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利生」讚
我當菩提修行時,於諸趣中憶宿命。若諸生中為生滅,我皆常當為出家;戒行無垢恆清淨,常行無缺無孔隙。
這六句頌文的文意,也是連著前文下來的。是說:普賢菩薩當在發了無上菩提心,修行無上菩提道的過程中,不論處身於那一類的眾生群中,都能不忘宿命,對
於過去世的心身行願,也會記得清清楚楚。雖然為了實踐菩薩行願,會在人間生生滅滅,也會經常以出家的身分,堅守清淨的戒行,不會有一個大意疏忽的孔隙,讓
垢穢的罪行趁虛而起。
發菩提心願,即是發起大乘菩薩的成佛大願。大乘菩提心願的完成,要靠菩薩道的實踐。依據龍樹菩薩造《十住毘婆沙論》的〈易行品〉所示,實踐菩薩道,有
難行道及易行道。若尋求阿彌陀佛以佛的願力來救濟接引,先往生西方安樂國土,成就不退轉心之後,再來世間廣度眾生,是為「易行道」;若以自力修行菩薩道,
生生世世轉生捨身,常憶宿命,出家修行,戒行清淨,自度度人,成滿普賢行願,宜稱為「難行道」。
但是易行道雖較方便安全,費的時間卻長;難行道雖然從初發心即以利益眾生為前提,轉生之後,若不具宿命通,就會迷失方向而有隨波逐流的危險。不過若能
學習普賢行願,常常發願,縱然未具宿命通,願心便如指北針,自然不失初心,保證直趣無上佛道。天語龍語夜叉語,鳩槃荼語及人語,所有一切群生語,皆以諸音
而說法。
這是說:修行無上佛道的菩薩行者,所見所聞,不論現何形相,出何音聲,即是見諸如來,即是聞佛說法。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無一不具千百億種身分身相,諸
大菩薩如觀音、地藏、文殊、普賢,都能以無量形相,應化無邊眾生,一切諸佛當然也能以種種眾生身相,種種眾生語言,為種種眾生演說佛法。
眾生對於同形、同類、同一種族的同胞兄弟姊妹,比較能夠認同接受,否則難免排斥拒絕。諸佛菩薩便以凡夫眾生諸相,來度凡夫眾生諸群。
凡夫有六道稱六趣,即是天、人、修羅、傍生(畜生)、餓鬼、地獄;有四生,即是胎生、卵生、濕生、化生。天神之中有主有從,諸天的天王為主,諸天的天
子天女及隨扈者為從。四天主所領的扈從,有八類,名為「八部鬼眾」,他們的福報享受如天神,他們的道德標準則似多福的鬼,他們的名稱是:乾闥婆、毘舍闍、
鳩槃荼、薜荔多、諸龍眾、富單那、夜叉、羅剎。這些眾生,若已接受佛法,便是護法神王,便會保護眾生,莊嚴道場,助佛弘法。妙波羅蜜常加行,不於菩提心生
迷,所有眾罪及障礙,悉皆滅盡無有餘。
這是說菩薩道的修行者,必須經常努力於六種妙波羅蜜的實踐,才不會迷失大菩提心;菩薩道的實踐者,必須經常修持懺悔行,才能消除諸罪業,滅盡諸障礙。
「波羅蜜」是「波羅蜜多」(Pāramitā)的簡單音譯,意為超度、超越、到彼岸出苦海的意思。大乘菩薩道的實踐法門,總稱為六度四攝,廣則以六度攝萬行。〈行願品〉雖略舉十大願王,也是廣攝一切行願。
眾生所造「罪」業,便是五逆十惡,以及毀法謗僧等,依戒律的標準而言,所犯的罪惡有兩類:1.性罪,凡造惡業,本身即是罪惡,必將接受苦報。2.戒
罪,受了佛戒而犯戒者,除了性罪,另加戒罪。戒罪以事懺即可消,性罪須理懺方可滅,此處的「眾罪」當通指這兩種。罪若不滅,必有苦報,必起障礙。「障礙」
有三:業障、報障、煩惱障;又謂有四:惑障、業障、報障、見障。
若能修懺悔行,加行六度四攝,即是事懺及理懺的雙管齊下,一切罪障,必定消滅。於業煩惱及魔境,世間道中得解脫;猶如蓮華不著水,亦如日月不著空。諸惡趣苦願寂靜,一切群生令安樂;於諸群生行利益,乃至十方諸剎土。
這是說菩薩道的實修實行者,對於身口意三類行為所造作的惡不善業,連帶著產生的一切煩惱境及魔境,應該要在世間道的生活過程中,一一獲得解脫。
菩薩行者,雖也處身於世間的眾生群中,雖然也會有外來的因素成為障礙。但以菩薩的心行看待這些煩惱境及魔境,是不會被其所苦,受其所惑的;就像蓮花生
於水、出於水而不沾水;又像太陽和月亮,處於太空、行於太空,而卻不會住定於太空的任何一點。如果能有這樣自在的心境,不論處身於三惡趣(地獄、餓鬼、傍
生)中任何一趣,也會隨著大行大願而將彼等諸苦,轉為不生不滅的寂靜境界了;不僅自己如此,也願一切眾生都能同證這樣的安樂境界。這就是菩薩行者的修持法
門,於諸眾生群中,修行佛法,利益眾生,乃至遍及十方一切世界,都去修行佛法,利益一切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