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是一定的。修行到功夫深了,難免沒有魔來。魔有內魔,有外魔;外魔易退,內魔難降。如不能降,必要著魔;不但修功走失,亦且危險甚虞。若論降魔,約有四種方法。
一、要識魔相。凡著魔的人,大都遇著魔來的時候,不知道他是魔,以致著魔。倘能識得魔相,即不著魔而魔自退。怎樣是魔相?大凡可愛、可貪、可畏、可憎的人物或境界當前,無不是魔。至五陰內魔,尤為厲害。楞嚴經說五十種陰魔至為詳盡,亟須仔細參窮,免得臨時上當。
二、捨身無畏。人必先有捨卻身命之心,然後可以學佛;人必先有看破生死之勇,然後可以降魔。魔化夜叉羅剎來搏噬我,魔化猛虎毒蛇來噉食我,都是幻想,何懼之有?即使真被吞食,亦是夙業所招,況脫去皮囊,往生極樂,正當感謝於他,為我早日解脫。所以修行之人,雷霆起於側而不驚,泰山崩於前而不動,魔力雖大其奈我何?否則貪生畏死,恐怖愴惶,不待魔來,方寸已亂,欲不著魔,其可得乎?
三、不取不捨。魔之為物,取固不可,捨亦非宜。遇著魔來時候,必須鎮定我心,既不可貪戀他,又不可厭惡他。(厭惡亦是著魔,你愈厭惡他愈糾纏。)要作幾種思想。一想魔即是佛,佛即是魔;覺即成佛,迷即是魔。魔如佛如,並無二理。又想眷屬即魔,(人生眷屬,都是魔頭。)魔即眷屬。眷屬同居,人之常情。魔在我旁,於我何害?又想魔亦是眾生之一,一切眾生,我都要勸他發心念佛,魔既亦是眾生,我也要勸他發心念佛,伴我修行,轉成法侶。(菩薩降龍伏虎,正是此理。)總之,魔來不拒,魔去不留,如此則魔術俱窮,無論外魔內魔,一齊退去。
四、持咒卻魔。初修行時,小小魔關,容易打破;等到道力漸深,藏在八識裏面的多生根本習氣,被功夫逼迫出來,或慾念橫飛,或妄心亂起,力量甚大,非比尋常,修行人惟此末後一關,最難逃過。全仗自力,誠恐把握不住,必須仗著佛力幫忙,惟有攝住心神,持誦神咒。咒為佛之金剛心印,無論何種惡魔,遇著即摧成粉碎。諸咒降魔之力,以楞嚴為最勝;當日阿難證須陀洹初果地位,尚且仗此脫離婬席。次則大悲心咒,為觀世音菩薩所說;觀世音具十四種無畏功德,故降魔之力亦宏。但持咒功夫,必須平日持得爛熟,否則魔到臨頭,恐字句都記憶不起,何能通利?何能相應?所以平日功課中,楞嚴、大悲兩咒,是每日必須要念,不可間斷的。又一心念佛,即無魔事;縱有魔來,倘能不驚不怖,至誠念佛,決定立刻消滅。何以故?以正念昭彰,魔無容身之處故。是以念佛之人,不須另找降魔之法,而魔事自無由而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