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想人天會方丈,眾中驚倒野狐禪。
——蘇軾《樂全先生生日詩》
我國古代,對於沒有見性而妄稱開悟,未能真正味道而流入邪僻一路的“野狐禪”,常被作為典故,拈進詩文。蘇軾之外,宋陳與義的《題小室詩》也說:“隨意時為獅子吼,安心懶作野狐禪。”
發展到後來,“野狐禪”幾乎又進一步地演變成為邪魔外道的代名詞,非但《儒林外史》等名著用以指斥有欠講究的八股文章,就是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口頭使用的頻率也往往很高很高。
在佛門中,“野狐禪”原為《五燈會元》第三卷所載的一個禪宗公案。當年百丈懷海禪師每次當眾說法,總有一個老人混在裏頭,側耳聆聽。一天說法完畢,眾人陸續散盡,唯獨老人留下不走。
懷海問:“汝是何人?”
老人答:“我非人也。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因為有學人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我回答說:‘不落因果。’不料此後就五百生墮野狐身了。現在敬請你大和尚代為下一轉語,讓我脫掉野狐身軀。一切拜托。”
懷海聽他這么一說,便道:“那么你就問吧。”
老人就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
懷海隨即回答:“不昧因果。”
老人聽懷海和尚這么一點撥,立時大悟,作禮謝道:“我已脫野狐身,住在山後,敢乞依亡僧律為我送葬。”
過了中午,懷海帶著眾僧來到山後,果然從岩石底下挑出一只剛死的野狐。然後,依法對它荼毗(火化)了事。
為什么老人說了句“不落因果”,就墮入了野狐身,而懷海點撥他“不昧因果”,就脫掉了野狐身呢?這是個充滿著智慧機趣的問題,曆來引起學人的興味。
原來,佛門有個最基本的信條——因果規律。認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無不受著因果律的支配。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種桃得桃,種李得李。而老人的大錯特錯,正是在於誤以為大修行人可以“不落因果”,這就從根本上違背了善惡業力能夠招致果報的規律。後來懷海為老人所下“不昧因果”的轉語,從字面上看,僅僅只是一字之差,可是因為由此開啟老人,使他深深地體悟到,因果律確不可昧,故而就此立地脫卻野狐之身。
“野狐禪”的佛典啟悟世人,千萬不要以一念之差、一字之差而掉以輕心,因為毫厘千裏,後果往往大不相同。在人生道路上,因一念之差而使得有人進入“天堂”,有人進入“地獄”的事,真是比比皆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活得情緒開朗,灑脫自在,就是“天堂”;違法亂紀,損人害己,活得坐進班房,思想沉重,就是“地獄”。“天堂”和“地獄”,原來只有一步之隔,要進要入,也只一念之差。“多行不義必自斃”,“愛人者人亦愛之,損人者人亦損之”,自作自受,一切原都操縱在自己手裏。
《菜根譚》不就說過:
一念錯,便覺百行皆非,防之當如渡海浮囊,勿容一針之隙漏;萬善全,始得一生無愧,修之當如淩雲寶樹,須假眾木以撐持。
一念過差,足喪平生之善;終身檢飭,難蓋一事之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