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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見賢思齊 (一名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 廣化法師講述

見賢思齊 (一名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 廣化法師講述

第十九則:素食者不遭殺劫

[日期:2010-12-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廣化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十九則:素食者不遭殺劫

一切眾生皆有靈性,此靈性與血肉之軀,不一不異,色身有生死,靈性永不滅。由於靈性不滅故,往返六道,此死彼生,彼死此生,生生死死,永無休息。皆悉隨著自己所造的業因,去報恩報怨,與受苦受樂。而一切因怨業報中,以殺生食肉,其怨最深,何以故?眾生最寶貴者生命也,人畜皆然。今此最寶貴之身命,遭到殺害,恨毒之深,報仇之切,無與倫比,自然要一刀還一刀,一命償一命了。誠如《楞嚴經》所說:「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死死生生,互來食噉。」這種互殺互食的因果輪迴,若一人造殺業,則一人受殺身之禍,若一國人共造殺業,便召感殺劫了。

殺劫又名刀兵劫,即是遍地起戰爭。古時候的士兵作戰,用刀劍作武器,故遍地發生戰爭,叫做刀兵劫。這種刀兵劫的起因,不明因果的凡夫俗子,誤認為是帝國主義的侵略所造就,或者是國內的政治野心家所導致。依佛法的因果業報來談:這不是根本的原因,這只是一種助緣而已,根本的原因是從殺生食肉而起的。今舉慈壽禪師的偈子來作說明,偈云:「世上多殺生,遂有刀兵劫,負命殺汝身,欠財焚汝宅,離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報應各相當,洗耳聽佛說。」這個偈子的第一句「世上多殺生」是因,「遂有刀兵劫」便是果。你從前害了他的命是因,他今生殺你身是果。你過去謀他的財是因,今生他燒你的屋宅是果。為什麼他害得你妻離子散呢?因為你過去生曾破毀他的巢穴——殺鳥食卵,所以他今生害得你妻子離散,因果報應是「吃他八兩還半斤」一點亦不馬虎。所以欲想不受苦報,便應當皈依佛門,相信因果道理,勿造惡業。我再舉個歷史事實來作證明:從前佛在世時,琉璃王帶了大兵,去打迦毘羅衛國,佛曾親自去見琉璃王,請求和平解決,結果和談不成,佛就叫釋迦族人防守自衛,不要攻繫。琉璃王的軍隊攻入城來,到處亂殺人民,這時神通廣大的目連尊者,運應神通將釋迦族人五百,攝入一缽入內,送至天宮避難。等到戰爭停止後,再去拿來一看,缽中之人盡成血水。目連尊者請示佛陀,這是什麼因緣?佛說:「過去許許多多年前,這裏有個大村莊,村中有一大魚池,在一個大好節日,村中的人,把池裏的魚,都捉來吃,其中有大條,亦被捉來殺了吃,那時有個小孩,從不吃魚肉的,為了好玩,用棍子敲打大魚頭三下。」佛又對目連說:「那時的大魚,就是今時的琉璃王,小魚就是現在他的軍隊,村莊的人士,就是現在被他們屠殺的釋迦族。那個雖然沒吃魚肉,只是敲了魚頭三下的小孩就是我。我因未食魚肉,故未被殺,但是敲了三下魚頭,所以這時頭痛三天。」

錄自《素食的利益》頁一五~一八 

【書籍目錄】
第1頁:編輯序 第2頁:上篇 第一則:你不要賴佛逃生
第3頁:第二則:續佛命脈捨金錶 第4頁:第三則:分柑共嚐的菩薩
第5頁:第四則:師父往生的事略 第6頁:第五則:願以己身代師死
第7頁:第六則:親眼看到母昇天 第8頁:第七則:閉關度父生西方
第9頁:第八則:終生出家不還俗 第10頁:第九則:出家以持戒為本
第11頁:第十則:佛學院的課程表 第12頁:第十一則:修道人勿念衣食
第13頁:第十二則:觀音菩薩作護法 第14頁:第十三則:千億天神願供養
第15頁:第十四則:誦普門品的感應 第16頁:第十五則:神明記識的親證
第17頁:第十六則:大悲水驅除菜蟲 第18頁:第十七則:聊齋倩娘現形記
第19頁:第十八則:結婚比丘非僧人 第20頁:第十九則:犯戒不懺的死相
第21頁:第二十則:為施所墮割肉還 第22頁:第二十一則:持戒免難的小偷
第23頁:第二十二則:持咒為夫消業障 第24頁:第二十三則:我從此不再喝酒
第25頁:第二十四則:當急早戒殺素食 第26頁:第二十五則:素食可青春永駐
第27頁:第二十六則:雞鴨成行索命來 第28頁:第二十七則:教殺的現世報應
第29頁:第二十八則:墮胎殺生障往生 第30頁:第二十九則:製板鴨的老叔公
第31頁:第三十則:舍利是人天福田 第32頁:第三十一則:販買舍利有罪過
第33頁:第三十二則:自讚毀他罪過重 第34頁:第三十三則:為獲名利現道相
第35頁:第三十四則:恭敬師長的行儀 第36頁:第三十五則:戒體的殊勝妙用
第37頁:第三十六則:誦戒威德不思議 第38頁:第三十七則:比丘閉關要小心
第39頁:第三十八則:淫心不除仍有苦 第40頁:第三十九則:一切女人是我母
第41頁:第四十則:振教廣化諸眾生 第42頁:下篇 第一則:養徒不教師之過
第43頁:第二則:慈悲為成佛之本 第44頁:第三則:出家志在斷煩惱
第45頁:第四則:嚴秉禁戒降惡龍 第46頁:第五則:一心修道報親恩
第47頁:第六則:安心受報出三界 第48頁:第七則:不願誦戒的苦報
第49頁:第八則:稟遵佛制不犯戒 第50頁:第九則:恭敬年老的比丘
第51頁:第十則:造寺非比丘正業 第52頁:第十一則:毀滅佛教罪無窮
第53頁:第十二則:七月十五的真義 第54頁:第十三則:殺生食肉皆惡業
第55頁:第十四則:誤殺者亦須誤償 第56頁:第十五則:怨怨相報何時了
第57頁:第十六則:因果循環的定律 第58頁:第十七則:六道輪迴的史事
第59頁:第十八則:執政者勿亂殺人 第60頁:第十九則:素食者不遭殺劫
第61頁:第二十則:殺生吃肉障往生 第62頁:第二十一則:教養兒女有義方
第63頁:第二十二則:拾金不昧宅心厚 第64頁:第二十三則:護僧物如目中睛
第65頁:第二十四則:私取僧物犯盜罪 第66頁:第二十五則:盜僧物者墮地獄
第67頁:第二十六則:五台山的人皮鼓 第68頁:第二十七則:因果報應通三世
第69頁:第二十八則:天道福善而禍淫 第70頁:第二十九則:生死輪迴婬為首
第71頁:第三十則:貪戀女色墮畜道 第72頁:第三十一則:貪淫者喪身亡國
第73頁:第三十二則:風清月白拒美色 第74頁:第三十三則:一犯婬戒功德失
第75頁:第三十四則:不可二字實最難 第76頁:第三十五則:息婬念的狄仁傑
第77頁:第三十六則:戒香流芳的沙彌 第78頁:第三十七則:舉頭三尺有神明
第79頁:第三十八則:一句惡言墮狗身 第80頁:第三十九則:不向俗人說僧過
第81頁:第四十則:妄語者法不入心 第82頁:第四十一則:延壽大師是彌陀
第83頁:第四十二則:不守遮戒的過患 第84頁:第四十三則:飲酒者國破家亡
第85頁:第四十四則:仙人聽歌失神通 第86頁:第四十五則:少欲知足的高僧
第87頁:第四十六則:清涼國師四十齒 第88頁:第四十七則:鋤金不顧的賢者
第89頁:第四十八則:見僧過長夜受苦 第90頁:補篇
第91頁:補篇正文 第92頁:一、僧俗夜話神異多
第93頁:二、為師捨壽的沙彌 第94頁:三、度鬼要以慈悲心
第95頁:四、我當鄉長的由來 第96頁:五、阿彌陀佛救我(一名:小龍女的故事)
第97頁:六、南普陀的精神(一名:黃袈裟的來由) 第98頁: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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