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體即空、如是性空、  故曰真空。以佛法所說、世法為據、乃謂無空有之分也。以此數端作例、推及世界一切法、莫不如是。如來說法、破世人之迷情者、曰般若也。所謂般若者、即心地  明白圓理之謂、果能明白、即無無明、無明者、乃執始終。內外等、以為實有一定、故做諸業。若無無明、即不造業、不造業即不受苦、此如來出世之本懷也。此經  大旨、唯在離相、無住、無法、乃消滅惑業苦故。所謂離相者、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以離相故、成就解脫德、消諸業也。所謂無住  者、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生無所住心、以無住故、成就般若德、破諸惑也。所謂無法者、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又得果無法、得記無法、度生  無法、嚴土無法、達我無法、色相言說無法、生佛無法、空有無法、去來無法、一多無法、諸見無法、以無法故、成就法身德、脫諸苦也。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  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凡經中類是之文、皆是顯此圓理。求解者、應善會之、庶不負如來出世之本懷耳。倓虛二十年來、為學人解說是經、凡十餘次。茲舉歷  次講稿、約為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先之以總說、欲覽者、得此經之大旨。次之以本文、欲覽者循序而漸進。中間孰為稱引舊說、孰為獨抒己見、不暇一一標明。  要之期於求是而已。雖然自以為是、未必是也。尚望海內善知識、有以教之。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倓虛自序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總說 
此經、以法相譬喻為名稱。以法即無  法為實體。以無著住為宗旨。以離名相為力用。以熟酥喻為教相。凡講一切經、必先出名稱、以假名能詮實體故。體後必先明宗旨、以宗旨能趣實體故。宗後必須辨  力用、以力用能修因剋果、果上行因故。用後又須判教相、以教有權實之分故。此五重玄義、不可不知也。所謂玄義者、由玄門入妙理之謂也。云何名玄、謂了不可  得。故經云、我於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者、是謂之玄也。云何名妙、謂不可思議。故經云、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者、是謂之妙也。佛說一大藏  教、無非談玄論妙而已。蓋人之心、有五重之分、一粗心、二細心、三微心、四玄心、五妙心。粗細二心、為六道輪迴之種子。微玄二心、為三賢菩薩、四果聖人之  真因。唯一妙心、乃為成佛之本因。佛說此般若經。以微玄二心為方便、引入妙心為本懷。故掃三心、非四相、為菩提心之要務。所謂三心者、過去心已去、現在心  不住、未來心未到、三者皆非實有、純是偏計妄執、故須掃之。所謂四相者、我相、人相、由相待假而立、眾生相、由因成假而立、壽者相、由相續假而立、四者純  由三假而立、本非真實、故應非之。三心代表一切妄心、故掃之即成了不可得之玄心。四相內攝諸相、及俱生我法二執、非之即成不可思議之妙心。所謂破處即是顯  處。若不掃此妄心、何處覓得真心。若不非此四相、何處尋求實相。思之思之。而一卷般若經之正義得矣。茲將五重玄義、述之於左。
一釋經題。此經以法喻為名。金剛  者、譬喻也。其體堅固、譬實相般若、喻永無變壞之義。其用鋒利、譬觀照般若、喻能看破我法二執之義。其相光明、譬文字般若、喻由文字、能明諸法性空之義。  若明文字性空、則我法二執無住腳之處、若破我法二執、則法怯皆成實相。此堅利名三者之義、唯一般若耳。般若、梵語之法相、譯言妙智慧。妙者、不可思議之略  稱、為十法界之圓理。能觀此理者、即是開佛知見之真修、超九法界中鉅細眾苦之海、到彼佛界中安樂之岸。梵語波羅密、屬法相兼喻、華言到彼岸也。此七字為此  經之別名。別名者、專用之名也。經之一字、為通名、凡佛所說皆名為經。梵語謂之修多羅、含義甚多、今但譯之曰經。經者常也、謂經常之道。又經者徑也、為修  行成佛之路徑也。
二  顯經體。此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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