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過不可少混,恩仇不可過明
在上位的人對待其部屬,應當分清楚功勞與過失,這兩者不容混淆,功過混淆賞罰不明,如果有功的不賞、有過的不罰,那些奮勇不惜性命的人們,雖然建立功勞,也得不到名譽與陞賞,自然就起了怠慢的心情,不再忠於職守了。所以,居上位的人一定要功過不混雜,賞罰尤其分明。
其次,說到恩義與仇恕不可分得太開。居上位的人如果恩仇分得太開,有恩的人就對他好一點,對於有怨的人就冷酷無情。這樣一來,部屬無論如何忠實盡職,也得不到上級的歡心。久而久之,起了貳心而背叛激變,這都是基於私情之一念,致使部下不忠。
【前集一三六】
功過不容少混,混則人懷惰墮之心;恩仇不可太明,明則起攜貳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