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佛均有法、報、化的三身,佛的慧命是指法身的延續。
  
  佛的法身,是諸佛共同的功德身,沒有定相,遍於一切時空。
  
  佛的法身雖遍一切時空,若無人弘揚佛法,無人聽聞佛法,也無人修持佛法和體驗佛法,便亦無人知道什麼是遍於一切時空的法身,慧命也就無從表現。
  
  一、慧命須菩提
  
  佛陀住世之時,凡是能開慧眼而親證阿羅漢果的大比丘們,均被稱為具壽,即是慧命的意思。例如「慧命須菩提」,便是續佛慧命的須菩提尊者。
  
  佛陀住世時代,大家親承佛口開示的佛法,佛陀入滅之後,留下了兩種舍利:1.佛的遺骨,稱為肉身舍利,供人瞻禮供養,種植善根。2.佛的遺教,稱為法身舍利,供人依教奉行,續佛慧命。
  
  恭敬供養佛的肉身舍利,固然有大功德,但當僅有佛的遺骨傳世而無佛的遺教弘化之時,遺骨的肉身舍利即成無用之物。兩相比較,佛子應當更加珍重佛的法身舍利,那才是諸佛的慧命所寄。故當釋迦牟尼佛涅槃火化之後,以印度的諸王為首,世俗的弟子們大家都爭著去分取佛的肉身舍利之際,釋尊的大弟子摩訶迦葉尊者,便於王舍城的七葉窟前,建造精舍,集合五百位大比丘,一連七個月的時間,首由明律第一的優波離尊者誦出律藏,次由多聞第一的阿難尊者誦出法藏。請與會大眾共同修訂認可,而成為標準的釋迦遺教,備傳於後世。
  
  二、依律住.依法住
  
  就是佛陀釋尊住世之時,也不鼓勵弟子們對他個人作神格崇拜,倒是經常教誡弟子們:依律住、依法住。佛教的信眾,皈依三寶,法由佛說,法由僧傳,律由佛制,僧依律住。佛也嘗說:佛不領眾,佛住僧中,以法化眾,以律安僧。所以縱在佛陀住世時代,已經倡導尊律崇法的精神,只要「正法律」住世,即等於佛陀住世。佛陀的色身壽命有限,若能繼續傳承發揚佛陀的遺教,則其法身慧命,便可久住世間。
  
  基於這一層理由,佛在許多經典中,都強調律與法的重要,鼓勵大眾受持讀誦書寫,為他人說,以佛法布施,是諸布施中的最上布施,功德最大。並將護持三寶的行為,簡稱「護法」;意為三寶的流佈,是以法為三寶中心,是以法利益眾生,故將佛教住世稱為佛法住世,護持佛法即是護持佛教。法由佛陀的智慧海中流出,佛法住世,便是佛陀慧命的延續。
  
  佛陀慧命繼續住世,涵義也有深淺,最高的層次,當以親證諸法自性及如來的法性身為準,小乘自初果至四果,菩薩自初地至佛地,禪宗自見性至成佛,都是親見如來的慧命,都是諸佛慧命的延續。
  
  從凡夫學佛聞法並實踐佛法的角度而言,也可稱為續佛慧命,因為根據南傳覺音論師的《清淨道論》第十四〈說蘊品〉云:「慧以通達諸法的自性為特相,以摧破覆蔽諸法自性的癡暗為作用,以無癡為現狀。」這是說,慧能使人通達一切語言文字所詮釋的諸法自性,諸法自性即是無常無我的空性,若能了知而能接受的話,便可離開癡相而現慧相。該論又將慧的內容作成四種分類:
  
  通達諸法自性的特相。
  
  世間慧與出世間慧,或有漏慧與無漏慧為兩種。
  
  聞、思、修及小、大、無量,為三種。
  
  觀苦、集、滅、道四聖諦,所生智為四種。
  
  其中常被我們運用而熟悉的是聞、思、修的三種慧,例如《楞嚴經》卷六有云:「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這是說,觀世音菩薩依觀世音佛所教法門,從聞思修的三慧次第,進入大寂滅、大圓明,超越於世間與出世間的一切境界,名為「三摩地」的如來大定。
  
  《清淨道論》解釋三慧說:「聞他教而獲得的慧,因為由聞而成,所以是聞所成慧。」「從事瑜伽的事業之時(觀五蘊無常所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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