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瘡皰之形。第三七日名閉尸位,譯為軟肉,經三七日漸成軟肉之質。第四七日名為羯南位,譯為堅肉,經四七日漸成堅固之肉。第五七日名缽羅奢位,譯為肢節,又名形位,自神識投胎後至五個七日,才生諸根形,四肢差別,以上皆屬名色位所攝)。
(五)六入——六根。在母胎十個月的中間,由名色漸漸成長到六根完備,於出胎後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自第五七日形位後,漸具根相,至第六七日名髮毛爪齒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初成。從名色、六入至出胎,中間總有三十八個七日,皆屬胎中位)。此為有情一生受用之自體。
(六)觸——接觸。根塵和合而成觸。指出胎後六根與一切外境之接觸。當小孩二三歲時,天真純樸,六根對境但起單純之知覺,尚未有憎愛的分別。此為六根交際一切外境的一種作用。
(七)受——領受(領受所觸之境)。根境相對於違順二種境界上,生起苦樂二種感覺謂之受。當四五歲至十歲時,年紀稍長,知識潮開,知道接受一切境界,對於飲食、衣服、玩具等,都有所求,且能分別好醜,唯不生貪愛之心耳。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情感。
(八)愛——貪愛。對於所對境,能起貪愛。當十一、二歲至十八、九歲時,年將成人,欲望既開,對於五塵欲境,心生貪著,唯尚未廣遍追求,雖單舉愛字,其實亦含有憎字在內,所謂「遇順境時則起貪戀之心,遇逆境時則起憎惡之心」。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九)取——妄取。二十歲後貪欲轉盛,於一切境,廣為追取,雖單舉取字,實則亦含有捨字在內,所謂「遇可愛之樂境,則念念貪求,必盡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後已;遇可憎之苦境,則念念厭離,必千方百計以圖捨之而後已」。此為愛染欲境的一種趨求(前之無明是過去惑,今愛取二支為現在惑,同時又為未來因)。
(十)有——業。有因有果之謂,由前際因(愛取),生後際果(生老死),由業力牽引而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輪迴的事實來。換句話說,由愛取二者所驅使,遂去造作種種有漏之業,以感未來生死之果報。果報的範圍雖廣,要之不出依正二報。依報即是欲有(欲界)、色有(色界)、無明有(無色界)。正報即是本有(現在之身)、中有(中陰身,此身已死,後身未成,於此中間所受化身,謂之中陰身)、後有(後世受生之身)。欲等三有為受生處之依報,本等三有為所受身之正報,(前「行J指過去業,今「有J指現在業,雖屬現在,卻為未來生死苦果之因)。此為所作業力感報的一種規定。
(十一)生——受生。以現在所造之業為因,依因感果,必招來世受生——在四生六道中受生(此生之一支通因通果,若對前之愛取有三支而言,則屬未來受生之果;若對後之老死一支而言,則屬未來感果之因)。此為未來受報的一種活動。
(十二)老死——老耄和死亡。諸根衰敗叫做老,身壞命終謂之死。既有生就不能不死,則四大幻軀自然從少至老,由無常轉變必至於死,如燃香相似的漸漸消殞;要想永生不死而常壯不老是絕對不可能的(老死本來二事,何故合為一支?因為老不一定有的,如一般夭殤者,則不歷此階段,故與死合為一支)。此為未來受報的一種結果。
總之無明是無始一念不覺,障蔽真心的一種虛妄(過去惑);行是依無明妄惑而造出一切業因(過去業);識是依造業而受現世投胎之第八阿賴耶識(業報生);名色是神識依父母精血,心身漸次發育的一種狀態(約初受胎時言);六入是在母胎中六根初成的名稱(約住胎言);觸是六根與六境接觸不起憎愛的一種作用(約出貽後言);受是對境分別苦樂的一種感覺(五六歲後的作用);愛是對境生起的一種欲望(十四五歲後的作用);取是廣求五欲的一種作用(二十歲後的作用);有是由貪愛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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