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語錄
南懷瑾說:一切不為太過,太甚。此心此身,仍然保合太和而澄澄湛湛,活活潑潑,周旋於塵境有無之間。但雖說是澄澄湛湛,必須若存若亡,不可執著。我即非我,誰亦非誰,只是應物無方,不留去來的痕跡,所謂“先天而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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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道德經》
【原文】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
【譯文】道,以空為用,從來沒有裝滿的時候,真是太深遠了啊!好像是萬物的源頭。沒有人能感受到它的銳氣,它卻自然而然地把一切安排得很好。它存在於光一樣虛幻的事實中,也存在於塵土一樣微細的事物中,真是太微妙了啊!它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我不知道它是誰的兒子,它好像還是天帝的先人。
大師釋疑
沖:南大師解為“虛而不滿”。
或不盈:從沒有裝滿的時候。
淵:深遠。
解其紛:消解掉它的紛亂。
和其光,同其塵:隱藏在光中,與塵土混合在一起。
湛:沉沒,引申為隱約的意思。
學道一得:隨遇而安,不強求結果
《道德經》第四章,是對“道”的描述,讓後世學道者大傷腦筋。學過西方哲學的現代人,用“自然規律”來理解“道”,就很簡單了。
所謂“道沖而用之,或不盈”,一切都包含在自然規律之中,沒有什么能把它填滿。
“似萬物之宗”,一切都在按自然規律產生、發展和消亡,它好像是萬物的源頭。
“挫其銳,解其紛”,誰也看不見、感受不到自然規律是如何在發揮作用的,它卻把一切安排得很好,幾乎是“按需分配”。人長兩條腿走路比較方便,所以長了兩腿,而不是三條。兩只眼睛看東西比較方便,所以是兩只眼睛,而不是三只或一只。總之,一切的一切,都顯得那么和諧自然。
“和其光,同其塵”。自然規律存在於萬事萬物中,無論這個東西多么虛幻、細微。甚至人的夢境中也有自然規律存在。
“似或存,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自然規律好像存在,又沒有人見過它,找也找不到;又好像不存在,它卻時刻在發揮作用。萬物因自然規律而生,那么自然規律又是如何產生的呢?這個問題,不僅老子不知道,我們現代人也不知道。老子打了一個比方:我不知道它是誰的兒子,它好像還是天帝的先人。也就是說,早在天地誕生之前它就存在,天地也是依自然規律而生。
以上觀之,老子對“道”的描述跟我們現代人對自然規律的描述幾乎是一樣的,作為一個兩千多年前的人,能達到這種認識高度,確實不簡單,令人敬佩。但後世“修道”者對這段文字的理解往往有偏差,所以在修煉過程中,也難免有一些不合道的行為。
對 “沖而用之”一語,有的人理解為“無求無欲”,這已偏於佛家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觀點。宋代理學家在借鑒佛、道思想的基礎上改進儒學,提出“存天理,滅人欲”的觀點,完全違背了老子的自然之道。因為欲望本來發乎自然,勉強去滅掉它,就不自然了。但過度的欲望也不自然。好比男女之欲,一夫一妻非常自然,帝王卻占有那么多女人,完全超過自身所需,就違反天之道了!
如何運用“沖而用之”的規律呢?虛心而已。對人、對事物不存偏見,就為智慧留出了空間,使你能隨時獲得新知;不滿足現狀,不固守一隅,就為事業留出了空間,使你隨時能從事感興趣的工作。
對 “挫其銳,解其紛”一語,有的人理解為隱藏自己的鋒芒,不與人爭鬥。這就像只要黑夜不要白天一樣。老子強調的只是順其自然,根據目前的狀況和自身擁有的條件,該怎樣做就怎樣去做,不勉強為之而已。假如形勢有利,因為害怕出頭而退避不前,等於勉強不為,也不符合自然之道。
對“和其光,同其塵”,有的人理解為隱藏光芒、混同於世俗。所以曆史上不少能人異士放棄表現機會,退而為隱士,甚至混跡於市井之間,與普通人無異。這就像用紫檀木做豬欄,有點浪費材料。
如何運用“和其光,同其塵”呢?依自己的努力和機緣,隨遇而安,能上能下,能進能退,不強求結果。身份顯赫時,不得意忘形;身份卑微時,不自輕自賤,把任何境遇都看成一種正常狀態。因為它本來就是一種正常狀態。沒有誰天生注定應該顯赫,也沒有誰天生注定應該卑微。為什么顯赫的一定是自己呢?為什么卑微的一定是別人呢?沒有這個道理。
總之,老子的道是鮮靈活潑的,。用一些晦澀的概念解釋道,就違反了自然之道;用一些僵化的觀點限定道,也違反了自己之道;用一些神秘的理論演繹道,更是違反了自然之道。如果做人能做到無滯無礙,無可無不可,無求無不求,也就稱得上順其自然、與道相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