和xx不在?是嗎,算了,隨便拿幾個吧。反正免費的。”
她面前放著一堆免費的小份裝奶精。她隨手拿了五六袋,瀟灑地走了出去。
我不禁要問讀者一個問題。
“為什麼奶精是免費取用的,你想過嗎?”
我在演講的時候,經常會問:“你覺得奶精是用什麼制成的?”大家都稍有困惑,“哎,這個問題沒想過”,之後大部分的人會回答“牛奶”、“鮮奶油”。
但事實是,奶精不是由牛奶或鮮奶油做的,而是在植物油(具體說是“氫化植物油”,其中含“反式脂肪酸”,是不健康成分)裡加水、添加劑混合攪拌,做成的類似牛奶的東西———這就是奶精的真面目。使用植物油,比用牛奶和鮮奶油要便宜得多。因此,才可以免費取用。
而且,如果看看“背面”的話,就會明白。
“植物油、乳化劑、增稠多糖類、pH調整劑、著色劑、香料”,上面寫著這些成分,“牛奶(鮮牛奶)”卻只字未提。容器包裝上也沒有“牛奶”的字樣,而是用“咖啡用奶油”、“奶精”表示的。
雖說看了配料表就會明白,但往往配料表只在總包裝上才注明,而小包裝本身並沒有寫。
食品衛生法規定,小包裝(表面積在30平方厘米以下)上可以不用標示配料。所以在咖啡店及餐廳裡,我們無法看到其“背面”。
用水、油和白色粉末做成的奶精
在植物油裡加水攪拌,就能做成“牛奶式”的東西,但大家都知道,普通狀態下水和油是不能互溶的。
這樣就需要用到添加劑了。
首先,使用乳化劑。乳化劑就是界面活性劑,可以使油和水混到一起,乳化成像牛奶一樣的白色。
但還不像牛奶那樣黏稠,所以要用增稠多糖類使其黏稠。乳化劑和增稠多糖類可以“合並標示”(後面會提到),所以用多少種都沒關系。
然後要用到焦糖色素,將其著色成極淡的茶色,使之看上去就像奶油的顏色。為了長時間保存,還要加入pH調整劑。另外再加進具有奶油香味的香料。
所以你經常加進咖啡裡的那種奶精,是用水、油和若干種添加劑做成的“牛奶式植物油”。
我在演講的時候,經常在現場演示奶精的做法,每次會場都會響起驚訝聲。
誰也不知道這幕後的故事。
的確,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用植物油做奶精。
但是,這些難道不都是些仿冒商品、假冒商品嗎?
這種仿冒、假冒商品林林總總,不勝枚舉。
我們消費者也應該反省。奶精為什麼會在咖啡店裡碼放成堆、隨便取用呢?有多少人能抱著這種“簡單的懷疑”精神,想一想其中的理由呢?(當然,並不是說所有隨便取用的都是不好的。)
不僅是奶精,如果沒有懷疑精神的話,不管什麼時候,都易中制造商的下懷。
在這種仿冒食品、假冒食品橫行的年代,我們更應該具有一雙鑒別真假的慧眼。
合並標示的“背後”
中午時分,某便利店。
上班族Y先生(35歲)正在挑選午飯吃的飯團。他將飯團一個個的拿在手裡,專心地讀著“背面”。
“因為妻子跟我說最近發生過牛肉仿冒事件,必須好好看了標示再買。但實際上,看了標示也不明白。”
Y先生一邊說著,一邊挑了一個鮭魚飯團。標示上有pH調整劑、甘氨酸、調味料(氨基酸等)。比起其他的飯團,標示的添加劑算是少的。
“3種添加劑,種類少的應該好一些吧。”
Y先生拿起飯團走向收銀台。
但是,Y先生拿的飯團裡所含的添加劑不止3種,實際上少說也有6種,多的話有可能有10多種。
這是為什麼?
原因就在於合並標示。
合並標示,指的是把若干種添加劑算作一種進行標示。食品衛生法規定,香料、乳化劑等,如果是用於同一目的,可以算在一起合並標示。
這一規定的本意是為了便於大家理解,但對於添加劑公司、食品加工業者來說,沒有比這再方便、再好的法律了。
比如說防止食品變質、變色的pH調整劑。
這不是哪一種物質的名字,而是檸檬酸鈉、醋酸鈉、富馬酸鈉、三聚磷酸鈉等添加劑的集合體。通常會使用四五種,如果不加入這麼多的話,pH的調整效果就不會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