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講】
肆、結歸善導
好!第十八願的願文逐句解釋到這裡。
第十八願是法藏菩薩誓願的核心所在,是造罪眾生的唯一解脫之路。對於這一條願文的解釋,當然是要依善導大師為標準。我用大家容易瞭解的語言,或者比喻,只是作為一個引導,其中難免有不恰當的地方,甚至可能因為講得多了,反而使得第十八願的意思模糊了。
我們還是回歸到善導大師的解釋,善導大師在《往生禮讚》當中用了四十八個字來解釋第十八願,可以說最為簡單明瞭: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眾生稱念,必得往生」,任何人念佛都必得往生。為什麼?「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當知:是阿彌陀佛不說假話,沒有虛願,我們才念佛必生;不是因為我們修得好,也不是我們信得好。眾生念佛必生,源於彌陀本願。
第十八願,說深,深不可測,唯佛獨明瞭;講淺,人人聽得懂,做得到──「眾生稱念,必得往生」,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