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弘法的過程中,感到最棘手的事,應該要算與警察捉迷藏了。舉個例子演:有一次,我在龍潭一個村莊布教,廣場上有數千名聽眾,大家正聚精會神聽我講說,忽然身邊有個聲音傳來:“下來,下來!”我回頭一看,原來是一名警察,他叫我下去。我想講演正在進行中,台下那麼多聽眾,我怎麼能下去呢?但是警察執行公務,也不能違抗。於是我請慈容法師上台帶大家唱歌,我下去和警察講話。
我下去之後,問他:“你要我下來做什麼?”
他說:“立刻解散,停止講演。”
我說:“不行呀!是我邀請大家來聽講的,你要我停止講演,那你自己宣布,你去叫大家解散。”
警察當然不敢上台宣布講演停止。正在僵持時,我說:“你讓我上去講,只要我講完,自然就會解散,不會有事的!”
警察只有低頭垂首,不再講話。我趁此機會又上台繼續講。當我講完之後,大家當然也就自然解散,總算相安無事,圓滿結束。
另外有一次,我到花蓮弘法。事前三輪車出去廣播,說明今晚七點半,某人在某某廣場弘法……
警察得到訊息後,即刻到處找我。我也知道沒有辦法躲避,只有單槍匹馬走進警察局。警察見了我,質問道:“誰叫你宣傳,要在花蓮集眾弘法的?”
我當即說:“我在台北每天都集眾弘法,花蓮又不是什麼化外之區,為什麼就不可以呢?”
他聽我說是“台北來的”,那個時候所謂“在京的和尚,出京的官”,我從台北來,他不知道我的底牌,怕會無端生事,或者得罪什麼人物,因此自己製造台階下,就說:“你要把秩序維持好!”
我只有諾諾應命,當然也就得以順利在花蓮弘法了。
還有一次,我在宜蘭念佛會的講堂播放日本幻燈影片。這件事在當局看來,也是大逆不道。於是有個派出所的警察,下令要關閉我的講堂。我知道他是嚇唬我的,只要跟他說幾句好話,也就沒事了。但是過了沒多久,有一天,警察局叫他來跟我借講堂,當做考試的考場。我拒不出借。之後警察局局長親自登門商借,我滿口答應,並且告訴他,之前所以不借,是因為你們有一位警察,一再乾擾道場集會。
第二天,這位警察就被調到太平山去了。後來,他回來見到我,說我太厲害了。我想想也是的,為了弘法,需要如此與公務人員為難。不過在我初到宜蘭時,他經常在旁邊監視我。我想他在主管面前打我的報告,應該也是為數不少!
此外,一九六三年我在高雄創建壽山寺,五層樓的寺院才剛建成,“高雄要塞司令部”就以建築超高為由,下令要我拆除。那時軍令如山,一般民間都不敢申訴反駁,即使“市政府”也沒有辦法抵擋。因為軍事第一,凡是軍事需要的,民間都得讓步。
乍聽剛建好的壽山寺,馬上就要被拆除。我心想這固然是法運不濟,自己也太沒有福德因緣,太沒有面子了。
正當信徒們焦急、求助無門時,我拿了身份證,直闖要塞司令部。我在門口登記後,進到裡面就問:“是誰下令要拆除壽山寺的?”
一位上校軍官站了起來,說:“是我!”
我當時很冷靜地跟他說:“你要拆除壽山寺,我是一個出家人,這個寺院不能住,就住到別的寺院去;但是你拆除寺院的後果,我必須告訴你。你要知道,壽山寺是多少高雄市民捐款所建,你拆寺就等於拆他們的房子。不但會引發民怨,尤其萬一事情喧騰開來,被記者照一張相片登在報紙上,只怕國際輿論會認為台灣對宗教也太不尊重了吧!再說,前不久越南'總統'吳廷琰之所以被推翻,就是源於他燒毀佛教教旗,導致民怨沸騰。我不忍見到那種後果,所以來給你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