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來講修成實義菩薩須利他,欲利他則須攝取徒眾,此是品所由來也。
庚二 化他攝眾
辛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菩薩具足二莊嚴已,云何得畜徒眾弟子』?
要具足自利利他,方為實義菩薩,要為實義菩薩,方具足自他莊嚴。具足莊嚴之出家、在家。能自他利以化眾生者,自然有徒眾弟子前來依止。在家者,在學舍、學院之類,出家者有叢林、寺院之類,皆以有徒眾弟子之故。問畜徒眾弟子應如何教誨,即以如何方法攝養徒眾而教化之也。
辛二 如來答
壬一 總明以四攝法畜徒
『善男子!應以四攝而攝取之,令離諸惡,增諸善法,至心教詔,猶如一子。不求恩報,不為名稱,不為利養,不求自樂。』
四攝法、為攝取之方法。四攝法,所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即以四法攝取勾引。布施中、如所謂所求乎朋友先施之,使無交情者漸成親近,乃能攝取。布施不必財物,即用言語禮貌之類皆是。六度之施度,重在度自己之慳貪;四攝之布施,重在攝取眾生,故為用稍有不同。愛語者,佛說法以四悉檀為宗旨:初;順世間所喜法說之,次、就各人之所宜而說之,次、就對治其煩惱而說之,最後、則可說第一義而使超出。如對現在科學、哲學之人,先以佛法與科、哲學之同者而說之,次、就同中之不同者說之,再次、詳辨其或同或異,最後、說出非同非異真如之理,以顯佛法之勝義。利行、則為利他之行。同事、則情感無隔礙而易化矣。善用四攝法,則能近悅遠來而終不離去矣。此種純係大菩薩行,實為難行之行。在佛法中亦有專以自己所學所樂教化他人者,較為容易,但往往不能得學人之信解而退失菩薩心,以無四攝法之方便故。
壬二 無德有德畜徒弊利
『善男子!菩薩若無如是等事畜弟子者,名弊惡人,假名菩薩,非義菩薩;名旃陀羅,臭穢不淨,破壞佛法,是人不為十方諸佛之所憐念。善男子!菩薩若能隨時教戒,所言時者,貪、恚、癡時。起貪結時,當為種種說對治法令得除貪;餘二亦爾。次當教學十二部經,禪、定、三昧,分別深義,調其身心,令修六念、不放逸法,瞻養病苦不生厭心,能忍惡口誹謗罵辱,苦加身心亦當堪忍,設其有苦能為救解,除其弊惡疑網之心,善知利根、中根、純根,教鈍根人令生信心,中根之人能令純淑,利根之人令得解脫。若能如是勤教詔者,名義菩薩,是名善人,分陀利華,人中香象,調御丈夫,名大船師。善男子!寧受惡戒,一日中斷無量命根,終不養畜弊惡弟子不能調伏。何以故?是惡律儀殃齊自身,畜惡弟子不能教誨乃令無量眾生作惡,能謗無量善妙之法,破和合僧,令多眾生作五無間,是故劇於惡律儀罪。』
無如是等事者,即無四攝等德者,耽誤弟子事小,展轉流傳,誤人罪多。旃陀羅、為印度四族以下之最卑者,謂之不可接觸,以觸之為不祥不淨。在佛法中,一切平等,釋尊亦度旃陀羅為弟子,能隨時教戒,即為有德者。恚、即瞋恚。對治法者,如貪重者、令修不淨觀,恚重者、令修慈悲觀之類。禪、定、三昧,就廣義講,皆可通攝;若分別言,則禪、為色界四禪,定、即無色四定,三昧、即三摩地--心住一境,平等任持──。學十二部經,為聞、思、二慧;與禪、定、三昧相應,為修慧。六念、如前已說。分陀利華、即白蓮華,亦即蓮華中之盛美者。惡戒者,即誓受惡法之戒。佛在時,亦有從外道受戒,教令一日斷一千人命根,若央掘魔羅經說。作五無間者,即造五逆惡業:即弒父、弒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也。
壬三 別辨在家出家畜徒
癸一 總明出家在家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有二弟子: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在家菩薩有一弟子,所謂在家。』
在家菩薩若畜出家弟子,則破佛制。
癸二 別辨出家在家
子一 出家教二眾
丑一 教出家弟子
『出家菩薩教出家者十二部經,隨所犯罪,諭令懺悔。教習八智,何等為八?一者、法智,二者、義智,三者、時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智,六者、眾智,七者、根智,八者、分別智。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若能如是教詔調伏出家弟子,是師弟子二人俱得無量利益,如是師徒能增三寶。何以故?如是弟子知八智已,能勤供養師長和上耆舊有德,能受善語,能勤讀誦,兼為法施,心不放逸,調伏眾生,能瞻病苦,給施貧乏。』
八智如前已說。眾智、即知他人智,根智、即知根上中下智。梵音和上,譯親教師,即自己親從受教者謂之和上。普通之師,則稱師長。耆舊有德,為長者之類。
丑二 教在家弟子
『善男子!出家菩薩若有在家子弟,亦當先教不放逸法。不放逸者,即是法行;供養父母、諸師和上、耆舊有德,施於安樂;至心受戒,不妄毀犯;受寄不抵;見恚能忍;惡口、惡語及無義語,終不為之;憐愍眾生,於諸國王、長者、大臣,恆生恭敬怖畏之心;能自調伏妻子眷屬,分別怨親,不輕眾生;除去憍慢,不親惡友;節食、除貪、少欲、知足;鬥諍之處,身不往中,乃至戲笑不說惡語,是則名為不放逸法。出家菩薩若畜在家弟子,先當教告不放逸法。受苦樂特,常當共俱。設在窮乏有所須者,六物之外有不應惜。病時當為求覓所須,瞻病之時不應生厭。若自無物,應四出求;求不能得,貸的寶物,差已、依俗十倍償之,如波斯匿國之正法。若不能償,復當教言:汝今多負三寶之物,不能得償,應當勤修得須陀洹果至阿羅漢果。若能至心發菩提心,若教千人於佛法中生清淨信,若壞一人慇重邪見。出家菩薩能教在家如是等事,是師弟子二人俱得無量利益。』
此皆教誡弟子應行者。受寄不抵者,受人寄存之物,不應處分,用他物抵償。怨親能分別,則能解怨報恩。在家弟子本不應用三寶之物。六物:即三衣、一缽、臥具、及漉水囊。比邱乞食,應分為三分:以一分給貧病,以一分與山林鳥獸,以一分自食。貸三寶物,即借貸佛法僧物。不能償者,即應修經中所說各種功德,方可消受。
子二 在家教一眾
丑一 師長教徒眾
『善男子!在家菩薩若畜在家弟子,亦當先教不放逸法。不放逸者,供養父母、師長、和上、耆舊、有德,復當供給兄弟、妻子、親友、眷屬、欲行之人及遠至者,所有僮僕作使之人,先給飲食,然後自用。又復教令信向三寶,苦樂共俱,終不偏獨,隨時賞賜,不令飢寒,終不打罵鞭撻苦楚,應當軟言敦諭教詔。設有病者,應當瞻療,隨所乏少,當為求索。世間之事,悉以教之,婚姻求對,不取卑下。教以如來五部經典,見離壞者,能為和合,既和合已,令增善心。一切出家內外諸道,隨意供養,終不選擇。何以故?先以施攝,後當調故,以六和敬而教詔之。若求財物、商賈、農作、奉事王者,常當至心如法而作。既得財已,如法守護。樂為福德,見他作時心生歡喜,是則名為不放逸法。在家菩薩若能教誨如是事者,是師弟子二人俱得無量利益。』
婚姻求對者,即求相當之匹配。五部經典,係編集為五阿笈摩部類。供養外道者,在家菩薩為方便攝取則可,出家菩薩則不能行。奉事王者,即公務人員,學佛之人,在家者不惟不能廢事不作,並須比不學佛人作得更好,更積極。
丑二 國王教民眾
『善男子!在家菩薩若得自在,為大國主,擁護民庶猶如一子。教離諸惡,修行善法。見作惡者,撾打罵辱,終不斷命。財物六分,稅取其一。見瞋惡者,教修忍辱及不放逸。所言柔軟,又能分別善惡之人,見有罪者,忍而不問。隨有財物,常行惠施。任力讀誦五部經典,善能守護身命財物,能化眾生不令作惡。見貧窮者,生大憐愍,自於國土常修知足,惡人纔謗終不信受,不以非法求覓財物。如法護國,遠七種惡:一者、不樂摴蒲圍碁六博,二者、不樂射獵,三者、不樂飲酒,四者、不樂欲心,五者、不樂惡口,六者、不樂兩舌,七者、不樂非法取財。常樂供養出家之人,能令國人常於王所生父母想,信因信果,見有勝己不生嫉妒,見己勝他不生憍慢,知恩報恩,小恩大報。能伏諸根,淨於三業。讚歎善人,呵責惡人,先意發言,言則柔軟。自無力勢,如法屬他,取他國時,不舉四兵。眾生恐怖,能為救解,常以四攝而攝取之。善能分別種種法相,不受法者,軟言調之。』
轉輪聖王,為國民作君作師,多係初、二地菩薩應化。於國土知足者,即不侵略他國。摴蒲者,賭戲,為老子所作。此中不樂欲心,即不放縱婬欲。惡口、即罵人之語。兩舌、即挑撥是非感情之語。諸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三業:即身、口、意、三業。不舉四兵,即不窮兵黷武。種種法相,即世出世間之一切法相。
壬四 結顯在家菩薩難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畜二弟子,是不為難;在家菩薩畜一弟子,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在家菩薩畜弟子,比出家菩薩畜弟子為難。國王能以此中所說法教民眾者,即為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