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以德化人】
說法的方式有二種,口說法和身說法,其中以身說法最能讓人心服口服。上人一生言行,時時刻刻,在在處處,都是以身作則說最真實的法。他在十七歲時就能做到「吃人所不能吃的」。
(一)上人自述:
我告訴你,我不是個菩薩,可是我也能吃人家所不願意吃的東西。怎麼樣呢?記得在我十七歲那年,北方有一個道德會,這道德會一天到晚就專門講道德、說仁義的。我十六歲參加道德會,十七歲那年冬天就做講習班的主任——就是做教授,來教授一切的學員。當時我年紀很輕的,而那些學生,有五、六十歲的,也有四、五十歲的,男男女女共有五、六十人。
在道德會,什麼東西都要節約的,就是要節省。譬如吃馬鈴薯,英文叫potato,不是這種甜的,是那種普通的馬鈴薯。本來一般人吃馬鈴薯的時候,把皮都剝下,不吃皮的。因為在道德會,人人都講道德,提倡人家不能吃的都要吃等等。所以我就對這一班學員講:「我們每一個人吃馬鈴薯時,皮不要吐出來,勉強一點還是可以把它吃下去的,這才表示我們這種實行的功夫--不能吃的,我們都能吃。」
我這樣講了,自己是把這個皮吃了,但是一般學員呢?有的就像耳邊風,聽也不聽,還是把它吐到桌上,有的把它吐到地下,或者從口裏嚼完了才吐出來的。在吃飯的時候大家都不講話,所以我也不管,隨他們便。雖然我已經發表:「不要吐馬鈴薯的皮。」可是一般的學員還是照常吐出來。吃完飯了,我用一個碗,把所有學員吐到桌面上或者地下這些馬鈴薯皮,都撿到碗裏,然後對著這一班學員,把它們給吃了。這麼樣一來,這些學員都覺得不好意思了。
由此之後,這些學員再也沒有人敢吐馬鈴薯皮了。如果我不這樣實行,以身作則,那麼這些學生就不會受教化了。他們從口裏吐出來,我再用口來吃了它,他們覺得非常地慚愧,這就叫「吃人所不能吃的。」
上人一生衣食住行儉樸到極點,節省各項物資能源,一雙鞋穿三十多年,一張面紙至少用三天以上,一生從沒為自己做過一件衣服,連過橋費都刻意節省。米屑落地,拾起再吃,喝水要一滴不剩。吃的是最簡單的食物,甚至多次打長期餓七,把自身福德迴施所有眾生。沒有任何個人財產,一切供養轉做公用,連一根頭髮般的自私心都沒有。
(二)上人在求學期間,就參加各慈善團體,像佛教會、道德會、慈善會、理善勸戒菸酒會等。輟學後,上人更是把全副精神擺在上面,不僅創設義學,舉辦演講,還濟貧救困。
上人在鄰里間,一向以孝行見稱,因此相當受到敬重,同道們就公推上人擔任「理善勸戒菸酒會」的主席。當時上人有一位姓邵的朋友,也曾擔任該會的副主席,沒想到因為某些原因,自己也犯了酒戒,開始飲酒了。雖然大家都紛紛勸告他,他卻聽不進去,依然故我。
上人知道此事後,就苦口婆心地為他剖析事理,由於上人一向熱心助人,待人處事都誠摯懇切,邵某竟然願意接受上人的勸解,立時戒酒,此事在當時傳為美談,也證明唯有「德」才能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