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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見賢思齊 (一名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 廣化法師講述

見賢思齊 (一名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 廣化法師講述

第二十五則:盜僧物者墮地獄

[日期:2010-12-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廣化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二十五則:盜僧物者墮地獄

偷盜戒以盜常住物及僧眾物之罪極重,應墮地獄。《方等經》華聚菩薩說:「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大律說:「若盜佛塔物及寺中供具,即犯重罪。」佛法僧物,各有所屬,不得互用,用則計算價值論罪。如增註載:「唐朝汾州啟福寺住持僧惠澄,患病作牛吼而死,寺僧長寧師夜晚見惠澄來,形色憔悴,對他說道:我為了互用三寶物,受苦難言。其他罪都比較輕,惟獨盜用常住物罪極重,請你救我。」長寧師就為他誦經懺罪。月餘復來說:蒙你給我誦經,已得息苦,現別住一處,但不知何時才得解脫。」做職事的僧尼,看過這個公案,應多多警惕。又大眾僧物四事供養等,亦不得互用。如僧中有衣財而無食糧,需挪用衣財以濟道糧時,必須白眾忍可,方得動用,事後仍舊補還,不名犯盜。......《阿含經》。目連尊者告勒叉那比丘道:我路中見一大身眾生,有熱鐵丸,從身出入,乘虛空行,苦痛迫切,啼哭呼號,形狀極可憐。又見一人,舌頭又長又大,有把火熱的利斧,在砍他的舌頭,乘虛空行,啼哭呼號如前人。復見一人,有雙鐵輪,在兩脅下,燃燒旋轉,還燒其身,亦同前面說的兩人一樣,號泣空行。勒叉那比丘聽了這話,便去問佛。佛就對大眾僧說:我亦看見這些眾生,可是沒有說,惟恐愚人不信佛語,會長夜受苦,是故不說。那個熱鐵丸從身上出入的眾生,過去世在迦葉佛所作沙彌,守僧果園,盜取七枚(粒)果供養師父。由於那次犯盜,死後墮地獄,受無量苦,地獄餘報,今得此身,繼續受此等苦。那個受熾燃利斧砍舌的眾生,亦於過去迦葉佛世,出家作沙彌,於用斧砍石蜜(即冰糖)供僧之時,盜食粘著斧刃的石蜜,由於那次犯盜之故,死入地獄,地獄苦畢,餘罪續受此苦。那個雙鐵輪在脅下的眾生,亦從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沙彌,差他拿餅供僧時,盜取兩番(個)餅,藏於脅下,由於那次犯盜,死墮地獄受無量苦,餘罪續受此苦。」讀者讀到此處,或許會懷疑,這三個沙彌,或僅盜「果七枚」,或僅「餅兩番」,或「石蜜少分」,為何「俱墮地獄」?盜物少而受苦劇,是什麼道理?須知道:此果餅石蜜,屬常住物,即十方僧寶所共有,若犯盜,應於十方僧寶前結罪。十方僧寶無量無數,故其罪極大。是故華聚菩薩說: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隋文帝十六年,齊州靈岩寺,釋道相暴亡,靈魂至陰府,見勢至菩薩,引觀地獄。有一榜云:沙彌道弘,為眾僧作餛飩,先盜食一缽,當墮鐵丸地獄,返陽後,以告道弘,這時道弘患口瘡已數年,聞道相言,乃為眾僧設供贖罪。道相於七日中,十三度死,見菩薩指示罪報相者,三十餘人,以告諸人,即各賠償,獄榜隨滅。詳如《僧鏡錄》。仰望讀者,知所警戒。

錄自《沙彌律儀要略集註》頁二九~三一 

【書籍目錄】
第1頁:編輯序 第2頁:上篇 第一則:你不要賴佛逃生
第3頁:第二則:續佛命脈捨金錶 第4頁:第三則:分柑共嚐的菩薩
第5頁:第四則:師父往生的事略 第6頁:第五則:願以己身代師死
第7頁:第六則:親眼看到母昇天 第8頁:第七則:閉關度父生西方
第9頁:第八則:終生出家不還俗 第10頁:第九則:出家以持戒為本
第11頁:第十則:佛學院的課程表 第12頁:第十一則:修道人勿念衣食
第13頁:第十二則:觀音菩薩作護法 第14頁:第十三則:千億天神願供養
第15頁:第十四則:誦普門品的感應 第16頁:第十五則:神明記識的親證
第17頁:第十六則:大悲水驅除菜蟲 第18頁:第十七則:聊齋倩娘現形記
第19頁:第十八則:結婚比丘非僧人 第20頁:第十九則:犯戒不懺的死相
第21頁:第二十則:為施所墮割肉還 第22頁:第二十一則:持戒免難的小偷
第23頁:第二十二則:持咒為夫消業障 第24頁:第二十三則:我從此不再喝酒
第25頁:第二十四則:當急早戒殺素食 第26頁:第二十五則:素食可青春永駐
第27頁:第二十六則:雞鴨成行索命來 第28頁:第二十七則:教殺的現世報應
第29頁:第二十八則:墮胎殺生障往生 第30頁:第二十九則:製板鴨的老叔公
第31頁:第三十則:舍利是人天福田 第32頁:第三十一則:販買舍利有罪過
第33頁:第三十二則:自讚毀他罪過重 第34頁:第三十三則:為獲名利現道相
第35頁:第三十四則:恭敬師長的行儀 第36頁:第三十五則:戒體的殊勝妙用
第37頁:第三十六則:誦戒威德不思議 第38頁:第三十七則:比丘閉關要小心
第39頁:第三十八則:淫心不除仍有苦 第40頁:第三十九則:一切女人是我母
第41頁:第四十則:振教廣化諸眾生 第42頁:下篇 第一則:養徒不教師之過
第43頁:第二則:慈悲為成佛之本 第44頁:第三則:出家志在斷煩惱
第45頁:第四則:嚴秉禁戒降惡龍 第46頁:第五則:一心修道報親恩
第47頁:第六則:安心受報出三界 第48頁:第七則:不願誦戒的苦報
第49頁:第八則:稟遵佛制不犯戒 第50頁:第九則:恭敬年老的比丘
第51頁:第十則:造寺非比丘正業 第52頁:第十一則:毀滅佛教罪無窮
第53頁:第十二則:七月十五的真義 第54頁:第十三則:殺生食肉皆惡業
第55頁:第十四則:誤殺者亦須誤償 第56頁:第十五則:怨怨相報何時了
第57頁:第十六則:因果循環的定律 第58頁:第十七則:六道輪迴的史事
第59頁:第十八則:執政者勿亂殺人 第60頁:第十九則:素食者不遭殺劫
第61頁:第二十則:殺生吃肉障往生 第62頁:第二十一則:教養兒女有義方
第63頁:第二十二則:拾金不昧宅心厚 第64頁:第二十三則:護僧物如目中睛
第65頁:第二十四則:私取僧物犯盜罪 第66頁:第二十五則:盜僧物者墮地獄
第67頁:第二十六則:五台山的人皮鼓 第68頁:第二十七則:因果報應通三世
第69頁:第二十八則:天道福善而禍淫 第70頁:第二十九則:生死輪迴婬為首
第71頁:第三十則:貪戀女色墮畜道 第72頁:第三十一則:貪淫者喪身亡國
第73頁:第三十二則:風清月白拒美色 第74頁:第三十三則:一犯婬戒功德失
第75頁:第三十四則:不可二字實最難 第76頁:第三十五則:息婬念的狄仁傑
第77頁:第三十六則:戒香流芳的沙彌 第78頁:第三十七則:舉頭三尺有神明
第79頁:第三十八則:一句惡言墮狗身 第80頁:第三十九則:不向俗人說僧過
第81頁:第四十則:妄語者法不入心 第82頁:第四十一則:延壽大師是彌陀
第83頁:第四十二則:不守遮戒的過患 第84頁:第四十三則:飲酒者國破家亡
第85頁:第四十四則:仙人聽歌失神通 第86頁:第四十五則:少欲知足的高僧
第87頁:第四十六則:清涼國師四十齒 第88頁:第四十七則:鋤金不顧的賢者
第89頁:第四十八則:見僧過長夜受苦 第90頁:補篇
第91頁:補篇正文 第92頁:一、僧俗夜話神異多
第93頁:二、為師捨壽的沙彌 第94頁:三、度鬼要以慈悲心
第95頁:四、我當鄉長的由來 第96頁:五、阿彌陀佛救我(一名:小龍女的故事)
第97頁:六、南普陀的精神(一名:黃袈裟的來由) 第98頁: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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