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業持名四十八法 鄭韋庵居士著
2010-8-6 21:06:51


淨業持名四十八法自序 
若論淨土,法門廣大。諸上善人,依佛教而往生者,十方紛來,數如雨點。於修行中不專念佛,於念佛中不專持名,而已高標姓字,穩坐金台。此蓋或乘大願,或由妙悟,或備眾福,或秉戒力,或精觀想,故不假方便,自得心開。以今言之,觀既未易成就,戒又未易全持,眾福非旦夕可期,妙悟非鈍根可得,大願堅固,更罕有焉。若不再從老實持名上出一頭地,必致長沉苦海,永受輪回。千佛慈悲,亦難救汝。故持名一法,普攝三根,速歸淨土。方便之勝,無過於斯。深淺合離,惟人自取。勉矣前程,幸毋自誤。
1、護意根持名
既以此心念佛,凡一切雜善雜惡之事,皆不必念,即日用應緣,萬不得已之務,應畢則舍。勿令纏綿,障我心念。且我心念之所以纏綿者,意地用事故也。若念到心地光明時,意地自妙於觀察。當知念佛能轉凡為聖,為世出世間第一了脫之方。
2、戒口業持名
既以此口念佛,凡一切殺盜淫妄之事,不可在口頭播弄。若一涉及,當自思維,念佛之人不當如是。猛念佛數聲,以提醒而滌蕩之。
3、端身持名
既以此身念佛,於一切行住坐臥時,務常端正。身若端正,心即清淨。當人自驗,誠不我欺。
 
4、過珠持名
念佛一聲,手過一珠,單念四字,勿雜六字,以四字易成片也。於四字中或在阿字上過珠,或在陀字上過珠,劃定規模,不得錯亂。此借珠束心之一法也。
5、高聲持名
若神志昏沉時,或妄想紛起時,振作精神,高聲念佛,到得數百聲,自換一番境界,且耳根最靈,外緣易入,聲感心動,雜想熾然。惟高聲念佛,能護耳根而啟心靈。心聽自聲,聲聲快足,一切閒是閒非,自然罷遣也。
6、低聲持名
若精神散失時,或勞極逼迫時,不必高聲。自收斂神明,低聲細念,候氣息完固,精神勃興,便可高聲念佛。
7、金剛持名
若心氣不適,或人地有礙,高聲低聲總覺不便,則但動口唇,用金剛持法。不拘多少,總要字字從心裏過。
8、默然持名
又或高聲低聲,都不相宜,手過珠又嫌煩瑣,金剛持仍嫌著跡。古有至巧方便,無用動口,不出聲音。但使繫心一緣,微以舌根敲擊前齒,心念隨應,音聲歷然。聲不越竅,聞性內融。心印舌機,機抽念根,從聞入流,反聞自性。是三融會,念念圓通,久久遂成唯心識觀。
9、調息持名
或於氣靜心平時,先想己身,在圓光中,默觀鼻端,想出入息,每一息默念阿彌陀佛一聲。方便調息,不緩不急,心息相依,隨其出入。行住坐臥,皆可行之,勿令間斷,常自密持。攝心既久,息念兩忘,即此身心,與虛空等。持至純熟,心眼開通,三昧忽爾現前,即是唯心淨土矣。
10、隨分持名
或時昏沉多,則經行以持之。或時雜亂多,則端坐以持之。即使行坐皆不合宜,或跪或立,乃至暫臥,亦廣作方便,持名隨分而自救之。要於四字洪名,不肯一念忘卻,乃降伏心魔之要術也。
11、到處持名
不問淨處穢處,閒處忙處,高興處,失意處,但自回光返照。自思曰:此等境界,我從久遠劫來,經歷過百千萬億遭也。惟於念佛往生一事,未能辦得了當,所以輪回輾轉,不得出頭。我今亦不管他念得念不得,但誓此念佛心,至死也不斷此念頭。何以故?念佛的念頭一斷,一切善惡無記種種雜念則又生也。雖至大小便利時,女人生產時,只管念。越苦越念,越痛越念,如兒呼母,那管母之嫌與不嫌。若怕他嫌我,便不呼喚,則小兒之墮落坑廁者,有死而已,何日見母哉?
12、有定無定持名
有定者,早晚二時,劃定常課,從今至死,不增不減。其餘十二時中,能念一句則念一句,不論高聲低聲。古人云:少說一句話,多念一聲佛。然哉!然哉!
13、對像離像持名
對像時,即以此像為真佛,不拘一方,不問三身。但思我止一心,心止一佛。面對心念,誠敬可知。誠敬之至,必邀靈感。若無佛像時,端坐宜向西方,起心動念時,當念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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