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紀錄片介紹,某地著名餐館名餚,鮮炸活魚,廚子把顧客指定的游水活魚從水中撈出,迅速削鱗剜除腸肚,在魚身上割出數道裂紋,然後,用濕水毛巾包住魚 頭,一手執頭,一手執尾,把魚放入高熱沸油中鮮炸,兩分鐘左右,就把魚取出,放在大碟內,澆以各種佐料,上桌待客。可憐的魚,全身已被沸油炸酥,尾巴卻仍 在擺動,魚頭也仍是活的,嘴巴不斷 張合掙命,眼睛無助地睜望著人,老饕們飛筷夾取魚身的肉進食,猛讚鮮美。這是常見的名饌美食之一!
另外的某一著名旅遊湖畔,在一座著名的佛寺旁邊,餐館林立,爭相以醉蝦醉蟹為號召,活生生蹦跳的對蝦,被放在熱酒中略一泡浸,即可大快朵頤,名為醉蝦!熱酒一燙螃蟹,是為醉蟹,這也是美食之一!
某地風俗:一群族人,牽著一頭山羊,走了好多里路,攀登山頂,舉行祭天儀式,四個男子,抓著山羊四腳,肚子朝天,第五個人按住羊頭,不讓牠掙扎,第六個人 用利刀割開山羊咽喉,鮮血迸噴,山羊掙扎無效,血液汨汨流在盆子內,羊眼哀求地望著人,好久好久才斷氣,人們捧著一盆血,跪地祭天拜神,求福祉,求平安。
某地名酒家,三分鐘內,四個人,完成殺雞,拔毛,斬切,油炸,炒煎,一雞四隻碟,上桌,雞頭仍是活的,嘴喙不住掙扎,眼睛垂淚,席上各人飛筷取食牠的肉,雞的神情,比上述的魚更可憐,更痛苦,食客卻無動於中。
這些自詡為美食文化,實在是野蠻 人的遺風!水滸傳內描寫梁山好漢,抓到人,綁在柱上,活生生刀剜心肝,新鮮下酒,就連花和尚魯智深,也曾被綁在柱子,差一點被活剜心肝。二 十世紀初年,盜賊與軍閥的士兵,也常有活吃人肝下酒的事,說是補腎壯陽。時至二十一世紀,也仍有不少外教寺廟,用活生生宰殺的三牲 祭祀,一般祭祖也都用三牲,拜神用活雞活殺取血,令人髮指!
設或畜牲動物成精作怪,抓到活人,割喉茹血,或如獅虎熊狼之活生生咬噬活人!如鱷魚之活噬人畜,那又如何?弱肉強食,是生物界的現象,萬物之靈的人類,卻 仍然保留殘酷殺生的野性!吃活生生的動物!無視於牠們的被生吃的痛楚與痛苦!要嘴饞愛吃肉,何不把動物殺死了烹調才吃?
有些教派,不戒葷,不戒殺生,滿口慈悲,日誦夜唸,又跪又拜,攀登高山峻嶺,三步一拜,祈求得到來世福祉,對人慈悲,卻對畜牲殘酷屠殺,不畏因果,毫無惻忍之心,這樣也能來世成聖成佛?佛教重「戒殺生」,又重視因果,佛經本本教人守戒,沒說殺生也可成佛。
唸多少千萬遍經咒,能消殺孳嗎?有人認為可以,恐怕是曲解了 佛教原旨吧?固然,外教是不管的,殺羊殺牛殺馬,乃至殺人都可以升天堂,那是外教外道,不是佛教,誰對誰錯?看你從什麼立場來判斷,不信佛,不信因果,至 少也該信孟夫子「聞其聲,不忍食其肉」之語吧?不是狂想:假如動物把人活吞生噬,像電影「侏羅紀公園」中的恐龍咬噬活人,人才感見痛楚吧!
原載《佛網》網站
2000 年 ── 200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