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彼時,佛觀其因緣,為往昔釋迦族人當漁夫殺害眾魚類的果報,毗盧擇迦王和其大臣為當時二大魚的轉世投生。
所以,雖然我們的肉眼看不見前世和後世,但自己殺生的惡業恒時跟隨著,一旦因緣成熟時則會現前其果報,若得天眼神通,則定會注意取捨因果。《百業經》云:「有情之諸業,百劫不壞滅,緣合應時際,其果定成熟。」諸契經和毗奈耶皆云:「諸業縱百劫不亡」,智悲光的《功德藏論》云:「空中金翅鳥高翔,雖不現見其身影,如同有情之諸業,緣會時臨定顯現。」如是所說的意義是:譬如金翅鳥飛翔高空時,我們雖不能現見其身影,但此時,並非無身影,只要我們一直跟隨,一旦鳥身下落時就能明見其黑影;同樣,我們殺生的惡業或放生的善業,現在雖然不能現見,但卻終不會失壞,何時因緣成熟時便會現前其果報。
世界上的一切動物,實際上都是好生怕死,與人一樣。如《功德藏釋》云:「往昔釋尊當國王時,其眷屬因田旱祈雨,而殺生供神,此時,國王生悲愍,設法遮止,而云:瞻洲天旱地幹,餘供無力,當從吾眷屬之中,宰殺千人,供神求雨。爾時,諸所有臣民,恐懼祈禱,免殺供神。時王曰:汝與餘眾,本皆相同,悉愛自命。」有些愚笨的人,見到正待遭殺的牛等牲畜恐怖抵拒而怕死的情狀,不但不加以同情憐憫,反而大發憤怒,非去宰殺不可,此人死後定即墮地獄。
一切小動物同樣具生命,都具苦樂的感受,貪生怕死,與人無有差別,不能輕易傷害,否則,同樣遭受果報。譬如,從前在江蘇揚州外城有位農民叫四六,他喜好整理園圃種植花木,有一天挖土時發現一個蟻穴,內有無數螞蟻,因他兇殘好殺,從家裏拿一盆沸水,直接灌入蟻穴,無數的螞蟻全被燙死了。那年八月的一天,他夢中忽然看見無數的螞蟻爬遍他的全身,醒來時,發現他全身肌肉有無數紅色斑點,次日後,小點都化為紅泡,每一紅泡裏長出一隻螞蟻,狠咬其肉,病苦難忍,他恐懼哀叫,數日之後便趨死亡。這僅是人世的一種果報,尚有三惡趣的無量而難忍之苦。故敬請諸君,當思維殺生的不可思議業感!
本來世上的一切眾生,都愛執自己的生命,除地獄眾生外,都不願死亡。比如某人將待遭槍殺,若有一人,以錢帛贖出或其他善巧方法救出,此人於彼無疑真正是一個救命恩人,被贖之人此時定會思潮如湧,熱淚盈眶,情深如海,恩重如山,刻骨銘心,萬分感激。同樣之理,若見遭殺有情而行放生時,也有如此之德,哪怕僅僅是買一條小魚。
根據《俱舍論》所述,若有人委託或者隨喜他人殺生,則此業被稱為積而未作之業,此人與親自宰殺者有同等罪過。如果在夢中殺生或誤踩足下蟲蟻而致死等,因無有殺害之心故,被稱為作而無積之業,無有大罪。曲珠仁波切著的《極樂願釋》云:「若為三寶殺生,其罪超過餘罪十萬倍。」故以殺生所得之資財供僧、或修建寺廟、佛像等,非但無有功德,且有極大過失。又據佛經及《俱舍論》中說,凡買賣刀、槍、魚網等用作殺生的工具,買賣雙方皆當墮於地獄,並且在工具未毀滅之前,日日增上無量的罪業。 
另據教證,一家人中,如果有一人操持屠夫、獵人等殺生行業,則此家中人人均當墮地獄一次。若山谷中有一人殺生,則整個山谷不得吉祥。並且一剎那也不能與此類人接近和交談,他們到別人家裏,也會帶去諸多不吉祥事,他們的物品若帶在身上則會消減自己身上三寶加持品的力量,即使僅接觸他的影子也會帶來許多不安與不吉祥。
因此,應該守護不殺生戒,此有極大功德,縱不能永斷殺生者,也應發願一年或一月、甚至一天斷殺。不殺有很大利益,從前在聖迦多延所居的城市中有一屠夫,他受持夜間不殺的戒,次後,因在世殺業所感而生於孤獨地獄,白天在熾熱鐵室中受苦,但持戒之功德力卻使他在夜裏,住於天宮,四天女圍繞享受安樂。
明瞭上述殺生過失後,我們應當在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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