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住為本
「無念為宗」和「無相為體」是證果境界。欲證上述境界,須依「無住為本」而修行之。
六祖云:「心不住法,道即通流;心若著法,名為自縛。若前念、今念、後念,念念相續不斷,名為繫縛。於諸境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此是以無住為本」。《心經廣義》云:「心若住法,則成執著。諸法自性,本來皆空,故能平等齊現。若當前法相滯於想像而不能空,便為餘法齊現之障,所謂顧此失彼是也。想已成障,便落想蘊。若欲回復平等法性,但力破想蘊便得。」而破想蘊,應從「無住」入手。
世人由於住相→無明→短見的事,經常發生。事主如明白佛理,事故起因之時能以「無住」對待之,就不會發生如下悲劇:
今年6月,某財經專科學院的一位女生畢業前,因求愛不遂,跳樓自殺……
今年6月,某師大一位女生,因三角戀愛,被初戀男友殺害……
前幾年,香港影星林黛因微不足道小事自殺身亡。
前幾年,惠州一位男青年被一位女青年的洗碗水潑濕衣服,男的受人挑撥,一時無明火爆,幾拳打死該女青年。
文革時,不少人因受不了侮辱或受不了冤屈而自殺身亡。
某醫藥學院二學生,練功走火入魔,住相自殺……
凡夫由於不信佛教,不信 「因果報應,隨業輪迴」 的道理,多有「斷滅」之見,常有 「青春無幾許,行樂宜及時」 的想蘊,不明人生價值為何,於是拼命追求「五欲」之樂。
對於愛情問題尤為 「住相」 ,上列之第一例中的女生,由於心愛的人不理睬她,覺得做人沒有意義,而自尋短見,以為 「一死百了」 。其實死而未了!死後更慘,死得可恥!害己害人。不少凡夫對於愛情缺乏道德觀念,貪新厭舊,朝三暮四,愛恨無常,以致不少家庭不和、煩惱、分裂,乃至造成家庭悲劇。
上列之第二例,男方殺人固難逃死罪,女方亦有過失。
上列三、四二例屬於突發事故。事主若知 「妄心若起,知而莫隨」 的佛理,即能衝破無明,免致大禍。
上列之第五例屬於共業浩劫。事主受侮辱或被冤枉時,思路可貴,思路可畏!不同的思路會作出不同的反應和決擇。在關鍵時刻,往往只因一念之差就決定了生死大事。文革期間,有些知識份子抱著「士可死(殺)而不可辱」的心態去對抗紅衛兵,以致受到更為嚴厲的折磨;或因受不了困辱而自殺。個別學佛的人則會想到:我今日之苦乃前生所作惡業的報應,應無所住而對待之。《金剛經》大意云:持誦《金剛經》的善男子、善女人,本應受人尊重,如今被人輕賤,先世罪業,當得消滅……如此重業輕報,未嘗不好!能作如是思想,即能以「無住」而度過難關。昔有沙門,煮草染衣維生。業力所使,染衣處出現一堆牛骨,失牛者尋到,告他盜牛殺牛,法官判他坐牢。本是冤案,但他卻甘受冤屈而無怨言,因他自知前生為屠牛夫,本應墮入惡道,今受困辱,算是重業輕報了,所以安心坐牢。這沙門本有神足通,但他不越獄逃遁,因他知道神通不敵業力,逃遁業報會更為嚴重,遲早終須報應,所以,他能以「無住」而度過難關。
動機不純練功的人或盲目練功的人,有時會走火入魔。廣州某醫藥學院有二位學生練功發現幻影,住相入魔:其一走上廣州六榕塔練功,跟魔「飛呀」,跳下重傷;另一走上樓頂練功,隨魔 「飛呀」 ,跳下跌死了。上述二位學生如會《金剛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之指教,即不會住相著魔,幻相出現之時,即能「無住」免禍!
唯憑意識形態的理解開通,難於徹底「無住」。有些傷心事,自己不想「住相」,但它卻會自動浮現出來。例如東坡悼念朝雲詩云:「不思量,自難忘;相向無言,唯有淚千行!」因內心懷念苦種熾烈,難於平息。必須 「自有解脫之因,又蒙諸佛菩薩慈悲護念」,才能「降伏其心!」而得「無住」。
例:羅小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七葉佛教書舍-數位時代的佛教經典結集地_電子佛教圖書館_淨土宗、禪宗書籍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