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殺與吃素 于凌波居士著
2010-8-13 22:34:40

我國大乘佛教的傳統,特別重視不殺生與素食,因此吃素就成為佛教徒的標誌。
不殺生是佛教的根本五戒之一。根本五戒,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出家眾根本斷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在印度不是佛教所獨有,比佛教歷史更古老的婆羅門教、耆那教,也各有其五戒。內容雖不盡相同,但均有不殺生這一條。不過其他宗教的不殺生,指不殺人而言,而佛教的不殺生,是除人之外,還包括著一切眾生——有情識的生命。為什麼呢?因為佛教的基本觀念,是眾生平等,眾生皆具佛性、皆可成佛。既然眾生平等,眾生皆具佛性,如何能殺害同類呢?
我國的孔子最重恕道,他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佛陀在《四不壞淨成就經》中說:「若有欲殺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戒。」在《十善業道經》中,佛陀說不殺生有十種利益:一者於諸眾生,普施無畏。二者常於眾生,起大悲心。三者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者身常無病。五者壽命長遠。六者恆為非人之所守護。七者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者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者無惡道怖。十者命終生天。
雖然如此,但佛陀住世時代印度人並不吃素,佛教僧團的比丘也不吃素。何以故呢,因為印度的文化傳統、社會背景,沒有素食的習慣。僧團比丘托缽乞食,人家給什麼比丘吃什麼,沒有選擇的餘地。所以直到現在,南傳佛教比丘仍然遵守這一傳統,施主給什麼吃什麼,包括魚肉在內。西藏佛教的僧侶也不吃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古代西藏不種植五穀,只有以牛為食。
佛教傳入我國,和我國文化相結合。我國儒家文化以仁愛為本,對於動物,所謂:「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並且我國出家人不托缽乞食,在寺院中自炊自食,所以就形成了素食的傳統。出家僧侶既然素食,在家信眾也多數素食。素食的目的,是在於培養我們的慈悲心。
或者有人問,信仰佛教的人必須要素食嗎?這也不一定,只在各人的發心。做為一個佛教徒,能夠發心吃素,自然是值得肯定、值得讚嘆。如果因為工作的環境、社交的因素,或家庭的困難,不吃素也不會影響佛教徒的資格,但是主要的一點,千萬不能再殺生。
佛陀時代雖然允許比丘吃肉,但只許被動的接受,不許主動的索取。《五分律》記載:「若比丘到白衣家求乳酪、酥油、魚肉者波逸提。」因為佛陀不許比丘向施主求美食,比丘得到美食魚肉不敢吃,以此白佛,佛陀集合比丘告知說:「若不索美食自得而噉犯波逸提無有是處」,這是比丘可以吃肉的根據。但有三種「不淨肉」不可以吃,即一見為我殺者,二聞為我殺者,三有為我所殺之殺念者。在這些條件下,當然更不許為了口腹之慾而自己殺生了。
不殺生這一觀念,在我國大乘佛教的傳統中,更為特別重視。佛教以為不同空間的眾生,都在六道中生死輪迴論。人道與畜生道,同是六道之一,畜生並不永遠為畜生,人也並不永遠為人。基於此一認知,多生多劫以來,人與畜生之間,難免沒有父母妻子眷屬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人殺害各種生命,會不會殺到我們前生的眷屬呢?再者,我今生為人,殺害畜生——飛禽、魚蝦、雞鴨豬羊,未來生中我如墮入畜生道,別人——包括畜生道惡報受盡轉生為人的,是不是也照樣殺我呢?願雲禪師有詩云:「千百年來碗裡羹,怨深如海恨難平,欲知世間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惡業招感,世界上連年戰爭不斷,社會上的殺人、放火、勒索、撕票,不都是人類共業的後果嗎?在早年出版的豐子愷《護生畫集》中,附印有一篇李圓淨居士的《護生痛言》,沉痛萬分,發人深省,抄錄一段在如下:
「天地之大德曰生,世人之大惡曰殺生,這是古人昭示天下後世,最直捷了當、而十分沉痛的兩句話。我們總該知道,生命是世間最貴重的東西,殺生是世間最悲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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