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切要 慧律法師講述.編撰
2010-8-11 21:36:49


內容包括:
一、病重時
二、臨終至斷氣後十六小時內
三、金光明沙使用法
四、咒輪
五、往生被
六、助念
七、如何利益亡者
附錄  助念通告

○本段為《臨終備覽》之綱領和重點,沒時間閱覽長篇大論者,讀此《臨終切要》,既可省時,亦可大大獲其臨終助念之益,有心人切莫等閒視之。
一、病重時 
1、勸慰病者放下萬緣,助其完成遺願,以免罣礙執著。
2、若已回天乏術,切勿急救或使用復甦器,以免徒增病者痛苦。
3、倘已藥石罔效,應儘快送回家中,讓病者於熟悉環境斷氣,較為安適,且便於助念。
4、病者飲食,應以素食為主。
5、病者宜事前預立遺囑,俾子孫處理後事時有所依循。
二、臨終至斷氣後十六小時內 
1、勿令執著者靠近,致生情愛或瞋恨。
2、病者若大量出血,為防蟲蟻爬上屍身,可於病床四腳放水盤。此係防止人之常情,因揮趕時產生惡念。
3、甫斷氣勿立即送冰庫或施打防腐劑,此作為將令亡人如入寒冰地獄或成守屍鬼。
4、勿急忙沐浴、更衣。
5、切勿臨床揮捩,或與病者悲淒話別,以免增其執著,應勸其放下、念佛。
6、勿撫觸病者或搬動,姿勢應以病者最舒適者為主。
7、斷氣後,原有鼻管、胃管等,輕輕拔除,以便助念。
8、撒金光明沙,覆蓋咒輪及往生被。
9、分班助念,令佛號相續不斷。
10、勿試探彼之熱氣,後冷於何處,但大修行人則不在此限,可以手之中指指背輕輕試探。
11、勿拜腳尾飯、塞手尾錢,因亡者未必為犯人,而新台幣是否能在陰間通行仍待商榷。
12、聽任亡者斷氣時之姿勢,勿扭動遺體,令其正寢。助念完,若關節變硬或不瞑目,可以毛巾熱敷。
13、勿急忙蓋棺、下葬。
14、勿焚化冥紙、往生錢。
15、勿燒紙紮冥具,例如:燒紙厝、紙車等,此係以陽間觀念,強加在亡者身上。
16、廢除諸不合時宜之繁文縟節,如接棺、乞水、辭生、戴頭圈、著草鞋、哭喪棒、梅花球、撐傘送葬等。
三、金光明沙使用法
1、使用分量:約一指甲之分量即可。
2、使用部位:額頭(兩眉間上方,約頭髮與眉毛中間)、心、喉、雙手(手心)等五處皆可。
3、功用:凡其投影處,皆會放光。
4、土葬:
(1)臨終時及斷氣後,撒第一次(此時不必用強力膠)。
(2)蓋棺之後,於頭部垂直線之棺蓋上,撒第二次。
(3)葬畢,於頭部之垂直線上撒第三次(應撒於墳上而非墓碑上)。
(4)亡故多年始獲金光明沙,使用前,應以此功德,回向亡者及該處之無祠孤魂野鬼、法界眾生,撒時,可邊念佛或持往生咒。
5、火葬:
(1)臨終時及斷氣後,撒第一次(此時不必用強力膠)。
(2)火化後,撿骨畢,遺骨入罈之後,撒於骨灰上。
(3)若骨灰罈已密封,可擠少許強力膠於骨灰罈蓋上,再撒下金光明沙。
四、咒輪
計有三張。臨終時,置於胸前,放置順序並無明文規定,一般以大寶廣博樓閣善住祕密陀羅尼輪置於最上,方向為塔尖向上。
咒語為法,咒輪亦為法,乃毗盧遮那佛所說,為佛之清淨法身,為表重法,故不可損毀或火化。
1、土葬:臨終時置於胸前,更衣時取下,俟更衣完再放置。
2、火葬:臨終時置於胸前,更衣時取下,俟更衣完再放置。蓋棺前,應先取下,垂直對胸部,置放棺蓋上,以紙鎮等物壓住,令其固定。火化時應取走,俟火化完,撒過金光明沙,再將咒輪置於骨灰上。
若往生多年,骨灰罈無法打開,可將咒輪置於骨灰罈上,以保鮮膜或他物固定之。
五、往生被
1、作用:此物集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書寫而成,猶似一部《藏經》,具不可思議之加持力。陰間眾生見之,為一片光明,可令亡者消業滅罪,免遭宿世冤家、魔障損惱。
市面流通之「蓮花被」並無加持力,僅為「莊嚴」而已,若病者堅持欲蓋,可在其上加蓋往生被。
2、覆蓋方式:以有「南無阿彌陀佛」字樣者在上方,蓋至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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