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德;眾生迷之,便成惑道。佛證緣因善心性,成解脫德;眾生迷之,便成業道。準此可知,佛法、眾生法,皆不離心法。
此心法,佛證之不增,眾生迷之不減。但在佛說法華經之前,心法不是佛法,佛法亦異於心法,眾生法更異於心法與佛法;心法太妙,佛法太高,眾生法既苦惱又惡濁,各有其界限,彼此互異,是以不妙。今佛在法華會上,開權顯實,開跡顯本,會三乘之權,歸一乘之實;說明十法界聖凡,其形象雖珠,但其體不異。三法互攝互融,不出一心,原無差別。故心法妙,眾生法亦妙,佛法更妙,因名妙法。
但此妙法,非對粗顯妙。若以三乘法為粗而棄之,獨顯一乘實法之妙;則此妙是有界限,而非圓妙。若以跡門為粗而捨之,以顯曠劫本門之妙;則此妙有先後,而非常妙。此經詮理之妙,妙在不捨權取實,不棄跡顯本,而是說明佛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從本垂跡,開跡顯本之方便。如經言:「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故,出現於世。」奈何眾生,業障深重,善根淺薄,不能理解佛之知見,無法承受此一乘妙法。
釋尊說;「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法,亦應說三乘,…思維是事已,即趣波羅奈,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遂隱一乘之實,說三乘之權,此即是「為實施權」。
既然為實施權,則全權是實,是即實之權。經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又言:「我今喜無畏,於諸菩薩中,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此即是開權顯實,實不離權,是即權之實。
本經後十四品,是說明佛本門深遠,為教化眾生故,從本垂跡。經言:「我實成道已來,久遠如斯。」又言:「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祗國,導利眾生。」這不是說明佛的本門深遠嗎?既然是從本垂跡,則跡由於本,是即本之跡。今開跡顯本,則本不離跡,是即跡之本。如是權實相即,跡本相通。本之與跡,既不乖離;實之與權,亦不相異。若本若跡,若權若實,悉皆微妙;而且是圓妙、常妙,絕對待的妙,因名妙法。
昔日智者大師,誦經至藥王本事品;「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時,身心豁然,即入法華三昧,親見靈山一會未散,釋尊仍然在說此妙法。自此,照了法華,深達諸法實相理,辯才無礙。於是開席宣講法華經,九旬談妙於當時。藕益大師法華會義中說:妙有本門十妙,跡門十妙,以及觀心十妙。海仁老法師則以理妙,智妙、行妙、位妙、果妙、德妙、感應妙、神通妙、說法妙、眷屬妙、壽量妙、慈悲妙、功德利益,無一不妙,解釋「妙法」二字,今略而不談。
(二)蓮華的譬喻 
蓮華,是譬喻。世界上華的品種很多,唯獨蓮華,姿態美妙奇特,清香潔凈,堪可以譬喻妙法。天台宗認為蓮華含有三義,用以譬喻佛的權實與本跡,最為恰當。
(1)為蓮故華
蓮華之為物,除非不開華,開華必有蓮子;可以說,是為了孕育蓮子而開華。但當蓮華含苞待開之時,但見其華,不見蓮子。正好用以譬喻佛的跡門,為實施權,目的在於實。不過,當時機未成熟之前,眾生只知其權,不知其實。經言:「隨宜說法,意趣難解。」因為佛於跡門「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
又為蓮故華,可以譬喻釋尊從本垂跡。經言:「我實成佛己來,久遠如斯,但為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故佛垂跡於娑婆世界,八相成道,其目的不過是欲令諸眾生,得入佛道;正如蓮華,為了長養蓮子而開華一樣。
(2)華開蓮現
當蓮華盛開之時,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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