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經圓攝一切佛子廣大之行,及其薰習一切菩薩道次第之因果。如釋義釋經云:所詮洪廣,望所餘願最極殊勝,故名為王。又如經云:
「諸有於此賢行願,受持開演讀誦者,
異熟唯佛能證知,得勝菩提勿疑惑。」
二、為方便學者讀誦受持,普沾法益,謹將經文恭印於釋論之前;經句下的正楷數字,則供易於查對文中釋義之用。
三、本經於坊間,能教證合一的解釋尤為稀有難得。此釋論作者至尊章嘉游戲金剛,為清代國師,實證實修,學行具足。今特恭印,以供各方參學。
四、本論屬釋經義之論,故名釋義。內容概分:「經文」、「釋義」二部分。為使眉目分明,經文部分全用正楷字體;釋義本文則用明體字,科判另揀黑字標出,以開顯綱目。
五、有幾處譯文,以()號括出,酌加用字,為順文氣,並示有別。但惟恐有誤,尚祈十方大德不吝賜正,是所至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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