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經。即諸經宣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緣起、四諦、菩提分法等法義的長行文句。(二)應頌。即諸經長行文的中間或最後,以一定的字數組成頌文,重行概括長行文句已說的法義,或顯示未明了究竟的法義。(三)記杫。即諸經中記說諸弟子命終以後生處的差別,或授記菩薩何時何處成佛等事。(四)諷頌。有的經典,宣說法義,不用長行文句,而是以頌文的形式體裁宣說。這是純粹頌文體的經典,所以又名孤起頌,如法句經等。(五)自說。為令正法久住,或為令眾生得大利益,有的殊勝法門,不因請求,如來自然宣說,這就是不列諸請法人的經典,如阿彌陀經等。(六)因緣。即一切攝有因緣事相而說的教法,如別解脫經等。(七)譬喻。即諸經中以譬喻來顯了本義而說的教法。(八)本事。就是佛陀宣說弟子們過去世因緣事的諸經典。(九)本生。如來說自己過去世種種生死,行菩薩行等事。(十)方廣。諸經中宣說能證無上菩提的諸菩薩道,令證十力、四無所畏等功德。這是方正廣大的真實事義,所以名為方廣。(十一)稀法。佛陀宣說弟子們最殊勝奇特的神通功德,和甚深的法義。這都是稀有的,不可以常情思議的,所以名為稀法。(十二)論義。即研究解釋諸經的宗要和意義的經典。
這十二分教中,契經、應頌、諷頌三種,約經文上的體裁而立名;其餘的九種,是從經文所載的各別的事義而立名。從多分義攝來說,契經、應頌、記杫、諷頌、自說、譬喻、本事、本生、方廣、稀法,是為素呾覽藏;因緣是毗奈耶藏;論議是為阿毗達磨藏。
(三)僧,梵語「僧伽」,譯和合眾,三人以上的名稱(舊譯四人為眾);即是奉行佛陀教法的出家弟子。為什麼稱為和合眾呢?和合有兩種意義:(一)理和,同證擇滅理故。(二)事和,具有六種:
(1)戒和同修。即對於所受的戒法,善護受持,無雜無穢,稱讚不毀,與諸同修清淨梵行的道伴們,平等共同受持。由此法故,發起尊重愛敬,歡喜悅意,無違無諍,和合共住。
(2)見和同解。即對於出離盡苦的聖道法,能善巧如理的通達於如是見。與諸同修清淨梵行的道伴們,見解一致的共同修學。由此法故,發起尊重愛敬,歡喜悅意,無違無諍,和合共住。
(3)利和同均。即對於獲得的如法利養(財物),個人不別藏隱,與諸同修清淨梵行的道伴們,平等受用。由此法故,發起尊重愛敬,歡喜悅意,無違無諍,和合共住。
(4)身和同住。即對於同修清淨梵行的道伴們,修習身慈業,有疾病等違緣,互相照顧。由此法故,發起尊重愛敬,歡喜悅意,無違無諍,和合共住。
(5)口和無諍。即對於同修清淨梵行的道伴們,修習語慈業,有善法功德互相讚歎鼓勵,有過失互相善意的諫止舉發。由此法故,發起尊重愛敬,歡喜悅意,無違無諍,和合共住。
(6)意和同悅。即對於同修清淨梵行的道伴們,修習意慈業,念諸道伴,皆是替佛宣揚教法者,受行正法者,思惟正法者,是正法的住持人,是自己不容易得到的善友,是幫助自己成就道業的善知識。由此法故,發起尊重愛敬,歡喜悅意,和合共住。
僧的分類,有兩種:(一)聲聞僧,即修習小乘三學,剃髮染衣,具足出家沙門的形相。(二)菩薩僧,即修習大乘三學者,有出家和在家的形相。還有三種的分法:(一)聲聞僧。(二)緣覺僧,有麟喻、部行兩種,部行成僧眾。(三)菩薩僧,即修習大乘的人。還有世俗僧、勝義僧,和四種僧等的分法,這裏就不去多說了。
三、稱為寶的意義
佛法僧三種為什麼稱為「寶」呢?因為他是指示眾生斷惡修善,離苦得樂,解脫繫縛,得大自在的導首,極為尊貴,如世間的珍奇寶物,所以稱之為寶,《寶性論》中,用世間珍寶的六種譬喻,來說明佛法僧稱為寶的意義:(一)稀有義。如世間寶物,貧窮的人不能得到;三寶也是這樣,沒有善根的眾生,百千萬劫不能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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