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正明觀法 二、顯示利益 三、辨觀邪正
辛初、正明觀法
此想成時,一一觀之,極令了了。閉目開目,不令散失,唯除食時,恆憶此事。如此想者,名為麤見極樂國地。若得三昧,見彼國地了了分明,不可具說。是為地想,名第三觀。」
所觀之境,備在前文。故第三但有躡前結勸而已。(靈芝疏)
釋論云:「此觀即第二觀之水想後半段,所述地面各種莊嚴,是為地想,僅粗見極樂國地而已。若得三昧,了了分明,不可具說者,謂若觀想精進,至妙不可言境界,方為第三觀。即得除滅八十億劫生死之罪。捨報後,必生淨國。」
靈芝疏云:「一一觀者,指前總別相也。除食時者,開暫間也。有依別本,改為睡時。尋諸古本,並作食時。且凡人睡時,任運自息,豈待除耶?或云:大小兩乘,各有食觀,故此除之。此局道眾,亦非通論。今謂:餘諸觀法,不擇時處;此觀聖境,理合虔恭。對食起想,義乖尊敬。故觀佛三昧經觀像法云:『想念成已,唯除食時,除便轉時,一切時中,恒見佛像』等,斯為明據。不須改作。 初心漸想,未成定相,故云粗見,言其未明也。 三昧,正音三摩地,此翻正定,或云等持。想成見地,不待作意,任運契合,見境分明。如人學射,初生後熟,發無不中。言思叵及,唯證方知,故云不可具說。」
辛二、顯示利益
佛告阿難:「汝持佛語,為未來世一切大眾,欲脫苦者,說是觀地法。
文有二節:初、重囑轉教。敕阿難者:以前二觀,止是此方之物,以為發觀之端;及觀寶地,心達彼方,定能脫苦,破障除疑。重囑轉教,意見於此。(靈芝疏)
若觀是地者,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捨身他世,必生淨國,心得無疑。
次、正彰利益。初二句,破障。八十億劫,或云無量劫,或云五萬,或云五十億劫;隨宜不定,非凡所測。捨身下,除疑。此觀若成,往生已決。如唐高僧大行,於泰山結菴修淨業。未三七日,見琉璃地,心眼洞明。至後得疾,其地復現。乃曰:吾無觀想,寶地復現,豈於安養無緣哉!即日終於所居。(靈芝疏)
釋論云:「或疑:僅觀其地,何能即得如此勝果?不知此地為壽佛歷劫以來淨德所成,唯為救度眾生而設。然眾生若不修觀,則彼此兩不相涉,無從聯合,以闕乏種子故。按唯識理:眾生所依之器世界,皆識所變現。今於寶地令一一觀之,了了分明者,即是熏習其識,使留深刻之印象於藏識中;若本有出世淨種,則熏令長成;如或未具,亦得新熏而生。由此變起根身器界,而以寶地為依報焉。法爾成就,故云心得無疑。」
辛三、辨觀邪正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先、顯正。言作是者,指前觀相。心境相稱,教行無違故。次、簡邪。乖前境量,名為他觀。不正曰邪。雖是佛教大小觀法,若非往生淨土之觀,並是偏邪。非同外道邪見之邪。餘皆例此。(靈芝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