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竺沙門般刺密帝譯
大 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其最後佛、名超日月 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十 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 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此則名曰、香光莊嚴。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 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楞嚴經云。佛告阿難。若復有人、身具四重 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 國。則此章經、誠為銷罪之巨冶、愈病之靈丹、修心之捷徑、求生之要術也。若能常持、無苦不除。無樂不與。無願不遂。無果不得。凡見聞者、宜三復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