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輕財任俠智慧高】
從上人的三哥、三嫂,二位老人家口中,知道小時候的上人,為了趕著時間多讀書,常常是匆匆地扒了一口飯,就算是吃飽了。除讀書之外,上人也很會幹活兒,家裏的、田裏的,啥活兒都幹;也做過生意。
上人自述:
我生在一個貧苦的家庭,要去做工才有飯吃,這就等於要飯一樣的,所以我稱自己叫「乞士」,你看那麼小的時候就叫「乞士」。那時家裏自己有一點田地可以耕種,但只夠維持一年的生活,所以也沒有那麼早讀書。
我小時候去幫忙割地,那時候我是十三歲,我有個哥哥,他也割地,譬如割高粱,他割半喇子,半喇子就是割三條壟,割六條壟是整的。我比他小五歲,他割半喇子,而我割整的。那時,我個子小,不容易,可是我有方法,根本就不用多大力量。我把高粱這麼一抱,一下子就可以割十幾根。高粱高,我把它們都抱到一起,胳臂一伸,伸到最後的地方,往那麼一割,這麼一條子都割下來。他們大人也都沒有像我割那麼多的。也沒人教我怎麼做,我就看著,我也不一定照著他們那樣子,我有我的方法;總而言之,都能勝過他們。
十三﹑四歲的時候,歡喜騎馬,在馬身上站著跑,拿刀弄槍的,很願意學武術,和人打架,也不怕死。路見不平,挺身相助,要是看見有什麼不平的事,拿出命來也要去幫助人。為了朋友犧牲,是最光榮的。自己吃虧卻利益人,認為是一種快樂的事。
那時候,我也做過生意,和人家合股來做生意,譬如一個人拿出五千塊錢來,三個人就應該是一萬五。可我們做生意是怎麼樣呢?這三個人就只有我一個人拿錢,那兩個人都不拿錢,就是單單等著賺錢,而且最後把我拿的這五千塊錢也都給吃去了。他們不拿錢,還把我的錢也都給弄沒有了,可是,我也算了。像這樣的事,一般人一定要打官司,又爭啊!可是我不和人爭。我什麼事情都吃虧的,不佔便宜,到現在還是這個樣子。我覺得吃虧利人,這是一個最好的事情。所以我常常說我是一個很愚癡的人,人家不願意的事情,我就要做,這真是very stup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