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語錄
南懷瑾說:在我們的傳統文化中,任何人讀了《大學》的“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名言,都會為之首肯,認為是有道理。即使現代,美國式的民主社會,當他們要選舉總統的時候,就會要求候選人的人品和家庭夫婦關系等,沒有汙點或缺點。這便是東方西方,“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道德要求。
經典回放
選自《大學》
【原文】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譯文】古代那些想在天下推行明德的人,先治理好自己的國家;想治好自己的國家,先管理好自己的家庭;想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先修煉好自身品德;想修煉好自身品德,先端正自己的心態;想端正自己的心態,先培養自己的誠意;想培養自己的誠意,先增進自己的智慧;想增進自己的智慧,先減少自己的貪欲。
大師釋疑
齊:整頓、管理的意思。
誠其意:使其意誠,即讓自己誠心誠意。
致知:使智慧通達。
格物:使內心的物欲一點一點減少。
學儒一得:貪婪導致愚蠢
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在現代人看來,有些不合邏輯:能管好一個家庭,真的就能管好一個國家嗎?
我們當然得以《大學》成書的年代為背景來探討它的含義。那個時候的國家自然沒有現在這么大,方圓幾百裏、上千裏的諸侯國有幾個,多數是方圓幾十裏乃至幾裏的小國。而那時候的家就遠遠不止現在這么大。現在一個家庭一夫一妻一個孩子,父母雖然健在,老倆口怕跟兒媳鬧意見,還不願住到一起,“自成一家”。人口這么少,說到“管理”二字好像還有點誇張。
那時一個家庭一個妻子幾個妾生一堆孩子一大堆孫子,聚到一起擠滿一屋子。而且這個“家”字不是指家庭,而是指家族;不是指一個家族,而是指三族:母族、父族、妻族。三族的事都是“家事”。從曆史資料來看,那時一個士人如果當了官,有了封地,需要給三族的成員安排工作,使他們獲得收入。比如《說苑》記載,齊景公聽說晏子家裏窮,想把一個千戶的縣邑送給晏子,晏子辭謝說:“我家裏不窮啊!君王的賞賜,使我父、母、妻三族都受到恩澤,還惠及我的朋友,還有餘錢來救濟窮苦百姓。”“朋友”是指食客,也要靠這個官吃飯。既然跟三族及朋友都存在密切的經濟關系,必然存在管理關系。而三族的成員,個個沾親帶故,“打斷骨頭連著筋”,那比管理一般百姓要難多了。略有偏心,人家不服;說話不到位,人家不愛聽;稍有不合禮儀的地方,人家會說閑話,弄不好,年高的長輩還會指著你的鼻子數落一頓。所以,管理一“家”,難度不亞於管理一國,而且對個人能力、修養的要求非常高。由此可見,“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合乎邏輯的,其中以修身為前提條件。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是另一條邏輯線,其中以“格物”為前提條件。
對 “格物”一詞的含意,以前學術界有過不少爭論,莫衷一是。漢末鄭玄對這二字的注釋是:“格,來也。物,事也。”合在一起,竟然是“來事”。鄭玄注“六經”,曆來被奉為權威,但對“格物”二字的注釋,未能令人心服,所以後世屢有新注,亦未形成定論。顏元《習齋餘錄·言行錄》稱:“格物之格,王門訓正,朱門訓至,漢儒以來,似皆未穩。元謂當如史書‘手格猛獸’之格,‘於格殺之’之格,即孔門六藝之教是也。”“王門”是指王守仁,即我們比較熟悉的王陽明。 “朱門”是指朱熹,被後世稱為“聖人”。兩人都是南宋理學的代表人物。王陽明是“心學”創始人,而朱熹是理學的集大成者。
朱熹對“格物”二字的理解上承程顥、程頤。二程認為:“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矣。”(《程氏遺書》朱熹也認為格物就是窮物之理。
王陽明以前也相信“窮理”說,據南懷瑾大師介紹說:“他在少年時期,研究探討儒家的理學,好學深思,要想明白‘致知在格物’的真義,便曾對著竹子,用心去格。竹子是物,用心對著竹子在格物,這不能說是不對吧!他是打起精神,用心不亂,專心致志去格竹子。不像陶淵明的‘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那樣輕松瀟灑;也不像李白的‘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那樣的閑情逸致。所以他格了不久,格到心胸發病了!因此,後來他才下一定論,‘格物’的意思,是格去心中的物欲,並非是對著外物來硬格的。”
王陽明晚年幾乎只講“致良知”三字,他曾把“格物致知”之法概括為四句話:“無善無惡是心之體,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傳習錄》)由此可以看出,他對“格物”的理解是去除貪欲而存其良知。很顯然,南懷瑾大師比較認同這一觀點。王陽明是在參融儒學、佛學的基礎上開創“心學”的,而南大師也往往以佛學為基礎參研其他學說。兩人倒是同志。
筆者贊同這一觀點的原因是,對程顥、程頤、朱熹等等諸公所作的解釋根本聽不懂。非但不懂,反而越聽越糊塗。只有王陽明先生講的一聽就懂,所以覺得是好東西。筆者有一個偏見,凡是聽不懂的,就覺得要么是對方沒有真正把道理搞清,要么是對方不會講,反正不是自己的問題——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毛病:怨人不怨己。
不過還有一個原因:先儒做學問,是從生活中來,到生活中去,講學是為了傳道解惑,力求讓人弄懂弄通。後儒做學問,是從書本中來,到書本中去,講學是為了混飯吃,換功名,力求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概念來證明自己學問高。所以筆者對先儒所講的不懂的東西都會保持謹慎,對後儒所講的不懂的東西都會深惡痛絕,覺得他一定是故弄玄虛騙老子。當然這也是一個偏見。
假設“格物”的真意是去除貪欲,那么這個“格”字用得真妙,一點一點除滅。貪欲這個東西,就像冬天裏手上的死皮,剝掉一層還有一層,雖說討厭,還不能性急,否則用力過猛,連嫩肉都撕下來。
“致知”的“知”,是智慧,不是知識,如果想獲得知識,讀書就可以了,用不著跟貪欲過不去。要獲得智慧就沒這么簡單。
去除貪欲跟增進智慧有什么關系呢?智慧的特點是自由思考,無拘無束。而物欲就像一根繩索,牽住你的思維,左右你的思想,讓你患得患失,無法自由思考。物欲越多越強烈,綁的繩索越多越粗,就動彈不得了。打個比方,你愛上了某個女生,愛到“非她不娶”,早上一睜開眼就在想她,晚上閉上眼還放不下她,做任何事都沒情沒緒,這不像被繩子綁住了一樣嗎?
當然,像追求愛情、追求吃飽穿暖這種基本欲望,是去除不了的,“格物”的目的在於去除貪欲,並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物欲,盡量擴張思想的空間,使智慧更通達。
所謂貪欲,就是追求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或自己不該享有的東西。那么,什么東西不屬於自己或不該享有呢?這是一個涉及法律、道德、倫理、制度、價值觀等多方面的綜合性話題,一言難盡。大致上來說,自己沒有對等付出的東西是不屬於自己的,與自身條件不適配的是自己暫時不該享有的。所謂“暫時”,是因為人們可以通過努力改善現有條件。所以說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如果心裏有了貪欲,智力就會急劇下降,可能最基本的常識都不懂了。
有一個佛經故事:古時候,菩薩轉生為樹神。有一次,波羅奈舉行祭祀活動,人們在廣場、大路等各個地方撒下魚肉等許多食物,還放置許多碗,裏面盛滿了酒。
有一只豺,半夜偷偷地吃了魚和肉,還喝了酒。
由於酒喝得有點過量,豺昏頭昏腦的,鑽進樹叢,一覺睡到天亮。醒來一看,天已大亮,心想:人們看見我,肯定會打死我,現在我不能出城。於是,豺走到路邊,趴在隱蔽的地方,盯著來來往往的行人,一聲不吭。後來,豺看見一個婆羅門在水池中洗臉,心想:“婆羅門都是貪財的。我如果用錢財引誘他,他肯定會答應我的要求。”
於是,豺走過去,對婆羅門說:“婆羅門啊!我有兩百金幣,如果你將我抱在懷中,藏在衣服裏,不讓任何人看見,帶我出城,我就告訴你金幣在哪兒。”
婆羅門一聽,馬上就同意了。他依豺所說,將豺帶到了安全地方。豺說:“婆羅門啊!將你的上衣鋪在地上吧!”
婆羅門一心想著財寶,把上衣鋪在地上。
“你就在這棵樹底下挖吧!”
婆羅門專心挖地的時候,豺爬到婆羅門的上衣上,在四角和中央塗上屎和尿,把上衣弄得又髒又濕,然後溜進墳場的樹林裏。
菩薩站在樹枝上,念了一首偈頌:財迷心竅婆羅門,居然相信偷酒豺,一百貝殼也沒有,兩百金幣從何來?
在這個故事裏,豺隱喻社會上那些偷盜行騙的壞人。我們看這個故事時,肯定覺得這個婆羅門太傻了,居然相信一個壞蛋。這是因為我們此時對這二百金幣沒有貪欲的緣故。如果受到現實中某個壞蛋二百金幣的引誘,腦筋是否還有這么靈光,就不一定了。否則,生活中也不會有那么多人上當受騙,也不會有那么多人受人利用。
如果有效戒降了貪欲,智慧就清澈明亮了,在做人做事時,沒有非分的想法,只知以己之力,取己當得,誠意就顯示出來了。由於沒有投機取巧的念頭,只求毫無水分的業績,心態就端正了。由於沒有損人利己的行為,只有助人為樂的事跡,品德就彰顯出來了。到了這一步,修身的功夫已經做得很不錯,接下來“齊家治國平天下”,都沒有人會不服氣。
有沒有機會“治國、平天下”,又要看境遇。有治國之能卻沒有治國的機會,也要心平氣和地對待。因為有治國之能的人很多,不是非把這個機會給你不可。如果抱怨什么“千裏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這也是貪欲,說明修身的功夫做得並不夠。
此外,儒家的“治國平天下”,主要講“德化”,而不是“權治”。一個君子,總是能夠用自己的美德熏陶、感化世人,小則改善一個地方的風氣,大則改善一個國家的風尚。孔子從來沒有當過國王,但他的學術、美德影響直達二千年之後,你能說他沒有“治國平天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