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志要把和尚做好,要做一個真正“弘法利生”的出家人,因此早在五十年前,天龍寺要請我擔任住持,由於當時慈航法師告訴我,希望我先去住上半年,之後才正式晉山當住持。我當即回絕,因為我不想當個小媳婦。
乃至初到台灣時,至少有三十所大小寺院,先後都想請我前去負責領導。但是在佛光山開山之前,我立志不擔任住持。建設佛光山以後,我規定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寺院。由於我“不貪心”,因此佛光山至今在世界的二百餘所寺院道場,從來沒有產權糾紛的問題發生,自然也就不會橫生枝節而造成無謂的困擾。
另外,長期以來在台灣地區乃至海外,也有不少單位、團體,先後邀請我前往從事文教工作,只是我一心就想為“中國佛教會”工作,偏偏沒有這個機會。不過雖然“事與願違”,但是人生有很多的關鍵時刻,我認為重要的是“非義不取”、“非禮不受”、“非正不要”。
人的一生,思想上的、利益上的、人情上的、時空上的,都有很多的關鍵時刻,有時因緣指導我們,但是性格也會影響我們。有的關鍵時刻,因緣稍有錯失,對未來就是彌補不了的遺憾。
人生的關鍵時刻,不只是事業的轉換,也不只是遭遇的因緣,我想內在的起心動念,對人生、社會,都有重大影響。我一生除了上述幾個重要的關鍵時刻以外,我的思想、觀念、精神、習慣等內在的因素,也都影響了我的人生,成為關鍵時刻,例如:
第一,正確的觀念:我一生的信念,都是秉持“以眾為我、以團體為依歸、以別人的需要為需要”。例如,我從來沒有一個人獨自到某一個地方去,也從未一個人居住在哪個房子裡。幾十年的歲月,我都活在“大眾”中。
我一生中,不管走到哪裡,都是一群人跟著我,他們都是我的徒弟,但也都是我的兄弟姐妹,甚至信徒,我都把他們當成是老闆、上司、領導,他們都是我的師友,我的助緣,我的眼耳鼻舌身。平時除了到寺廟,或者到各個學術團體講演之外,我不會走訪世俗人家,也不會到百貨公司、市場、商店去採購物品。佛光山的土地、房產、財物,都不在我的名下,甚至銀行里也沒有存款,所有信徒的饋贈,我都分享給大眾。
我堅持“以無為有”、“以眾為我”,因為這樣的觀念,讓我深深體會到“眾”的力量、“無”的無限、無量,但是這種觀念的養成,需要有很好的性格。
回憶二十歲那年,雖然學生生涯“一窮二白”,但出家十年,總有一些衣單、文具。當我離開焦山的時候,連一個手提袋都沒帶走,只有留下一句話,我告訴同寮的同學:“你們喜歡的話,就分別拿去吧!”
我二十三歲時又聚積了一些衣物,當我決意到台灣時,也只是交代說:“所有在家人能用的被單、枕頭,交給我正外出謀生的弟弟。出家人能用的衣單、物品,就交給同學智勇法師。”
我經過了這兩次“喜捨”的實踐以後,自知我有“能捨”的性格。所以後來一直本著香嚴智閒禪師的“處處無踪跡,聲色外威儀”,我自覺“能有能無”、“能多能少”、“能大能小”、“能捨能得” 。人有無限的“潛能”,為什麼我不能做一個無所不能的人呢?
第二,忍辱的精神:出家學道,最待養成的,就是“忍辱”的精神。一個人忍飢忍餓、忍貧忍窮、忍苦忍難,都還容易。忍氣忍辱、忍受冤枉、委屈,那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