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國家的水質新標準談起
2007年7月1日,我國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正式實施,規定指標由原來的35項增至106項。
在新標準頒布實施之前,我國原有的國家水質標準還是1985年前定的,當時規定了35項水質項目。
「這個標準20年沒有變,太影響水質了,我們的工藝還是100年前的工藝。」我國給水領域的專家王占生教授說。
目前,國內自來水廠制水工藝大多採用歷時100年的常規處理工藝。該工藝是針對當時的水源水質的,處理的對象是濁度與微生物,而對有機污染物的去除率不高。因此,耗氧量與臭味的水質指標就保證不了,對氨氮的去除率也不高。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環境形勢的惡化,水質已受到嚴重影響。原來實行的水質標準已明顯滯後。
新標準較原標準有很大提高,並與國際接軌。「新標準出來,馬上完成確實有困難。但是,應該首先檢測一次,由當地政府告訴老百姓現在有哪些差距,準備採取
什麼措施,要承諾,要有所作為。達不到要想辦法。」王占生教授強調,水質是重要的民生問題。他引用安南的話說:「喝一口好水,安全的水,是人的基本權
利」。
此次飲用水標準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飲用水準則》以及美、日的飲用水水質標準,再結合中國自己的一些研究形成的。例如,
氟化物,美國的指標可以規定為1.5毫克/升,不超過這個指標就不會得病,但是中國人不行,氟化物超過1.0毫克/升就要得病。又如,耗氧量與腸胃癌的發
病率有關,因此,要提出耗氧量的指標並進行控制。
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各個行業的各個產品和服務標準都存在嚴重的類似「水質標準」的情況。這些產品和服務在各個層面上,給我們的健康生活帶來很多無法感知的「禍害」,損害我們的健康和生命。
換句話說,我們所有行業的所有產品和服務都需要新標準。
我們的健康需要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