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告假
當我出家以後,妙然法師教我看看沙彌律儀,以便做一個像樣的出家人。這一指示,對我非常受益。於是,我又知道我雖出家改裝,未受沙彌戒,尚是一個光頭白衣。我向東老人請示了好幾次,終於我在民國四十九年(西元一九六○年)農曆六月十一日的晚上,在新店的竹林精舍,禮請隆泉老法師,做了懺摩,十二日的上午,又到臺北的華嚴蓮社,請智光長老,為我授了沙彌十戒。我雖兩度出家,可是第一次改裝,皈依的儀式都沒有做,第二度披剃,也僅說了三皈。到此為止,才算是個合法的出家人。故在當時的感觸很多,便寫了一篇〈由我受了沙彌戒說到戒律問題〉在《人生》上發表。
民國五十年(西元一九六一年)過年以後,我即做離開北投的準備,故託星雲及浩霖兩位法師為我介紹高雄美濃朝元寺去禁足。因我有一個感覺,師父的文化館,乃是用功的理想處所,但是,其他的人可在那裡安心用功,我這個徒弟,卻有不同。雖然,文化館終年只有兩次法會,一是七月份一個月的地藏法會,一是臘月上旬七天的佛七,平常或者也偶有堂把外來的佛事,但總不是經懺門庭,比起我在上海的大聖寺時代,這實在是一個安樂境界。然而,有一個門戶,就有生活,有生活,就有必須的應酬,如果師父他老人家在裡裡外外的忙,縱然不叫我做什麼,我非禽獸,豈能安心?否則倒像我們對換了師徒的輩分。
我自知障重,到了三十歲時,才算真的跨進了佛門。本來,人到三十歲之後,正應放手做事,我則不同,三十歲前,在學業及德業,幾乎是繳的白卷,尤其是佛學及修持,我必須趕緊彌補。要不然,心願厭離,卻是脫不了生死的黑業,心願度眾,奈何又肩不起弘化的重擔。因此,我準備要離開北投了。
但我此時,尚是一個沙彌。
很幸運,我在八個月前,就已知道了道源長老要傳戒。到民國五十年(西元一九六一年)的農曆八月,我受了三壇大戒。現在,將我受戒時的大致情形,抄摘我「寫完戒壇日記之後」的幾段話,用來說明:
我的身體一向瘦弱多病,故於八個月前,得悉八堵傳戒之時,我便天天定時定數禮拜觀世音。一則懺悔罪障,一則祈求加被,以期如願受戒。我於來山報到的前夕,仍在吃藥。一到戒期之中,雖然經過「波蜜拉」颱風的襲擊,曾將我內外衫褲淋得透濕,然而竟未因此害病。以後感冒在戒期中普遍流行,我也僅僅受到輕微的感染,吞了幾片「傷風克」也就好了。
這是我極感欣慰的事。
戒場書記真華法師向得戒和尚建議,要我負責「戒壇日記」。得戒和尚也當面做此示意。
我來是為求戒,並非為來寫文章。
只想讓我多動身體,少動腦子,尤其不要動筆桿。
然而,我的初衷,並未得到戒和尚及書記師的同意。
乃至出家戒期圓滿之後,仍被留了下來。
最糟糕的,我又被開堂師父內定做了「沙彌首」,這當然是他(白聖)老人家對我的愛顧,但我知道「沙彌首」是出鋒頭的,也是最辛苦的。
但到最後,還是沒有辭掉。後來開堂師父向大家說了個受戒不要當班頭的故事,來安慰各班班頭,並使戒兄們體諒班頭的苦衷,且有四句結語:「受戒切莫當班頭,生活行動不自由,戒師罵來戒兄恨,含著眼淚向內流。」
好在戒師慈悲,戒兄友善,戒期終了,不知是否有人恨我,總還沒有挨罵。
正因如此,我就特別辛苦了!
但是,三寶加被,我在戒期之中,一直忙著,精神一直很好,沒有發生障難,沒有感到不安。尤其在以求戒期間,竟讓我寫下了將近十三萬字的一本「戒壇日記」。
在戒期中另有一點可記的是我這個窮戒子,既然當了沙彌首,卻又無錢打上堂齋,這在白公老人命定我做沙彌首時,我便首先提出,他老慈悲地安慰我說:「要你發心為戒兄們服務,那還要你出錢打齋。我與戒和尚也都知道你沒有這筆打齋的錢,如果一定要你打,我們出錢為你打。」這太使我感動了。戒期圓滿,戒和尚道源長老,竟還倒賜了我五百元新臺幣,這是相等於一份書記職的犒勞。原來,他老要我寫戒壇日記,目的是要使我安心地受下這筆厚賜。可見,道老、白老,以及書記真華法師,對於我的厚愛了。在此期間,陪堂悟明法師、三師父淨念法師、四師父淨心法師等,無不對我分外的照顧,使我銘感不已。也許我就是叨了曾經出過家的光吧!不過,後來我才知道,有幾位戒兄,滿望會做沙彌首或班頭的,故也準備好打上堂齋的錢,結果,戒場選拔班首的原則是年輕、活潑、反應力快、學習力強,所以多半選的是幾家佛學院的學生,並未著眼於錢,因此,那幾位失望的戒兄,也就不打齋了,相對地倒是唸著要我打齋。我雖不是學生,經濟力量則和學生差不多,終於由七、八個頭合起來打了一堂上堂齋。
戒兄之中,有這樣的人物,出家來求戒,還想出什麼鋒頭,這個鋒頭何用呢?這只能證明一點:那就是「放不下」。後來這幾位戒兄不是勞累殞歿,便是離僧返俗。可知,出家而不生起厭離之心,終不免仍在苦惱中打滾。
戒期由民國五十年(西元一九六一年)九月十二日(農曆八月初三)進堂,至十月十二日(農曆九月初三)圓滿,整三十天。我是國曆十月五日(農曆八月二十六日)二十時四十分得比丘戒,一籤三壇共九個人,同時受羯摩得戒,這照律制而言,自是有問題的,然在我的心理上,總是受過一次戒了,由三師七證為我授過比丘戒了。
我被留過了七天的在家菩薩戒,至十月十九日晚上,始告假出戒場,返回北投文化館。
可是,回到北投住了幾天,覺得心裡很亂,因為我要向師父告假南下了。為了定一定心,我去新店竹林精舍誦了一個星期的《四分律比丘戒本》,為南下後閱律藏做準備。只是內心還是很痛苦,種種矛盾使我不安。因為師父只有我一個徒弟,我決心要走,使他非常傷心,他度我出家的目的,就是盼有一個親人在他身邊,而且他有一大套的遠景,希望我協助他實現,那麼,我的走,便是負恩無義!奈何我又不能不走。結果,我在我的日記上,為自己做了這樣的疏解:
徒弟不在師父座前服務,而要到別地方用功,這是不孝,但也真是無可如何,人與人間,現實與理想,總有一段距離,為了理想就不能遷就現實,遷就了現實勢必放棄理想。因此,我對東老人,雖抱懷恩之念,也負愧疚之心,正如我對我的父母一樣,父母生我育我,恩深逾海,我竟未有一個報恩的機會。父母與子女,師長與弟子,前者的給予,總要比後者的報答,多而又多。這種自然律則,亙古皆然,此也正是後人懷念前人的一大根源,後人縱然念念懷恩,竟又永遠無法做到恰如其分的報答。
我今此去,雖非違背佛法,我卻不想用大話來為自己脫罪,所以我不配說以度眾生來做報答師恩,即使我今此去,是為求法,我卻尚沒有資格借用佛陀的話說:「若不說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因我尚不知道能否學成一個夠條件說法度生的人。所以我只能做一個念念懷恩而又無以報恩的人。
我寫了這段日記之後,心情平靜了很多,故在十一月上旬,再回到文化館。
另一使我遺憾的事,是我負責編校的《人生》月刊,我的南下,便使《人生》停刊。我也萬萬想不到,一份發行了十三個年頭的雜誌,當它出了民國五十年(西元一九六一年)的十一及十二月的合刊之後,我就為它送了終,我自己成了這份刊物的「到頭編輯」!因此,我的離開,東老人是一千個不高興,但到最後臨走的前夕,我搭衣先在佛前及祖堂告了假,再向東老人告假時,他卻非常愉快,做了簡短的開示,並且賜我一疊鈔票。他老人家對我,畢竟是開明而又慈悲的。
第二天是十一月十二日,我提著簡單的衣單,再向東老人頂禮告假,他一直把我送到大門口,沒有說一句話,見我走遠了,我回頭看了幾次,他尚在門口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